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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去一大小與小功初死同即閒傳云大功之葛小功之麻同一也故
引之爲證耳云凡天子諸侯卿大夫旣虞士卒哭而受服者以於斬章
釋訖言此者欲見天子七月而葬諸侯五月而葬虞而受服若然經正
三月者以其天子諸侯絶旁朞無此大功喪以此而言經言三月者主
於大夫士三月葬者若然大夫除死月數亦得爲三月也云此雖有君
爲姑姊妹女子子嫁於國君者非内喪也者彼國自以五月葬後服此
諸侯爲之自以三月受服同於大夫士故云主於大夫士也 姑姊至
人者 釋曰此等並是本朞出降大功故次在此 傳曰至出也 釋
曰問之者以本朞今大功故發問也 注出必至之者 釋曰案檀弓
云姑姊妹之薄也蓋有受我而厚之者也鄭取以爲若然女子子出
降亦同受我而厚之皆是於彼厚夫自爲之禫杖朞故於此薄爲之大
功 從父昆弟 注丗父至如之 釋曰昆弟親爲之朞此從父昆弟
降一等故次姑姊妹之下云其姊妹在室亦如之者義當然也謂之從
父昆弟丗叔父與祖爲一體又與己父爲一體縁親以致服故云從也
降於親兄第一等是其常故不傳問 爲人至昆弟 釋曰在此者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