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名子問於申繻也正義曰衆子謂衆妾之
子不特寵御則使有司以名其子也
〈廿三〉食母乳母
食子者三年而岀見於公宫則劬大夫之子有
食母士之妻自養其子注云劬勞也士妻大夫
之妾食國君之子三年岀歸其家君有以勞賜
之選於傅御之中䘮服所謂乳母也士賤不敢
使人也
〈廿四〉始理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