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Xubian399-程俱-北山小集-10-10.djvu/43

此页尚未校对


 慈更加裁酌

 竊見朝廷自訪求國典以來士庶所獻之書稍稍全

 備憲章稽若漸有考證然國歩尚艱未見回鑾或定

 都之𠩄謂當裒緝副本藏之名山深僻僧寺俾之守

 掌歳度僧一名候朝廷收取日罷某今來所請如蒙

 聽采乞即行指揮踏逐去䖏收置掌管所有度僧自

 紹興二年始仍令本縣令佐扵交替日批書印紙無

 敢失損壞兩相交管及不得將出本寺院門依祕閣

 文書法科斷住持知事僧亦依係帳物交管右謹具

 呈取鈞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