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Xubian105-穆彰阿-嘉慶重修一統志-200-007.djvu/133

此頁尚未校對


   馬蹶為賊所執不屈被害宋琬萊陽人順治十四年為永平道性明決遇事立剖姦宄歛跡境

   内肅李中梧遼陽人知永平府民有持鋤殺人事久未決中梧命燃草炙鋤血跡宛然

   獄乃定又有操故劵訢人負其父財者察知其偽其人媿服而去陳丹山陽人康熙初知永

   平府下車即盡罷供應還各屬嚴絶餽遺署内另舍自居纔可容膝以勤政積勞卒於官衞立

   鼎陽城人康熙初知盧龍縣地當兩京孔道驛使旁午供張糗糒悉稱貸營辦不以擾民先是縣

   中徵糧勺杪以下皆用升合量納草束以銀代仍買之民閒而低昻其值立鼎令輸户合奇零統歸

   斗斛及額而止徵草束者用本色輸民甚便之  聖祖仁皇帝命尚書魏象樞侍郎科爾坤巡

   察畿甸至盧龍治具不為食啜茶一甌曰令飲盧龍一杯水耳吾亦飲令一杯水諸大獄悉以咨之

   立鼎引經準律咸大稱善王永命臨汾人知遷安縣持躬清介課士嚴明設緝逃捕盜法民

   甚賴之修泠口邊牆建孔道橋粱不誤公不擾民以升任去民為立碑誌徳政祀名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