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任𨵿陞通判自後吏部遵守施行凡選人改官用
過宮廟年月自一月以上盡令於改官後展𥙷一任
卽是三任方得𨵿陞通判臣嘗計選人止依舊制
改官𨵿陞得至通判者巳不爲易矣蓋改官用六考
及七考以大約較之在任并注擬待闕湏十六七年
至改官後又兩任𨵿陞亦湏十餘年今縁改官用
過宫廟年月自一月以上盡令更展一任卽又須五
六年然則自入仕後三十餘年方可𨵿陞通判其間
或有事故間廢舉主不圎者尚不論也臣竊恐緣此
人材沉滯遂至衰老甚非祖宗立法之意臣愚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