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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清理“三角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邹家华 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委主任
副组长 叶 青 国家计委副主任、国务院生产委员会主任
周正庆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成 员 刘仲藜 财政部副部长
张世尧 商业部副部长
沈觉人 经贸部副部长
马毅民 物资部副部长
刘廷焕 工商银行副行长
周汉荣 建设银行副行长
林中杰 农业银行副行长
雷祖华 中国银行副行长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在全国逐步推行经济合同
示范文本制度请示的通知
国办发〔1990〕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国逐步推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制度的请示》,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推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制度,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提高经济合同履约率、整顿流通秩序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