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尚未校对
所至敎刑 釋曰引書者舜典文也彼謂敎學之刑此爲敎射法敎雖
不同用扑是一故引爲證也 司馬至侯 注欲令至於中 釋曰
自此盡搢扑論三耦爲第一畨射法云欲令射者見侯與旌深有志於
中者凢射主欲中侯使獲者舉旌唱獲以是豫使見之望深有志於中
也 獲者至而俟 釋曰俟待也而待者謂待司馬命去侯 司射至
耦射 注還左還也 釋曰知左還者經云還當上耦上耦位在司射
之西南東面司射還欲西面與上耦相當故知左還廻身當之取便可
知也 司射至中等 釋曰云司射反位者反中西南東面位也 上
射至並行 注併東行 釋曰知併行併東行者以其旣言𦫵乃言併
行故知併東行向物也云少左者言上射先𦫵少左避下射𦫵階也
皆當至執弓 注不決至不備 釋曰皆左足履物者謂先以左足履
物東頭合足而俟司馬命去侯云因不射不備此決司射誘射行事袒
即決遂執弓挾矢今司馬不射故不備直袒而巳也然大射司馬正
不射而袒又復決遂者彼大射志於射故司馬正雖不射袒復決遂以
其不爲射仍不挾矢也 出于至去侯 注鉤楹至舉也 釋曰鉤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