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覽卷第六百五十二
刑法部十八
赦
易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過宥罪
書曰眚災肆赦〈眚過災害肆緩言大過害當緩赦之〉
又曰五刑之疑有赦五罰之疑有赦其審克之〈刑疑赦從罰罰疑赦〉
〈從免其當審察能得其礼〉
周禮曰 國君過市刑人赦
又曰司刺掌三宥三赦之法一宥曰不識再宥曰過失三
宥曰遺忘一赦曰㓜弱再赦曰老耄三赦曰憃愚
爾雅曰赦舎也〈舎放置也〉
論語曰子路問政子曰先有司赦小過舉賢才
史記曰陶朱公子殺人囚於楚公曰煞人而死職也使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