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326-李昉-太平御覽-136-093.djvu/110

此页尚未校对


刑法每以軍令從事人乗寛政多以違令得罪死者以萬

計於是國落騷然其後當死者聽其家獻金馬以贖

㑹稽典録曰楊矯爲右丞詣南宫取急案條閣舊事於複

道中逢太常羊柔不避車又下矯糺奏柔以爲知丞郎應

行威儀有序九列外官而公干犯請廷尉治柔罪詔勿治

以三月俸贖罪

晉律曰其年老小篤癃病及女徒皆収贖

又曰諸應収贖者皆月入中絹一疋老小女人半之

又曰贖死金二斤也

又曰失贖罪囚罰金四兩也

又曰以金罰相代者率金一兩以當罰十也

     禁錮

傳曰楚共王即位將爲陽楊橋之役使屈巫聘于齊且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