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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曰周燕宣帝時爲郡决曹太守欲枉殺囚燕數
諌不聽遂殺囚家詣闕稱𡨚詔遣覆考燕謂太守曰願謹
定之書背著燕名府君但時言病而巳使収燕燕遂死之
燕有五子皆至刺史太守兩漢有决曹賊曹主刑法歷
代皆有或謂之賊曹或爲法曹
又曰郭弘爲潁川郡决曹治獄至四十年用法平正郡
内比之東海于公
隋書曰陳孝意爲㑹郡司法書佐太守威欲殺一囚固
諌不許乃解衣請先受死乃止後至侍御史汝州刺史
五官
後魏書曰王尊字子贛涿郡人爲安定太守出教曰五官
張輔懷虎狼之心貪汙不䡄一郡之錢盡入輔家適足以
葬矣遂將輔送獄直府史詣閤下從太守受其事輔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