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随机
登录
设置
资助
关于维基文库
免责声明
搜索
易学象数论/第九求主参将客参将
语言
监视
编辑
<
易學象數論
目录
易学象数论
◀上一卷
卷六·第九求主参将客参将
下一卷▶
第九求主参将客参将
编辑
以大将所临之宫,三因之,仍去十用零,以为参将之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