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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明録曰文翁常欲斷大樹欲斷處去地一丈八尺翁先

祝曰吾(⿱艹石)得二千石斧當着此處因擲之中所欲一丈八

尺處後果爲郡

賈逵別傳曰逵廟一栢樹有人竊來斫伐始投斧數下斧

刃仍折於樹中

七賢傳曰文黨字翁仲與人俱入山取木謂侣人曰吾欲

逺學先試投斧髙木上斧當挂乃投之斧果上因之長安

受經

廷尉决事曰廷尉髙文惠上民𫝊晦詣民籍牛塲上盗𮮐

爲牛所𮗜以斧擲折晦脚物故依律牛應弃市監𬃷超議

晦旣夜盗牛本無殺意冝减死一等

六韜曰操刀不割失利之期執斧不伐賊人將來繁葉不

去將爲斧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