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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書曰永明元年有司奏貴妃淑妃並加金章紫綬珮于
寘玉
隋書曰何稠叅㑹古今多所改創從省之服𥘉無珮綬稠
曰此乃晦朔小朝之服安有人臣謁帝而除去印綬兼無
珮玉之節乎乃加獸頭小綬及珮一𨾏
國語曰秦穆公使公子縶弔公子夷吾于梁退而私於縶
曰請以黄金三十鎰白玉之珩六𩀱不敢當公子納之左
右
又曰王孫韋聘於晉定公饗之趙簡子鳴玉以相〈鳴佩玉以相礼〉
問於王孫韋楚之白珩猶在乎〈珩珮上之璜者〉對曰然簡子曰其
爲寳也幾何矣曰未嘗爲寳先王之玩也
周書曰武王俘啇得舊寳玉萬四千珮玉億有八萬石
摯虞决疑要注曰漢末䘮亂絶無玉佩魏侍中王粲識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