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ZHSY100065 景泰雲南圖經志書 明鄭顒陳文纂修 明景泰刻本.pdf/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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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其郷村飲宴,則撃大皷,吹蘆笙、舞牌為樂。

無中國文字,小事則刻竹木為契,大事則書緬字為檄,無文案可𥡴,無城池可守,惟因髙山為砦而已,無倉廪之積,無租賦之輸,每年於秋冬收成後,遣親信徃各甸計房屋,徴金銀,謂之取差發。每房一間,輸銀一兩或二三兩。承行者象、馬、從人,動以千百計,恣其所用,而後輸於公家。刑名無律可守,不施鞭朴,犯輕者罰,重者殺之。或縛而置之水中,非重刑不係累。

軍民無定籍,聚則為軍,散則為民。每三人或五人充軍,一名正軍,謂之昔剌,猶中國言壯士也。昔刺持兵噐,餘則負荷以供所需。故軍三十萬,則戰者不滿十萬。師行無紀律,先後進退不一。𠋣象為聲勢,每戰則用䋲索自縛於象上,悍而無謀。軍噐少,弓箭多。長牌為弩,以革為盔,銅鐡雜革為甲。勝則驕惰争功,負則兆竄山谷。

驛路無郵𠅘,一里、半里許構一小草樓,五人坐守,雖逺千里,報在旦夕。

公廨與民居無異,雖宣慰府亦樓房數十而已。制甚鄙猥,以草覆之,無陶瓦之設。頭目小民𣅜,以竹為樓,如兒戯狀,噐皿醜㑁尤甚。無水桶、木甑、水益之𩔖,惟陶冶之噐是用。其宣慰用金銀、坡璃、琉璃等噐,其下亦以金銀為之。

凢一頭目出行,則象、馬、兵戈及床櫈、器皿、僕、財寳之𩔖皆隨以行,動輙數百人,隨處宴樂,小民苦之。

其俗男貴女賤,雖小民視其妻如奴僕,耕織、貿易、差徭之𩔖皆係之。非疾病,雖老不得少息。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