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Xubian006-賈公彥-儀禮疏-8-6.djvu/31

此页尚未校对


之注經傳兩解之第一明黃帝之時朴略尚質行心喪之禮終身不變

者案禮運云昔者先王未有宮室食鳥獸之肉衣其羽皮此乃伏羲之

時也又云後聖有作治其絲麻以爲布帛養生送死以事鬼神此謂黃

帝之時也又案易繫辭云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樹

喪期無數在黃帝九事章中亦據黃帝之日言喪期無數是其心喪終

身者也第二明唐虞之日淳朴漸虧雖行心喪更以三年爲限者案禮

記三年問云將由夫患邪淫之人與則彼朝死而夕忘之然而從之則

是曽鳥獸之不若也夫焉能相與羣居而不亂乎將由夫脩飾之君子

與則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若駟之過𨻶然而遂之則是無窮也故

先王焉爲之立中制節壹使足以成文理則釋之矣然則何以至期也

曰至親以期斷是何也曰天地則巳易矣四時則巳變矣其在天地之

中者莫不更始焉以是象之也鄭注云法此變易可以期也又云然則

何以三年也注云言法此變易可以期何以乃三年爲又云曰加隆焉

爾也焉使倍之故再期也注云言於父母加隆其恩使倍期也據此而

言則聖人初欲爲父母期加隆焉故爲父母三年必加隆至三年者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