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尚未校对
〈二十 七里 東至臨 胊 縣 界九 十里西 至秦安 府萊蕪縣 界三 十里南 至 萊 蕪縣 界十五 里北至 濟南〉
〈府淄川縣 界十二 里 東南 至 沂州 府𫎇 陰縣 界七十里西南 至泰安 府 萊蕪 縣 界二 十里 東北 至益〉
〈都縣 界九十里西 北至淄川 縣界 三十里 本 淄 川縣之 顔神鎮地漢 為萊蕪縣 地北 魏以後 為 貝 邱〉
〈縣 地 元初 嘗置 行淄川縣於 此 至 元 二年縣 廢 以鎮 隸 益都 明嘉 靖十七年設 通 判 駐 此 本 朝 雍〉
〈正 十 二年 始以 益都之 孝 婦懷 徳 二鄉三十 四 社及 淄 川之 大峪 等二十 一 莊萊 蕪 之樂疃等 七 莊〉
〈置縣 屬青州 府〉臨 淄縣〈在 府西北 五十 五 里 東西 距 六 十五 里南北 距四 十 里 東至 益 都 縣〉
〈界 三十 里西 至 濟南府 長 山縣 界三十五里 南 至益 都縣 界十 五 里北至 樂 安縣 界二十五里 東 南〉
〈至 益 都縣界 五十里 西南 至 益都 縣 界三十 里 東北 至 壽光縣 界三十 里西 北 至博 興 縣界二 十 五〉
〈里本古營邱地 周封太公 望為 齊國 獻公 自 薄 姑徙都此曰臨淄 漢置臨淄 縣為 齊郡 治陵 漢 并 為〉
〈青 州治晉初因之 宋魏 為齊 郡治 北 齊移 齊 郡 治於 益都縣廢臨淄 入馬 隋開 皇十 六 年復 置 屬 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