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廟舊諱
紹興文書令曰 廟諱 舊諱正字皆避之
故 哲宗 孝宗之舊諱單字者凡三皆著
令改避惟 欽宗舊諱二字一則從丄從回
從旦一則從火從亘今皆用之不疑又令之
注文曰 舊諱内二字連用爲犯若文雖連
而意不相屬者非故 太宗 仁宗 英宗
神宗之舊諱二字者凡八皆著令不許並用
惟 孝宗舊諱從伯從玉從宗者今亦聮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