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宣王用永安之曲
景德四年四月甲戌戸部貟外郎直集賢院判太常
禮院李維言天下祭社稷釋奠長吏多不親行事
及闕三獻之禮甚非爲民祈福尊師設教之意也
望令禮官申明舊典詔付有司且言按五禮精義
州縣春秋二仲月上丁釋奠並刺史縣令爲初獻
上佐縣丞爲亞獻州博士縣簿尉爲終獻若有故
以次官通攝又云祭社稷與釋奠同牲用少牢致
齋三日今請悉如故事詔從之
眞宗大中祥符元年五月勑毎日破乳香一分付
夲廟於 先聖殿上焚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