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論荆公法云青苗免役亦是法然非藏於民
之道如青苗取息雖不多然嵗散萬緡則奪
民二千緡入官旣入官則民間不復可得矣
免役法取民間錢雇人役於官其得此錢用
者蓋皆州縣市井之人不及郷民郷民惟知
輸而巳而不得用故今郷民多乏於財也青
苗二分之息可謂輕矣而不見有利於百姓
何也今民間舉債其息少者亦湏五七分多
者或倍而亦不覺其爲害曰惟其利輕且官
中易得人徒知目前之利而不顧後患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