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覽卷第五百三十二
禮儀部十一
社稷 先農 靈星
社稷
尚書禹貢曰海岱及淮惟徐州厥貢惟𡈽五色〈王者封五色土爲社稷建〉
〈諸侯則各割其方色土與之使立社〉
又召誥曰越翌日戊午乃社于新邑牛羊豕各一
尚書逸篇曰太稷唯松東社唯栢南社唯梓西社唯栗
北社唯槐天子社廣五丈諸侯半之
尚書曰湯旣勝夏欲遷其社不可作夏社〈言夏社不司迁之義〉
周書曰諸侯受命于周乃建太社于國中其壝東青土南
赤土西白土北驪土中霤以黄土將建諸侯取方一靣之
土苴以白茅以土封之故曰列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