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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夫復無子而不嫁猶生哀慜況姪與兄弟及父母故不忍降之也若

然除此之外餘人爲之服者仍依出降之服而不復加以其餘人恩䟽

故也不言嫁而云適人者若言適人即謂士也若言嫁之嫁之乃嫁於

大夫於本親又以尊降不得言報故云適人不言嫁 爲君之父母妻

長子祖父母 釋曰此亦從服輕於夫之君及姑姊妹女子子無主故

次之言爲者亦如爲夫之君也 傳曰至者服斬 釋曰云父母長子

君服斬者欲見臣從君服期若然君之母當在齊衰與君父同在斬者

以母亦有三年之服故并言之云妻則小君也者欲見臣爲小君期是

常非從服之例云父卒然後爲祖後者服斬者傳解經臣爲君之祖父

母服期若君在則爲君祖父母從服期 注此爲至曽祖 釋曰云此

爲君矣而有父若祖之喪者謂始封之君也者若周禮典命三公八命

其卿六命大夫四命出封皆加一等是五等諸侯爲始封之君非繼體

容有祖父不爲君而死君爲之斬臣亦從服期也云若是繼體則其父

若祖有癈疾不立者此祖與父合立爲癈疾不立己當立是受國於曽

祖若然此二者自是不立今君立不𨵿父祖又云父卒者父爲君之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