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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無罪者乆繫不决自今巳後縣道官獄疑者各讞所屬
二千石官長二千石官長以其罪名當報之〈當謂處断也讞平議也〉
所不能决者皆移廷尉亦當報之廷尉所不能决謹具爲
奏附所當比律令以聞
又曰景帝詔曰獄重事也人有智愚官有上下獄疑者讞
有司有司所不能决移廷尉有令讞而後不當讞者不爲
失〈假令讞訖其理不當所讞之人不爲罪失〉欲令理獄者務先寛自此之後獄
刑益詳近於五聽三宥之意
又曰張釋之爲廷尉頃之上行岀中渭橋有一人從橋下
走乘輿馬驚於是使𮪍捕之屬廷尉釋之治問曰縣人來
聞蹕匿橋下乆以爲行過旣出見車𮪍即走耳釋之奏此
人犯蹕當罰金上怒曰此人親驚吾馬頼和柔令他馬固
不敗傷我乎而廷尉當云罰金釋之曰法者天子所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