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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與此不同者

此經諸侯相聘是周公制禮之正法王制所云

謂文襄之法故不同也未必然

 還圭璋輕財重禮之義

以圭璋聘重禮也巳聘而還圭璋此輕財而重

禮之義也諸侯相厲以輕財重禮則民作讓矣

注云圭瑞也尊圭璋之𩔖也用之還之皆爲重

禮禮必親之不可以己之有遥復之也財謂璧

琮享幣也受之爲輕財者財可遥復重賄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