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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二十八年郊祀赦恩資政殿學士樓炤父巳贈少師乞加贈司封以資政殿學士係

只封贈一代父旣至少師不合加贈獨改封其母范氏歐陽氏爲秦國魏國夫人蓋樓公

雖嘗爲執政而見居宫職須大學士乃恩及二代故但用侍從常格資政殿學士施鉅父

說已贈太子太保加爲宫𫝊亦不及祖也乾道六年仲兄以端明殿學士知太平州是

年郊赦伯兄巳贈祖爲太保而轉運司移牒太平州云準吏部牒取㑹本路曽任執政官

合封贈二代者仲兄旣具以報又再行下時祖母及父母巳至極品於是以祖爲言遂復

贈太傅命詞給告殊非端殿所當得不知省部一時何所據也

    辰巳之已律書釋十母十二子之義大略與今所言同

唯至四月云其於十二子爲巳巳者言陽氣之巳盡也據此則辰巳之巳乃爲矣音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