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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觀十四年太宗謂禮官曰同㸑尚有緦麻之恩而
嫂叔無服又舅之與姨親踈相似而服之有殊未爲
得禮宜集學者詳議餘有親重而服輕者亦附奏聞
是月尚書八座與禮官定議曰臣𥨸聞之禮所以決
嫌疑定猶豫别同異〈别披列切〉明是非者也非從天下
非從地出人情而已矣人道所先在乎敦睦九族〈九族〉
〈者髙祖至玄孫之親舉近者以該逺五服異姓之親亦在其中〉九族敦睦由乎親親
以近及逺親属有等差故喪紀有隆殺〈喪平聲殺音賽〉随恩
之薄厚皆稱情以立文〈稱去聲後同〉原夫〈音扶〉舅之與姨雖
爲同氣推之於母輕重相懸何則舅爲母之本宗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