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歌,为金作
挽歌,为金〈自谦〉作 作者:权韠 朝鲜王朝 |
握珠忽陨地,错莫惊神魂。
种木园囿中,贵者恒不蕃。
人生有如此,天道宁复论。
中宵动祖车,丹旐风翻翻。
亲戚执素绋,行哭向丘原。
佳城一以闭,厚夜何由暾。
今古共一辙,已矣知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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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7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古籍标点等著作权问题的答复《权司1999第45号》,认为仅加标点不足以有创作性,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至少应当支付相应的对价。此处民法通则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与著作权是分别的话题。
- 中华民国94年(2005年)4月15日,中华民国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智慧财产局解释令函(存档)也认为仅对古文加标点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权。
另请参见:章忠信《著作权笔记·句读的著作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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