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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中興書曰吴隱之字處黙濮陽人遭母憂哀毀過禮時
與太常〈韓康伯鄰居隱之每哭康伯母輙輟食流涕悲不自勝語康伯〉曰吾若居銓衡之職
當用此輩人及康伯爲吏部尚書因進用之遂歴清顯
又曰范宣八歳後園挑菜誤傷指大啼問痛邪荅曰非爲
痛身體髮膚不敢毀傷是以啼也
又曰後蜀李雄太子班雄寢疾班晝夜省侍衣不解帶雄
自少攻戰大傷痍至是多膿潰班爲吮膿殊無難色班
即雄兄之子也
宋書曰孫法宗一名宗之吴興人也父隨孫恩入海噬
害屍骸不收母兄並餓死法宗年小流迸至十六方得還
單身勤苦霜行草𪧐營辨棺槨造立冢墓葬送母兄儉而
有禮以父屍不測入海尋求聞丗間論是至親以血𤁋骨當
悉凝𣳚乃操刀㳂海見枯骸則刻肉灌血如此十餘年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