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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苏两国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积极而有计划地发展经济、贸易、科技和文化等领域的关系,增进两国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往来。

、双方认为两国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方面交流情况与经验,并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交换意见是有益的。双方在某些问题上的分歧不应妨碍两国关系的发展。

、中苏双方同意,中国共产党和苏联共产党将根据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进行接触和交往。

十一、中国方面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方面坚决反对旨在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或“台湾独立”的任何企图。苏联方面支持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

十二、中国方面重申,中华人民共和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不同任何国家结盟的原则立场。

苏联方面声明,苏联外交政策以和平是最高价值观念为出发点,始终不渝地力求实现包括核裁军在内的实际裁军;认为各国的安全不能靠损害别国来保障。主张优先考虑全人类的价值以及不同社会经济体系在自由选择和利益均衡条件下进行和平竞赛。

十三、双方声明,中苏两国任何一方都不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以及世界其他地区谋求任何形式的霸权。中苏两国认为在国际关系中应当摒弃任何国家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和在任何地方谋求任何形式的霸权的企图和行动。

十四、双方认为,和平与发展已成为当代世界两个最重大的问题。双方对长期紧张的国际形势出现缓和表示欢迎,并积极评价世界各国为裁减军备和缓和军事对抗作出的努力以及在解决各个地区冲突方面取得的进展,双方表示愿意在这些方面各自继续作出努力。

中苏双方主张提高联合国的威望,支持联合国在国际事务、裁军、解决全球性问题以及地区冲突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世界所有国家,不论大小和强弱,都有权平等参与国际生活。

十五、双方对世界经济形势,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经济状况恶化、南北差距拉大、债务问题愈益严重表示关切。双方认为迫切的是,在考虑各国人民利益和平等互利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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