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時不乏人或試而不合或召而不試或薦
而不召寥寥絶響迄未復振良以此也按薦
舉之制 咸平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詔令學
士兩省御史臺五品以上尚書省諸司四品
以上於内外京官幕職州縣官及草澤中舉
賢良方正之士各一人三月十九日 詔所
舉賢良方正應已貼館職及任轉運使者不
在舉限 天聖七年六月二十一日屯田員
外郎劉夔請應制科翰林學士宋綬言其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