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指揮次歳明清入朝始得詔獄全案觀之岳侯
之坐死廼以甞自言與 太祖俱以三十歳爲節
度使以爲指斥乗輿情理切害及握兵之日受庚
牌不即出師者凡十三次以爲抗拒詔命初不究
將在軍君命有所不受之義又云岳雲与張憲書
通謀爲亂所供雖甞移緘旣不曽逹継復焚如亦
不知其詞云何且与元首狀了無干渉鍜錬雖極
而不得實情的見誣罔孰所爲據而遽皆處極典
覽之拂膺儻非後來詔書湔洗追褒則没地銜𡨚
於无窮所可恨者使當時推鞫酷吏漏網不正刑
典耳王俊者初以小兵徒中反告而轉資晚以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