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臣近爲盧秉責命太輕未厭輿議臣巳三具
論列未𮐃朝廷施行如秉苛虐酷烈之實逺民
怨苦𡨚憤之情前奏言之巳詳不復條列而臣
尚有未盡之意更爲 陛下陳之臣聞人君之
柄莫大於賞罰而所以行之者必主於公平傳
曰功同賞異則勞臣疑罪鈞刑殊則百姓惑盖
不能處之以至公則天下不得無疑惑之心也
今秉之罪状顕著非在重輕疑似之間考之近
例又有吳居厚散官安置之比而諌官御史交
章彈劾未見尽行其言朝廷何憚而不正典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