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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之 傳曰至遂也 釋曰傳嫌二妾承尊應降今不降故發問荅云

妾不得體君爲其子得遂也者諸侯絶旁期爲衆子無服大夫降一等

爲衆子大功其妻體君皆從夫而降之至於二妾賤皆不得體君君不

厭妾故自爲其子得伸遂爲服期也 注此言至同也 釋曰云唯爲

長子三年更云其餘謂已所生第二巳下以尊降與妾子同諸侯夫人

無服大夫妻爲之大功也 女子子爲祖父母 釋曰章首巳言爲祖

父母兼男女彼女據成人之女此言女子子謂十五許嫁者亦以重出

其文故次在此也 傳曰至祖也 釋曰祖父母正期也巳嫁之女可

降旁親祖父母正期故不降也故云不敢降其祖也 注經似至不降

釋曰知經似在室者以其直云女子子無嫁文故云似在室云傳似巳

嫁者以其言不敢則有敢者敢謂出嫁降旁親是巳嫁之文此言不敢

是雖嫁而不敢降祖故云傳似巳嫁也經傳互言之欲見在室出嫁同

不降故鄭云明雖有出道猶不降也云出道者女子子雖十五許嫁始

行納采問名納吉納徴四禮即著笄爲成人得降旁親要至二十乃行

謂請期親迎之禮以其笄而未出故云明雖有出道猶不降不直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