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使中外皆知此意臣等即奉詔言甚善 聖
訓復曰馬伸前此責去亦非罪可召還或曰聞伸
巳死 聖訓曰不問其死但 朝廷召之以示不
以前責爲罪之意乃問伸自何官責臣等皆曰自
衛尉少卿 聖訓曰可復召爲衛尉少卿臣等奉
詔而退東等於是皆贈官及与子或弟恩澤一人
并 詔所居䘏其家進呈湖州民王永從進錢
五十萬緡优囯用臣等言户部財用稍集亦不至
甚闕 聖訓曰如此即安用徒有取民之名却之
或曰巳納其伍万緡矣今却之則前後異同
聖訓曰旣不闕用可併前巳納還之仍 詔今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