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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榷貨務五年始禁私賣茶從不應爲情
理重太平興國二年刪定禁法條貫始立
等科罪淳化二年令商賈就園户買茶公
於官貼射始行貼射法淳化四年初行
交引罷貼射法西北入粟給交引自通利
軍始是歳罷諸處榷貨務尋復依舊至咸
平元年茶利錢以一百三十九萬二千一
百一十九貫三百一十九爲額至嘉祐三
年凢六十一年用此額官本雜費皆在内
中間時有増𧇊歳入不常咸平五年三司
使王嗣宗始立三分法以十分茶價四分
給香藥三分犀象三分茶引六年又改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