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调整荆州市与荆门市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调整荆州市与荆门市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1996〕1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996年12月2日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6年/第36号
收录于《国务院公报》1996年第36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荆沙市与荆门市行政区域的请示》(鄂政文〔1996〕63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为了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同意将荆州市管辖的京山县划归荆门市管辖和将荆州市代管的钟祥市改由荆门市代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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