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
布告

中发〔68〕103号
又名:七·三布告
1968年7月3日
发布机关: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军委、中央文化革命小组
七·二四布告

毛主席批示:

照办。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
布 告

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亲自发动,亲自领导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正在向全面胜利迅猛发展。全国形势空前大好。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全国一样,形势也是一片大好。

但是,最近两个月来,在广西柳州,桂林,南宁地区,以中国赫鲁晓夫为首的党内最大的一小撮走资派及其在广西的代理人,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和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蒙蔽和欺骗一部份群众,连续制造了一系列反革命事件:

第一,破坏铁路交通,至今不能恢复通车;

第二,胆敢抢劫援越物资,拒不送还;

第三,连续冲击人民解放军的机关,部队,抢夺人民解放军的武器装备,杀伤人民解放军指战员;

第四,在中央发出"六·一三"特急电报以后,拒不执行,继续顽抗。

中央认为,这是一小撮阶级敌人破坏无产阶级专政,破坏抗美援越斗争,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反革命罪行。

中央相信,广西两派革命群众组织和广大革命群众是要革命的。他们对这一小撮阶级敌人的反革命罪行是极其不满,极其愤慨的。有些人跟着别人干了坏事,绝大多数是受蒙蔽的。

为了迅速制止这一小撮阶级敌人的反革命罪行,中央号召广西无产阶级革命派和广大革命群众,在广西革筹小组的领导下,在人民解放军驻广西部队的支持下,努力实现以下各点:

一,立即停止武斗,拆除工事,撤离据点。首先撤离铁路交通线上的各据点。

二,无条件地迅速恢复柳州铁路局全线的铁路交通运输,停止一切干扰和串联,保证运输畅通。

三,无条件地交回抢去的援越物资。

四,无条件地交回抢去的人民解放军武器装备。

五,一切外地人员和倒流城市的下乡上山青年,应立即返回本地区,本单位。

六,对于确有证据的杀人放火。破坏交通运输,冲击监狱,盗窃国家机密,私设电台等反革命分子,必须依法惩办。

党的政策历来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首恶必办,胁从不问,受蒙蔽无罪,反戈一击有功。两派群众组织中的坏人,由两派群众各自清理;同时,要把一个组织混进了坏人同这个组织严格区别开。

中央相信,一小撮阶级敌人制造的反革命事件,只能乱了敌人,锻炼了群众。广西无产阶级革命派和广大革命群众,驻广西的人民解放军全体指战员,广西广大革命干部,一定能够更高地举起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坚定地站在毛主席无产阶级革命路线上,牢牢地掌握革命斗争大方向,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这一小撮阶级敌人的阴谋必然遭到可耻破产。广西地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形势会越来越好,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必将在阶级斗争的凯歌声中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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