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理学汇编 第二百五十二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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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二卷目录
周礼部杂录二
经籍典第二百五十二卷
周礼部杂录二
编辑《图书编》,自汉惠除“挟书”之律,孝武建藏书之策。齐鲁 诸儒,执经竞进。传《仪礼》者,始于高堂生;传《大戴礼》者, 始于瑕丘萧奋。《周礼》之书未出也,河间献王得诸李 氏,而因以上诸秘府。维时学官博士,颛门持业,非其 师说不称而謷然求所以相胜。一有异闻,随声群诋。 汉武帝以为渎乱不经之书,盖诸儒之说诬之也。自 刘歆好之,贾、郑父子习而宗之,其说遂稍传于世。至 王仲淹氏曰:“《周礼》其敌于天命乎?”朱仲晦氏曰:“《周官》 布濩周密,乃姬公运用天理之书。”盖至于是而其论 始定矣。然六官之中惟《冬官》缺焉。河间献王补之以 《考工记》取工匠器械之事,与治教政刑跻而并列,遂 使其书不信于天下,故世儒讥之曰:“累《周礼》者,刘德 也。”非此之谓耶?乃潜心是经者,又网罗遗失,探讨寻 绎,各以意见而为之说。宋叶时之《补亡》,元吴澄之《考 注》,其最著者也。时之言曰:“秋官有典瑞,夏官有量人, 天官有染人,地官有鼓人”,以至巾车、司裘、司弓矢之 职,秩然具在。盖谓冬官实未尝亡,而散见于五官之 中也。澄之为书,丽内史、司士于《天官》,丽《大司乐》、诸子 于《地官》,丽《封人》、牧人于《春官》,丽《衔枚》、司隶于《夏官》,丽 《司虣》、司稽于《秋官》,而县师、廛人等职则以为“冬官之 属。”盖谓“五官互见,而冬官亦未尝缺也。”主叶氏之说 则冬官独专而“五官”反淆;主吴氏之说,则诠次失伦 而意义乖析。矧俞廷椿之《复古编》、王次点之《订义》、丘 吉甫之全书,纷纭错综,莫知所适。与之论议,其不为 聚讼者几希矣。此愚之所未解也。夫《诗》《书》六艺之教, 必折衷于孔氏矣。孔氏之《春秋》也,终于获麟,距隐、桓 之世未甚远也。甲戌、己丑夏,五纪子伯之讹,皆因之 而不改,故其言曰:“多闻阙疑。”又曰:“盖有不知而作者, 我无是也。”六经自秦火以后,《书》亡四十三篇,《二雅》各 亡其六篇,于圣人之经则何尝有所损哉?孟子之言 班爵禄,曰“其详不可得而闻也。”班固之论《礼经》,以为 自孔子时而不具也。诸儒生于数千载之下,乃欲掇 已去之籍,辑煨烬之馀,而以己意为之附会,是其智 有加于孔、孟。然则圣人之经,终不可明乎?盖圣人之 经,圣人之心为之也。尝观《周礼》一书,纤悉具备,自天 官太宰以逮于薙氏、柞氏,自“八典八则”以逮于草木 昆虫,品式条贯,布濩流衍,而渊然盎然者,实充塞于 其间。膳馐至琐也,何与于天官?钜细一也?内政至密 也,何与于太宰?宫府一也?冯相、保章,司天也,何与于 春官?天人一也?遂师司田野也,何与于夏官?兵农一 也;山泽仓庾,民所需也,何与于司徒?富与教一也。当 姬公制作之日,竭心思以通于三王,其精神贯彻而 无所壅阏,其统纪相维而无所隔阂,即五官之篇皆 冠之曰:“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极之为言中 也,《洪范》所谓“建其有极”者也。建极之义宜专属于教 典,而奚各冠于五官?嗟乎,此其义难言矣。沉思于度 数之外,而冥会于义象之表,则《冬官》虽缺无害也。固 不必强为之解,亦不必更置而互易之也。必欲栉字 比句,以今人之法而配诸古人,则其钜者已析之而 使二,而矧其琐琐者也。窃恐浸寻不已,全书遂乱,是 昔之《周礼》亡其一,而今之《周礼》亡其全。圣经之不明, 吾不知其所终矣。自是书之出,习而用之者何限?刘 歆著《录略》,而“六干”、五均托名于泉府;王介甫训释万 馀言,而青苗、市易借口于国赋;苏绰用其五六而不 足以治周,苏威用其八九而不足以治隋。彼周与隋, 循迹用之,犹曰无益于治尔。刘歆、王安石穷年矻矻, 敝其精神于训诂,而卒以其术祸天下。穷经不明之 害,一至此极。乃世之逞其说者,犹纷纷而未已也,可 怪也!夫今之言学术者,必曰黜百家,尊孔氏。然庄周 斲轮之喻,至今学者称焉。顾沿袭口耳,醊圣人之糟 粕,而又以己意乱之,上之背阙疑之训,下之蹈斲轮 之讥,其惑也亦甚矣。藉谓愚之言均之臆决,然犹就 古人之成书而论之也。盖太史公论《帝德》《帝系》《二纪》 曰:“总之不离古文者近是。而申公之授《诗》也,疑者则 阙而弗传。是孔氏信而好古之教也。”〈周礼总论 按图书编多集前
人之论,而又不著其姓名,故皆附之《杂录》。
〉《周礼》一也。古今论者不一,是之者固未必天下之真 是,而非之者抑岂天下之真非乎?稽诸孔孟之言,其 是非可辩矣。何也?彼谓是书非周公制作也,窃恐法 制周密详尽,三代而下未有如此之尽美者。孔子曰“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安知是书非其方策之遗乎?若 以为尽出于周公之手也,不惟封国建官,中多可疑。 孟子曰:“诸侯恶其害己,而皆去其籍。”岂籍去战国,孟 子止得闻其略,秦皇焚禁书籍,汉儒反得其详也耶? 可见是书也,在春秋时尚有存者,至战国而后澌灭 无馀也已。不然,孔子所谓“方策”,果何所指?孟子所谓 “去其籍”者,非《周礼》之类乎?意者汉虽承秦禁焚之馀, 然去古未远,故诸儒犹得以习闻其说,其体国经野, 大典宏纲,未必非周家良法所仅存者,而捃摭东迁 以后,如战国时制,以杂乱乎其中者,岂尽无也耶?况 周历八百馀载,其礼制初虽定于周公,而沿革润色, 时异世殊,安知非东周之方策典籍,又安知非汉儒 所补辑也耶?噫读《周礼》者于其是而真知其为前代 之所流传,于其非而真知其为后代之所杂乱。师其 意。不泥其迹。周公之心法。不即此而会通哉。〈周礼总序〉 善读古人之书者,在师其意而已矣。苟得其大意而 观会通焉,则参互变易而法制之周,莫非美意之敷 施也。若徒泥其迹,则或详于此而略于彼,或行于古 而不可行于今,或原错简阙文,或后人增窜杂乱,俱 莫之能辨矣。曾谓读《周礼》者可以局见拘泥之哉?况 先儒一是一非,各有成说,其书出自周公与否无论 已。彼体国经野,设官分职,后代法虽变更,意多沿袭, 独宫府一体,兵农一致,教士于乡,而选举之三事,于 治体所关尤切,乃后王皆莫之祖述焉,则深可慨也。 尝读《天官篇》,见其浩然广博,靡不并包;森然详密,靡 不贯彻,真如天之含容遍覆,无一物不在其生生中 也。非圣人既竭心思,何其法之美善一至此哉?盖惟 王宫后宫莫非冢宰所统,故宫正而下主宿卫及王 之左右,内宰而下主内政及后之左右,无非欲王之 赞襄,使令罔非哲人,常变守卫罔非吉士,一匡王以 正也。所以王后世子,动有式法,寺人内竖,悉有禁令, 王谁与为不善哉?视后代宫中事宜,虽宰相莫得预 闻者,相径庭矣。然此惟得其宫中府中相为一体之 意,而变通之可也。不然,古今时势悬隔,匪特天子与 邦君送迎揖让,后妃夫人与尸宾献酹,后世不可通 行。如宫阃之内,岂府史胥徒所得与?九嫔世妇,岂内 宰所得教乎?但宫府统摄,内外联比,此天下根本所 系,真世世不刊之典也。《大司徒地官》,主土与民,大纲 在分“土居民之法,比、闾、族、党、州、乡以施教化,遂沟、洫、 浍以正疆界,通水利,井、邑、丘、甸、县、都以稽民畜,起徒 役而伍两、卒、旅,军师之法寓焉。”是民制起于比、闾、邻 里,兵制起于伍两卒徒,居则相与荷耒耜以相耕耨, 出则相与荷戈盾以相战守,所以人服习而政便安, 上易事而下易使也。以此较之后世,民自“为民,出粟 以养兵,兵自为兵,出身以卫民”,兵农两病者,大不侔 矣。何先儒之论,止知王国六军取足于六乡,是六乡 七万五千家,出六军七万五千人,则六乡人人尽用, 岁无更休,县遂都鄙,居然无事,何劳逸不均也?况王 国止此六军,则公私之田,孰与耕获?天子巡狩征讨 之类,孰为之迭用哉?不知比、闾、族、党、州、乡,惟以服役 守御,犹后世京军主居守王畿为国本也。“伍、两”、卒、旅, 军师实通,王畿千里之内,更休而迭调之,犹后世郡 国调遣更番上直之兵也。乡言“教”而“遂”言“农”,彼此正 可互观。以民数起,兵数乡遂,实非偏重,此兵农合一, 《周制》所以为至善也。得此意而变通之,非治世良法 而何?王教“莫先于乡,故以乡三物教万民。岁时读法, 于以考其德行,察其道艺。凡有贤者能者则书之,三 年大比,则兴其贤者能者而宾之。”由是乡老、乡大夫 献贤能之书于王,王再拜受之,登之天府。是教之于 乡,莫非德行道艺之术;而宾礼于乡,莫非德行道艺 之人。其视后世上之所教,下之所学,竞习辞章,猎取 声利,不知“六德”、“六行”、“六艺”为何事。及举宾兴之典,则 糊名易书,若将以奸窃待之,而士一进用,则尽弃向 之所习,以徼功利于宦途者,胡可同日语哉?世主不 欲比隆成周,则亦已矣。如欲亲睹圣主德化,则乡举 里选之法,舍《周礼》将安取衷哉?但乡遂一也,遂亦有 秀民之可教,有贤能之当举也。何为德教止行于六 乡,而不被之于六遂乎?若曰六乡在国,国多士,故乡 大夫之属主乎教;六遂在野,野多农,故遂大夫之属 主乎事。又曰:“遂之秀民,悉升之乡而教焉”,则遂之民 何不幸而见弃于王教耶?即此变而通之,教之乡、举 之乡者,亦可行之遂,则是法也,虽万世可无弊也。可 见三者之善,亦当师其意,不泥其迹。周公良法美意, 迄今犹存,《周礼》可行之古,亦可行之今矣。故程子曰: “必有《关雎》《麟趾》之意,然后可以行《周官》之法度。”〈周礼总意〉 贾氏正义云:“按《书》传,周公一年救乱,二年伐商,三年 践奄,四年建侯卫,五年营成周,六年制礼作乐,所制 之礼,即此《周礼》也。汉兴,高堂生传十七篇,自高堂生、 萧奋、孟卿、后苍、戴德、戴圣,是为五传弟子,所谓十七 篇,即《仪礼》也。若夫《周礼》,其出特后者,《马融传》云‘秦自 孝公以下,用商君之法,其政酷烈,与《周官》相反。始皇禁挟书,特疾恶,欲绝灭之,故焚烧之独悉,是以隐藏 百年。孝惠除挟书之律,开献书之路。时有李氏上《周 官》五篇,复入于秘府,五家之儒莫得见焉。孝成时,刘 向子歆校理秘书,始得列序,著于录略。然亡《冬官》一 篇,以《考工记》足之。时众儒并出,共排以为非是。惟歆 年尚幼,务在博览,乃知其为周公,致太平之迹,具在 于此。奈遭天下兵革并起,疾疫丧荒,弟子死丧。彼有 里人河南缑氏杜子春,尚在永平之初,年且九十,能 通其义,颇识其说。贾徽及子逵、大中大夫郑兴及子 大司农众往传其业,又以《书》《经》、传记转相证明为解。 其时议郎卫次仲、侍中贾景伯、南郡太守马季良,亦 皆作《周礼解》诂,然犹有参错,同事相违,二郑明理于 典籍觕?〈粗也〉识《周官》之义,存古字发微正读迨。至郑元 作《周礼注》,多引杜子春、郑大夫司农之义,以赞而释 之焉。然则《周礼》起于刘歆,而成于郑元。然孝存以为 永世渎乱不验之书,作十论八难以排弃之。何休亦 以为六国阴谋之书。唯有郑元遍览群经,故能答林 硕之难,作为训注,使其义得条通焉。其后唐大学博 士贾公彦又撰《周礼疏》五十卷,是为《注疏》云。〈周礼原委〉 古籍备载先代建置法纪,独《周礼》一书最为详密,是 非存亡,姑置勿论。然读是书不可先有“是非存亡”之 成,心横于胸臆。惟依《周礼》究竟《周礼》,俾一官一职,明 其司掌,总其统属,多之若增一赘庞,少之若缺一成 数,此亦未可以己意裁决之也。须从书外洞见作者 本意,于六官源委透彻底里自度,可与周公面相质 “疑问难,《周礼》全书尽在我胸中,经之纬之,一无所眩, 然后度其时势,审其治体,是非存亡,灼然如烛黑白”, 庶不为后人论议所挠乱矣。不然,徒逞意见,是今非 古,移前补后,祇见其妄也,反以滋后生之惑也。予甚 暗陋,于各经书不敢自衒小慧,妄加删补,革易旧章, 或露管窥,则直述所见,以就正有道。然欲于是书而 提揭纲领。晰其会归。尤为急务。近世王明斋氏于《周 礼》颇得肯綮。鄙见多与之合。又何必别自为说耶。〈周礼 本旨〉
《天官冢宰》,天统万物,天子立冢宰以统驭百官,曰天 官冢宰,取其调剂邦治,协于中和也。太宰之职,掌建 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小宰掌建邦之宫刑,以治 王宫之政令。宰夫掌治朝之法,以正王及三公、六卿、 大夫、群吏之位,掌其禁令。其官属凡六十,皆王宫后 宫之事。冢宰无所不统,宫政而下主宿卫,及王之左 右内宰而下,主内政,及后之左右。膳夫主食,酒正主 饮,宫人主宫室,典妇功主女功,内司服主衣服,医司 主疾病,罔有一事一物出于他门,违于法式者,俾王 及后率由天道也。其太府而下八职,皆财赋之官,而 亦属焉。盖九贡、九赋、九式,已见于《太宰》《小宰》之文。八 政以食货为先,欲均天下,必自理财始。万物皆天物, 故宰致国用。有大府掌出入之权。百官府皆天职,事 皆大工,故宰百官听邦治,而特司会一职总焉。六十 属皆主在上之事,天覆象也。〈天官〉
《地官》司徒,地载养万物,安扰地道也。天子立司徒以 安万民,徒谓统徒众焉。大司徒之职,掌建邦之土地 之图与其人民之数,以佐王安扰邦国。小司徒掌建 邦法,乡各掌其所治乡之教而听其治。其属七十有 五,俱主教养万民。士、农、工、商四民尽乎民矣。六卿多 士,故卿大夫之属详于教;六遂多农,故遂人而下详 于养市商也,司市而下,治商人之教。工则见于《冬官》。 司保氏主辅王躬,及教其左右。司谏、司救,掌畿内之 教也。地之所生,莫大于土,载师任地也。土均,均人平 土也。封人,守畿封之土。虞衡主山林川泽之土。门关, 守土者也。仓廪,土地所出。牧人、畜养、牺牲,土所产也。 牛,土畜六十属,皆邦本之事也。〈地官〉
《春官》宗伯,春出生万物。宗,尊。伯,长也。天子立宗伯,掌 邦礼,以事神为上。报本反,始亦反其所自生也。大宗 伯之职,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礼,以佐王保邦 国。小宗伯,掌建邦之神位。肆师,掌立国祀之礼,以佐 大宗伯。其属六十九秩序,皆天所命,天府奉若天道 也。大卜、占筮、占梦、眂祲、冯相、保章,听命于天,和同天 人之际也。典命、典瑞、司服、巾车、司常,礼之秩序也。郁 人、司尊彝、司几筵,行礼之器也。巫祝,致礼之辞也。诸 史,守礼之官也。礼必有乐,大司乐教王世子及国子 以礼乐者也。世妇内外宗,教六宫以礼者也。送死大 事,冢人职器专其礼。都,宗人治都惟宗礼。家宗人治 家惟宗礼。《鸡人》“春畜六十属,合敬合爱”,春生象也。〈春官〉 《夏官司马》,夏,大也,长万物也。天子立司马,掌邦政以 平诸侯,正天下,大一统也。官以马名,兵所重莫有急 于马者。大司马之职,掌建邦之九法,以佐王平邦国。 小司马,掌凡祭祀、会同、飨射、师田、丧纪,掌其事,如大 司马之法。其属六十有三。大司马主天下之大事,量 入邍师,制畿封国也;职方氏,分职也;都司马,家司马, 简稽乡民也;司勋、司士、诸子进贤兴功也,皆大政也。 大仆、节服氏格王正事也;司士正朝仪之位,正朝廷百官也;九伐,正万国也;服不氏而下,正禽兽也。兵司 马之用器,则有《司甲》、司兵、司弓矢。马司马之乘畜,则 有《马质》。校人、战司马之事,戎仆主军政之御,司右主 车之右,环人、挈壶,皆有事于战者也。“兵莫大于自卫 守险,虎贲、旅贲备辇毂以卫王;掌固、司险、掌疆,设险 以守国也。兵莫大于防微杜渐,怀方、训方,制治于未 乱,匡人、撢人,消息于未萌也。它若司爟主火,夏气也; 小子羊人主供羊”,夏畜也;“弁服、首服,夏象也。”“六十属, 万物相见,品汇咸亨”之象也。乃司马辨论官材进士 之贤者于王,诏爵、诏禄、诏事、奠食,司士掌其版,《王制》 记之矣。〈夏官〉
秋官。司寇,象秋气严肃,收聚敛藏乎万物。天子立司 寇,掌邦刑,义以正万民也。大司寇之职,掌建邦之三 典,以佐王刑邦国,诘四方。小司寇掌外朝之政,以致 万民而询焉。士师掌国之五禁,以左右刑罚。其属凡 六十有一。司刑以定罪,司刺以参伍赦宥,掌囚以拘 系,司厉以收孥掌戮,司圜以收教,皆刑官。遂士、县士、 方士、讶士、朝士,各掌其地之刑也。《司隶》禁杀戮,禁暴 氏、野庐氏、蜡氏、雍氏、萍氏、司寤、司烜、条狼、修闾、御枚 主巡察,布宪主警戒,司约、司盟主结信,皆禁于未发, 刑期无刑也。夫杀以止杀,岂徒刑戮之是务乎?《司民》 掌民数属。若曰:“王刑者,民之司命,以生生为心,期于 治而已杀,敢不慎乎?”《大行人》掌邦交之礼,又主以刑 诘四方朝大夫。都则、都士、家士。主以法则驭圻内诸 侯。冥氏而下十二官,刑及禽兽也。职金,五行秋属。金 犬,金畜也。六十属皆主裁物之过,各正性命之象。〈秋官〉 冬官司空,大宰事。典曰:“以富邦国,以生万民。”冬者,万 物之所终也,万物成终,必归其根亶。空,土也。司空掌 邦土,天下之事所由成,故命曰冬官。空之言空也,相 天下之势所空缺而修治补助之,是冬官之义也。冬 官官属,其亡久矣。汉孝惠除挟书律时,李氏上《周官》 五篇,复入秘府,五家之儒莫得见焉。至孝成时,刘歆 校理秘书,始得列序,著于录略,亡《冬官》一篇,以《考工 记》足之。夫工特司空之一尔,《冬官》讵止考工已耶?或 谓各属混于五官之中,即欲于五官中摘其有关冬 官者,以补其缺,是谓《冬官》原未亡也。或欲象天文有 土司空、土工二星,拟其属,必有掌大均之事者。有器 府星,拟其属,必有掌器府之事者。诸如此类,皆补于 五官之外也。二者皆有定说,孰敢必其然哉?《考工记》 虽不足以尽冬官,而工其属也,然则六官阙一如之 何?孔子尝叹:“吾犹及史阙文,吾其阙之而已矣。”〈冬官〉 郑氏曰:“周公营洛邑于土中,七年,作《六典》,谓之《周礼》。 致政,成王以授之。”〈以下俱周礼考〉
王文中子:“吾视千载而上圣人在上者,未有若周公 焉。其道则一,而经制大备,后之为政者有所持循矣。” 明道程子曰:“必有关睢麟趾之意,然后可以行《周官》 之法度。”
横渠张子曰:“天官之职,须襟怀洪大,方能包罗统贯, 规模至大。若不得其心欲事事上穷究凑合,使如是 之大,必不能也。”
蓝田吕氏曰:“《周礼》直欲使无一物不得其所,故其书 无一言而非仁。”
朱子曰:“《周礼》一书,皆是从容广大,心中流出。” 又曰: “《周官》遍布精密”,乃周公运用天理,烂熟之书。
昆山王氏曰:“六官,治、教、礼、政、刑、事,上下四方,覆藏宥 密,如天地四方之六合,缺一不可。大如六卿、六遂、六 军,小如六牲,皆六官合而后具,如六出之花,六瓣具 而后花成,缺一不可也。一职修可以扶颠持危,拨乱 世而反之正。六职修则天下大和,万物咸若矣。” 又 曰:“《周官》‘物各付物,如天地之化,大之日星垂教,河岳 效灵,小之草木之一华一实,鸟兽之一羽一毛,靡不 相对成文,非物物刻而雕之’。” 又曰:“《周礼》有必不可 复者,如后妃夫人与尸宾献酬,天子与邦君送迎揖 让是也。至宫府为一体,王后世子之动有式法,寓兵 于农,取士以贤,选用宦寺府史胥徒,制驭诸侯四夷, 后世舍此无以为治。” 又曰:“《周官》中有原兼官不别 设官者,有其官相联不得不兼者,有平日不设,临事 设之,事毕复罢者。”皆使人以其所能,用人以其馀力, 故事治而功不妨,官设而禄不费,所以善也。
《周官》书列于《经》几千百年矣,戾于《经》而列于经,此予 所以不得不辨其非也,予岂得已哉!贾氏曰:“六经祸 于秦,惟《周礼》最后出也,以始皇特恶之,故禁绝加严 也。”此理不然。北宫锜问周室班爵禄之制,孟子谓诸 侯恶其害己而皆去其籍,可闻其略而不闻其详。方 战国时,周室犹存,诸侯强大,不禀周制,故已灭去其 籍也。是周公所制之典,夫子所正之经,已不传于世 也。故虽孟子博学大儒,不得闻其详,何待秦之祸而 后亡?始皇禁绝之严,故后出乎?岂当时有《周礼》,而孟 子不见之乎?孟子且不见《周礼》,汉世焉得而有之?有 之则非周公之旧,后儒为之章章矣。然秦汉去周未 远,使其洪儒硕学,请闻《周礼》之旧,作为一书,使后知所本,又何幸耶?故虽非周公之亲笔,谓之《周礼》亦可 也。今乃不然,所载之典,大抵以衰世之制为盛世之 典,其背理伤教甚众。以理度之,特出于汉儒之才高 而不深于道者,欤所以不能使人尽信也。夫成周之 制,语其最大者,莫若建都也,又莫若封国也,又莫若 设官也。仿其言皆与他经不合。言建都之制,则戾《书》 《洛诰》《召诰》之旨;言封国之制,则戾《书》《武城》与《孟子》之 说;言设官之制,则戾《书》《周官》之“六典。”此其事之最大, 理之最明,而皆与古书戾,则其小者可知矣。〈周礼是非〉 “圣人治法,自大德而川流,不俟更改而后定;其礼经 自神化而模写,非有思勉而后成。欲穷之者,如登太 华,即之而愈峻;如涉沧溟,测之而愈深。故先儒读经, 无疑至有疑,有疑至无疑,思而不得,鬼神将通之,然 后为庶几尔。”岂若史书集文,粗略浅近,一览而尽得 其旨义乎?非《周礼》者,若林孝存、何休辈不下数家,指 摘瑕衅,无如胡仁仲之详;著书数十万言,辨析精微, 无如季德明之苦。移《易》《周礼》者,若吴幼清、余寿翁、王 次点辈亦不下数家。参互演绎,集成后出,莫如舒国 裳之备。以愚观之,胡氏谓大宰六十属,无一官完善 者,其说浅陋,未见其的,然不可破。才高之人,乍见而 不领略,遂置不复思,任意剖决,虽欲自绝,于《经》何损 哉?舒氏作《序辨》,图释剔伪,继之定本。夫先王之法,本 安也而人自不安。圣人之书,本明也而人自不明。各 以其意见为之更定,初若快意以语,不知似乎可观, 回视作者精义,其谬何啻千里?〈非周礼辨〉
绎曰:“《易》首乾象天,《礼》首天官,建冢宰法天,《易》坤承乾, 地配天。《礼》天官掌邦治,象覆帱,司徒掌邦教,象持载。 盖教以宣治,而地官卿配天也。君治教天之道也。天 地设位而易行,《易》乾元亨利贞,礼宰统百官,礼、政、刑、 事,物有其官,上法乎天行。是故法象莫大乎天地,变 通莫大乎四时,宪天聪明,法时顺布,分职联事,为民 极,莫大乎六官。”曰:“天官卿于六官并列,何也?”曰:“《易》干 坤于六子亦并列也。天地四时一不具,即覆载生成 之德,讵有偏乎?其并列象分,异也;其联事象功,同也。 譬则风雨露雷共而化工宣,生长收藏,合而岁功成, 经脉奇络相传输,而百体清和咸理也。然何独事联 也?天官者,以治教礼政刑事为其治”者也。《地官》者,以 教治礼政刑事,为其教者也。《春官》者,以礼治教政刑 事,为其礼者也。《夏官》者,以政治教礼刑事,为其政者 也。《秋官》“冬官”者,以刑事治教礼政,为其刑事者也。譬 言天而五土,四时统于天;言地而五运,四气统于地, 春夏秋冬,各以其时行,而覆载生成之德,各正具备 也。“播五行于四时”,而木火土金水,岁月日时,干支子 母,迭而运也。《易先天图》:天地定位,而雷风水火山泽 错列以成体。《后天图》:帝出,震齐巽,相见致役,说战劳 坎,终始变化,成万物也,其道一也。宗伯掌邦礼。曰:“春 官,何也?”曰:乾元统天,礼三千三百,一天而已,故礼者, 体仁长人之纪也。《记》曰:“宗伯之官以成仁。”“司马掌邦 政。”曰:“《夏官》,何也?”曰:“政者,正也。司马掌政,张皇六师,赫 赫濯濯,而后能以万国宁,大正人之道也。譬则夏之 日乎?可畏而助长物也,抑雷霆时雨乎?殚迅动而震 动,优渥过化而不留也。夏盛德在火,故兵犹火,火烈 具举而民勿之有犯也,故兵藏于民,大设不用,而诸 侯自为正。”夏官,卿之道也。《记》曰:“司马之官”以成义,司 寇曰秋官,司空曰冬官,何也?天地之气,收而肃肃,渐 以威而终之,藏以固也。秋揪也,司寇义刑义杀,驱而 纳之,善象之曰秋官冬固藏。司空居四,民时地利,藏 而固之,富有生之,其象也。大哉乎冬官之事。典曰:“富 万民。”而夏官之董兵曰政,秋官之制刑曰禁也,明兵 设不用,刑有禁,欲无犯也,达天德矣。《易》曰:“天地之大 德曰生后世。极兵刑之用于水德,而世嗣竟殄,则逆 天用焉故也。”曰:“《书》《周官》有三公,而《礼经》无列,何也?”曰: “三公无官也。天以紫宫枢极,统万象而居其所,不动 不自显其光,所以为神也。帝以道揆法纪,统六合,而 师保疑丞,左右密勿,不自劳于事,所以为圣也。《周官》 论道而不”及于六政,以尊道也。《九经》尊贤而不列之 大臣,惟贵德也。故三公无官也。天地者,道之本也。阴 阳者,道之运也。三公者,洞幽明之故,握元化之统,备 渊浩之德,神而明之,默而成之,不言而躬行之者也。 三孤者,慎观三师之德行,而审谕之于道者也。公调 而燮之,孤审而亮之,公微言而笃行之,孤审象而弼 丞之,然后能襄于天,道揆立焉,是奥枢之任也。孔子 曰:“修身则道立,尊贤则不惑。”曰:“前儒言之,三公不备 官也。三公之有官,皆六卿之上摄者也。谅乎?”曰:“唯唯 否否。”三公,道揆之所出。六卿,法纪之首也。议道揆者, 本天质道,主格王心焉,敷道治于民。是故六卿老,外 倦勤于政,内深喻于道,则使之释政而任道其任矣。 奥者,明之根。明者,奥之符。不求端于奥,而求端于理, 明者,末也。既握枢于奥,而兼以理明者,悖也。以师保 之尊,而复尸宰司之事,即胡以平政?是明圣之所不 处也。任六卿之务,而复议调燮之道,则何以凝道?是明圣之所不能也。且王者之于道也,𬣙谟密勿,靡息 而豫怠焉。师保傅者,时省微而辅危,以一之于道者 也。盖昔者武王克殷,甫下车访箕子,受《洪范》焉。践祚 三日,就师尚父齐宿三日,折行西向,再拜受丹书焉。 而壹不备其官,将王德无于此阙乎?是明圣之所不 为也。其谓官不必备者,难其人,即不必其备可也,而 何可一无设也?故三公不设,而以为兼官,若加官也。 周季世之事,非公本所为建官意也。曰:“周六服有群 辟,经不具何也?”曰:“六服有分土矣,群辟有君道矣,教 不易政,俗各因方,王何敢知焉?六卿分职列属,王朝 王畿,井井秩秩,而九收有倡也。且建牧立监,太宰主 之;正畿疆立社稷,大司徒专之。太史掌其典,职方掌 其籍,大行人掌其礼。盖邦国六典,咸”受成于六官,于 《王制》岂有外哉?《记》曰:“天子三公,合以执六官,均五政, 齐五法,倡九牧,以御治。”此之谓也。〈周礼六官〉
《周礼》之亡也,非真亡也,杂之者诬之也;《周礼》之不果 行也,非不可行也,泥之者,累之也。以《周礼》之仅存而 亡于不善学者之杂,废于不善用者之泥也,则圣王 之法将遂至于坏乱,而其心思之所继,于是乎益穷。 古先圣王治天下之大经大法,其可见于今日者,莫 如《周礼》。周公相成王,明圣述作,跻世太和,一时生养 斯民之道固已备矣。然犹虑天下之大,后世之远,无 经制以维之,则其势必不能无弊,于是兼三王,施四 事,夜以继日,竭吾精神心术而为之。举其大纲,则其 建官以六,兴其兵农以井田,其取民以什一,其养士 以学校,其治天下以封建,其威民以肉刑。及其节目, 则八法、八柄、九贡、九两之序,祭祀、朝觐、冠、昏、丧纪、师 田、行役之详,内而王宫、阍寺、嫔御、丝枲之事,外而畿、 甸、侯、卫、要荒、蛮、貊之宜,繁而星躔、卜筮、医、巫、工作之 技,细而昆虫、鱼、鳖、鸟、兽、草木之微,罔不具备。彼其处 心积虑,上彻唐、虞,下垂万世,纵嗣有辟王,而其法制 犹可维持而未坠者,赖有《周礼》在也。孔子去周公未 远,而曰“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当时《周礼》在鲁,所谓方 策者,岂即《周礼》耶?孟子当战国时,始言诸侯去先王 之籍,岂《周礼》在战国时,诸侯即已去其籍耶?遭秦焚 书,典籍散逸,汉人得之煨烬之馀,断简残篇,编帙散 乱,而《冬官》遂亡。河间献王购以千金不得,刘德辈乃 以《考工记》补之。夫使《冬官》而果亡也,则其补之也固 无不可。郑元又从而注之,夫使《考工记》而果可以补 《冬官》也,则其注之也亦宜。今以《周官》考之,自冢宰、司 徒、宗伯、司马、司寇而下,曰“司空,掌邦土,居四民,时地 利”,则掌邦土者,司空职也。又以《六典》考之,自治典、教 典、礼典、政典、刑典而下,曰“事典以富邦国”,则富邦国 者,司空事也。夫所掌而曰邦土,则凡任土、度地,封域 之广轮,民物之众寡,井牧之所经画焉者,皆邦土之 职也。而所谓建邦土地之图与其人民之数,制其畿 域,设其坛壝,与夫土会、土圭之法,井邑丘甸之制,正 《冬官》之所专掌也,而何以杂于地官之职乎?以至《载 师》《封人》《遂人》、里宰之类,此任土之职也,何以属之邦 教?土方、形方之类,此封域之职也,何以属之邦政、野 庐、蜡氏、墓大夫之类,此道路茔域之职也,何以属之 邦礼、邦禁?其他如掌次、掌舍、幕人之类,则皆以居舍 供王之役者,又何以属之邦治乎?观此,则其掌邦土 之职散见于五官者可知矣。邦国而曰“富”,则凡山林 川泽,百材所自生、庶物所自出、财用之所取给焉者, 皆富国之事也。而所谓“辨九土之名物,制天下之地 征,教之树艺,敛其财赋”,与夫土宜土均之法,鸟兽草 木之繁,正司空之所有事也,而何以概之《司徒》之事 乎?以至虞衡、兽䲣、场圃、司稼、稻人之类,则树畜之事 也,何乃属之安邦国?山师、川师之类,则珍贡之事也, 何乃属之服邦国?雍氏、萍氏、柞氏、薙氏之类,则薮泽 之事也,何乃属之诘邦国?其他如《巾车》、典路、司裘、《司 服》、追师、染人之类,则皆制车服,以供王之用者,又何 乃属之平邦国、和邦国乎?观此,则其富邦国之事杂 出于五官者可知矣。且以《小宰》所掌之六属考之:“一 曰《天官》,其属六十;二曰《地官》,其属六十;三曰《春官》,其 属六十;四曰《夏官》,其属六十;五曰《秋官》,其属六十六; 曰《冬官》,其属六十六。”官属合三百六十,大事从长而 小事专达,未尝有馀欠也。今以《周礼》所载之五官观 之,天官之属,六十而羡其三;教官之属,六十而羡其 十有九;政官之属,六十而羡其九;刑官之属,六十而 羡其六;冬官之属乃独全阙焉。馀羡于彼而全阙于 此,独不可取盈乎?故《冬官》错杂于五官,而其职尚在, 是名虽为亡而实未尝亡也。汉儒补以《考工记》而其 职遂亡,是名虽为补而实则已亡也。盖徒以司徒之 为地官,遂以土地物产之事尽归地官职掌之中,而 不知司徒之掌邦教,岂以度凡居民之职,皆为司徒 教化之事乎?矧以司空之官,而概之以饬化八材之 事,则其所以率属者,其止于百工之职已乎?以《冬官》 之典而尽之于审曲面势之能,则其所以佐王者,其
止于工事之式已乎?或者因此遂指为汉儒附会之说,不知其所附会者止于《考工记》一编,而不可以病此书之全也。或者又谓为文王治岐之书,不知其所 载者皆为天子之事,而不可以言侯国之旧也。或又 因其“九伐正邦,四时教战”,遂诋为《战国阴谋》之书,不 知寓军政,明教化,此先王仁义之师也,岂可以阴谋 毁哉?或又因其“九赋敛财,九式均用”,遂指为成周理 财之书,不知倡九牧,阜兆民,此先王惠养之政也,岂 专为理财设哉?井田世业,万世之良法也,而王莽以 之稔新都之乱,则以土田亟夺,既失民心,而泉府市 司扰害流于市里,大非先王养民之本意矣。况其以 篡窃之奸,而播毒痡之政,其致乱岂特不善用《周礼》 之失哉?阜通货贿,九职之所任也,而王安石以之酿 靖康之祸,则以均输专利已非国体,而青苗手实搜 括遍于闾阎,大非先王足国之常经矣。况其以偏执 之资,而引凶邪之党,其酿祸岂特不善用《周礼》之失 哉?善学者诚能因其缺以求其全,师其意而不泥其 迹,则先王之治法复明,而圣人之心法可见矣。呜呼! 有《关雎》《麟趾》之意,然后可以行《周官》之法度。周公之 制礼,其仁天下之心为之也。欲求圣人之法者,求之 圣人之心而已矣。我国家稽古建官,六卿分职,礼乐 明备,典则昭垂,其于成周建都立极之意,固已得之 而损益尽善。至于《冬官》之书,则俞廷椿、吴幼清诸先 生相继申明之,而圣王仁天下之心可复睹其全矣。 虽然,周公以内宰、嫔妇、宫正、宫伯皆颁于天官,而内 府、外府之出入、服御、庖膳之上供亦皆与焉,其意微 矣。人君之寝处、起居、食息、赐予、冢宰莫不与闻,而所 以防微杜渐者,得以预为之所。至于《师氏》《保氏》之职, 所以诏王徽而谏王失者,又谆谆焉。其所以养君心 而正朝廷以及天下者,固大臣职也。成王之为令主 也,有由然哉!〈周礼六官存亡〉
周人求地中以建国,畿方千里,故《郑氏》曰:“周公居洛, 营邑于土中。”七年“使成王居洛邑。”其说信矣。然犬戎 作难,平王始迁居洛邑,盖前此未以为都故也。然则 谓成王居之,何哉?若但测景求地中而不居,顾谓之 王畿、王国,宁有是理哉?〈以下俱建都之制〉
“大司徒以土圭之法测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由是 建王国,制其畿方千里。”土圭之法,不见于《地经》,惟见 于《周礼》大司徒及《典瑞》玉人之官,以是测日景长短, 求与土圭等,盖谓周公营洛邑之事。郑氏谓:“周公居 洛,营邑于土中。七年,使成王居洛邑。”夫周公营洛邑, 未尝与成王居之也。至犬戎之难,西周已丧,平王始 “迁居焉。”今指洛邑谓之王国,王畿即谓成王居之,岂 不戾乎?若但测景求地中而不居,则不得谓之王畿、 王国也。此其说失之明矣。且王者之居必求地中,何 耶?古之圣人定都建国,特取其便于时尔。尧都平阳, 舜都安邑,文王居丰,武王居镐,何必其地之中耶?贾 氏谓“五帝以降,惟汤、亳得地中”,尧、舜虽不得地中,而 政令均、天下治者,以并在五岳之内。周公之岐、镐处 五岳之外,故周公东居洛邑。此因郑氏而愈失之也。 尧、舜、文、武之治,若不施仁政于民,则居地中何益?徒 居地中与五岳之内,即能令政教均、天下治者,陋儒 之见也。且先儒谓今颍川阳城为地中,故置中表,若 然,周公何不即都阳城,乃营洛邑乎?洛邑去阳城亦 远矣,既求地中而不以为都,何耶?又曰:“日南则景短 多暑,日北则景长多寒,日东则景夕多风,日西则景 朝多阴。”说者谓凡日景于地千里而差一寸,南表千 里,景短一寸;北表千里,景长一寸,有是理乎?若千里 即差一寸,万里乃差一尺也,此已不可,况谓东表去 中表千里,昼漏半,中表景得正时,东表日已跌矣,是 他于日为近东,故得景夕。西表去中表千里,昼漏半, 中表景得正时,西表日未中,是他于日为近西,仍得 朝时之景,此甚不可也。日月丽天,万里同晷,才去千 里之间,地中得正时,在东之景已夕,在西之景方朝。 若然,是夏日之至,昼漏方半,东去地中千“里之人,以 西方之朝为夕;西去地中千里之人,以东方之夕为 朝。使相去数千里之外,则当以昼为夜,以夜为昼矣。 即虽蛮夷之地,穷日际月窟之所居,亦不至是。昔尧 命羲仲宅嵎夷,命羲叔宅南交,命和仲宅昧谷,命和 叔宅幽都,皆以观日景之出入短长,阴阳气候之偏 正,未尝闻四方日景之异”如此。又曰“天地之所合也, 四时之所交也,风雨之所会也,阴阳之所和也。”夫谓 之中国居天地之中者,以外有东夷、南蛮、西戎、北狄 之为中也。其蛮夷之地或相倍蓰,或相什百,在四夷 之域,广狭自不同。中国之内但止一洛,正为天地之 所合,四时之所交,其果然乎?故营王邑者,欲居天下 之中,使四方道理均,此则可矣。而谓天地必合于此, 四时必交于此,恐无是理也。况于风雨之会,阴阳之 和,无亦在人君德政应天心如何尔。但居洛邑以求 风雨之会,阴阳之和,空言也。此无他,盖见《书召诰》有 “王来诏,上帝自服于土中”之言,故作《周礼》者衍其说 也。不知《书》所谓土中者,但谓道理均尔。使周公必以土圭测景求地中,则《书》载营邑之事详矣,岂得不言? 今观《洛诰》之书,特云“卜涧水东,卜瀍水西”,何尝如大 司徒及诸儒之说?学者苟知成王未尝营居洛邑之 说,自可知其非也。
《周礼》封国之制,先儒固有能言其非者,俗学又为之 委曲求通,以诬后世,亦不能无辩焉。夫子以大国为 千乘之国,又曰:“安见方六七十,如五六十而非邦也 者?”至孟子答北宫锜及慎子之言,与武王列爵分土 之制无少差异,则大国不过百里,次七十里,次五十 里,周法固然也。又曰:“今滕绝长补短,将五十里也。”则 孔、孟非特闻武王、周公之制,盖亲见当时之诸侯则 然。汉儒作《王制》亦同,独为《周官》书者,以公五百里,侯 四百里,伯三百里,子二百里,男百里,与《书》《论语》《孟子》 《礼记》之言并戾,无有疑其为非者。何也?陋儒郑氏释 《王制》方曰:“武王初定天下,更以五等之爵,增以子男, 而犹因殷之地,以九州之界尚狭也。”周公致太平,拓 九州之界,封有功诸侯,大者五百里,最小者百里。盖 据《大司徒》之文。夫尧、舜、夏、商、周之地,不过九州。考周 《职方》,掌天下之图,无以过于《禹贡》之域。禹之疆域,东 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夫声教,既已穷于海,至 于流沙,将何所拓广哉?或曰:“诸侯之地,当如孟子之 言。至开方之说,则如”《司徒》所记,故其言封疆皆言方 者,开方之法也。《王制》云:“方千里者,为方百里者百。”若 据实千里而言,则不得有方百里者,百亦开方法也。 此百里之国,开方得百里之国者四,公当为四百里。 此言五百里者,锡之以附庸故也。伯七十里,开方得 七十里之国者四,则为二百八十里,举成数可为三 百里。“子五十里开方,得五十里之国者四,故为二百 里。”据此说,亦非也。以公侯之地,开方已不得五百里 之数,又益之以附庸。若公侯有附庸,则自伯而下亦 当有附庸。合以公侯,则又不合于伯子矣。况子男同 五十里,今以子五十里开方得二百里,而男开方止 于百里,何哉?说者又强通以为男实有二十五里,何 所据而云然?《王制》有曰:“古者以周尺八尺为步,今以 周尺六尺四寸为步。古者百里当百二十一里六十 步四尺一寸三分。”然则《孟子》《周官》里数之不同,抑尺 之有短长耶?借谓尺有短长,其百里当后之百二十 一里有奇,《周官》祗但云诸公之地,封疆方百二十里, 何至相去数倍辽远之甚乎?是又不可也。不知为此 异说者,盖汉儒见周之衰,诸侯相侵,吞灭小国,开疆 拓地,至于数百里之广,乃以为周制乎?子产曰:“古者 列国一同,今大国数圻,若无侵小,何以至焉?”《孟子》曰: “周公之封于鲁,为方百里者五。”又曰:“今海内之地,方 千里者九,齐集有其一。”观此,则春秋之大国,非复一 同也。战国时,鲁乃五百里,齐乃千里,此则《周官书》执 以为据也。又《职方氏》曰:“千里封公,方五百里则四公, 方四百里则六侯,方七百里则七伯,方二百里则二 十五子,方百里则百男。”皆非古之制,不可信也。故曰 “举衰世之典,而为盛时之制”,此类是也。〈封国之制〉 《周礼》事之最大者,莫如建都封国之制。予既辨其非 古矣,然未为甚也。至其言设官,则甚矣。据《书周官》称 “唐、虞官百,夏、商倍之。”继之曰:“仰惟前代,时若训迪厥 官,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少师、少傅、少保,曰三 孤,而后及于六卿。”周之官制可据惟此。成王仰惟前 代,则大率依唐、虞、夏、商之制尔。今观《周礼》,乃无三公、 三孤之官,不志其大而志其小,于理安乎?为之说者 乃曰:“三公之尊,坐而论道,故不列于官。”谬说也。成王 言六卿所治之职,何尝以配天地四时?今以冢宰曰 “天官”,而天事反在《春官》,乃曰天,取兼总之义。夫天之 至尊,惟万乘可称,曰“天王”,曰“天子”,岂以人臣而得称 天乎?司徒谓之地官,尤无意义。古者司徒掌教,教以 人伦。今乃掌土地之事,则是司空掌土地,非司徒掌 教也。宗伯掌礼,谓之春官。春者,物之生五行以象仁, 今谓之礼,岂主教也哉?司马掌兵,而谓之“夏官”,夏方 物之盛,反用兵乎?惟司寇掌刑,谓之“秋官”,犹可矣,司 空掌土,谓之“冬官”,又无理也。使成王有职于天地四 时,则《书》言之矣,《书》既不言,所取又无义,汉儒臆说可 知也。又《小宰》谓天官以下,其属各六十,计为三百六 十官,说者谓象日月星辰之度。今观自太宰至屦人 官凡六十有三,自大司徒至犒人官凡七十有九,自 大宗伯至宗人官凡七十有一,自大司马至家司马 官凡七十,自大司寇至家士官凡六十有六,计五官 之属已三百五十有二,而《冬官》尚不与小宰之言自 戾矣。且其趋走之吏,仆隶之职,皆列于官内,小臣、内 竖、男巫、女巫之类何为者耶?甚者国氏去壸黾壶,涿 氏除水蛊,柞氏攻草木,而方相氏蒙熊皮、黄金四目 为一官乎?渎乱不经甚矣。然此虽不可,犹可强道也。 若乃乡官之制,五家为比,有下士为比长;“五比为闾, 有中士为闾胥;四闾为族,有上士为族师;五族为党”, 有下大夫为党正;“五党为州,有中大夫为州长;五州 为乡,有乡一人,谓之乡大夫。”六乡之民,不过七万五千家尔。今每乡卿一人,中大夫五人,下大夫二十五 人,上士一百二十五人,中士五百人,下士二千五百 人。一乡之中,自卿至下士凡三千一百五十六官。合 六乡计之,则有万八千九百三十六官,不知七万五 千之家何以供之也?虽尽土之所产,赋之所入,不足 以给之。至《遂人》言六遂之制,又云五家为邻,有邻长, 推而上之,为里、为酂、为都、为县、为遂,为异于乡之制, 并六家计之,亦万八千九百三十六官,六遂又能供 之耶?合乡遂之数,则为三万六千八百七十二官。据 《孟子王制》:“诸侯而下士比上农夫食九人。”使六乡六 遂之官,皆食诸侯下士之禄,则三万七千八百七十 二官,盖食三十万有馀人。乡遂之中,耕者凡几万人, 乃食三十万不耕之人乎?况又不止皆食诸侯下士 之禄,况又乡遂之外,他官至众,内而三公三孤之属, 外而诸侯之臣,不知其几。借谓尧、舜之世,事简而建 官少;周之世,事繁而建官多;夏、商不过倍唐、虞之制, 周人亦不过倍夏商之制,何得与夏商相去乃数万 倍耶?盖彼但见成周建官之多,而不计其数,乃诞谩 至此。世儒酷信之,不亦伤乎!王氏曰:“王畿受天下财 赋,不当以财不足禄为疑。不知”官冗至此,禄之当以 何术?世之陋学,随人东西,未有如汉郑氏、近世王氏 也。作《周礼》者,正以欺若人尔。〈建官之制〉
先儒纷纷之说,以为王畿中乡遂都鄙轻重异制,畿 内外宽简异法,三等侯国,亦有多寡不同,大率不明 里数,以四面方里而计,地少三倍。夫《孟子》“方里而井”, 此“方”字为实,故谓四面方一里为一井。地方千里,地 方百里,此“方”字为虚,犹地面地土之云。故以午贯一 直而计,四面各皆千里百里,斯乃为实。若以四面总 计,则方千里者止二百五十里,方百里止二十五里 而已。又泥于“同十为封”,“封十为畿”之说,地又少数倍。 不知“同十为封”者,言自此以上乃可以封国,若上公 当有四十封之地。十同者,极小之封尔。“封十为畿”者, 诸侯封国,大者食实封一百二十五里,小者五十馀 里,故十倍之为畿尔。苟封国止十同之地,一直不过 七十馀里。齐鲁诸国若费邑、即墨,皆原封疆也,数百 里之广,奚止于七十里?十封之地为百同,四面总一 千里,一直止二百五十里。周都关中,沃野千里,又兼 成周之地,岂若是小耶?包咸、何休谓一同百里,即诸 侯百里之地。诸侯合有车千乘,一同之地亦当出车 千乘,故谓一同出车“十乘,一通出车一乘。”夫一乘百 人,数不可缺也。地有上中下,约之为一井四家,数不 能增也。以四十家而出百人,二家内应出五人,有是 理哉?其弊皆因指定四面为百里,又限于诸侯千乘, 遂为此说以合之也。季氏以方里为井为一里,故谓 公侯之国方百里,提封万井,为井者万。大国三军,则 每井当出三人;七十里之伯国,当积五千里,是半于 公侯。“次国二军,则每井当出四人。子男方五十里”,为 方里者二千五百里,又半于伯也。小国一军,每井亦 当出四人。此则计侯国原出车之数,止计其三军、二 军、一军,又谓每军止万人,遂生出三、四人之说。独不 思一井有上、中、下,受地止于四家,而出四人,止可以 供军,将何以耕田而别有所为乎?马氏则据《司马法》 “成方千里,出革车一乘,以百井而出一车。”百里之封 为方十里者百,仅出车百乘,不及千乘之数,因增为 三百一十六里有奇,以附于《周礼》“封疆方四百里”之 说。《季氏》亦据“成方十里,出车一乘;同方百里提封万 井,出车百乘;同十为封,十万井,出车千乘;封十为畿, 畿方千里,百万井,出车万乘,遂以谓成出车一乘,积 至百同为万乘,此畿内之制;通出车一乘,积至十,同 出车千乘,此诸侯之制。”谓畿内地宽,侯国地窄,所以 不同。夫谓通出车一乘者,固不足道,若谓成出车一 乘,民亦不堪命。谓天子之车止此万乘,亦限于以四 面总计为千里,故不知有更休之法。且天下之民一 也,岂有内轻外重,遂差十倍之远哉?愚之计地,以午 贯一直而论,中间所包,有数倍之多。故天子之地,四 面一直千里,上公一直五百里,至男邦,一直百里。其 地既广,名山大川不以封,封内惟有小山川,除其三 分之一。故以天子计之,为田一千六百同,每同出车 百乘,此乃备车之数,犹今十排年人尽兵也。通王畿 一十六万乘,《司马法》所陈是也。有简稽之数,为更番 调遣而设,即府兵之制,犹今之该年每十乘而稽其 一,通王畿内一万六千乘,《经传》所称“天子万乘”是也。 有用军之数,为大师、大田、征行而设,即后世从征之 士,犹今里甲之当直者。天子止于六军,为大司马教 阅之军。《大雅·棫朴》云:“周王干迈,六师及之”是也。其调 遣之法,于该年轮流而遍。侯国之制,亦每同出车百 乘,当有数千乘,亦犹今之十排年也。其简稽之法,十 年一轮,故止称千乘。至于所谓三军、二军、一军者,亦 该之当直者尔。是故王畿、侯国、乡遂、都鄙,出车之数, 并无多寡不同;斯民之役,并无劳逸异致。自王国以 达于四海,均平普遍,所以为万国咸宁之道也。或疑禹会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武王伐殷,诸侯不 期而会者八百。如《周礼》封侯之大,安得有此数耶?盖 “公食者四之一,侯伯食者三之一,子男食者半”,则其 馀皆为附庸。且附庸之封,必小不过一二同之地,故 “寰内无害其为数千国矣。”〈王畿侯国地方里数〉 按:《书》“武城”,《孟子》《王制》所言畿封之制多有抵牾,愚尝 以《周礼》为据,而后得其说也。凡封国有管辖之地,有 实封之地,有所食之田。《周礼》“上公之地方五百里,侯 方四百里,伯方三百里,子方二百里,男方百里”,即《诗》 之“锡之山川土田附庸。”司马迁所谓“周封伯禽、康叔 于鲁、卫地四百里,太公于齐,兼五诸侯地”,正与《周礼》 制合,此管辖之地也。其言食者,“半,三之一,四之一”,此 其实封之地。今观春秋齐、鲁等国封疆,皆可验也。孟 子所言“君十卿禄”者,大国君田三万二千亩,次国君 田二万四千亩,小国君田一万六千亩,此一岁君所 自食之禄也。故以《司马法》同封之制,合《职方氏》封国 之法而计之,天子千里之地,为田一千六百,同出车 一万六千乘,徒一百六十万人。诸公地方五百里,为 田四百,除附庸之国,其食者四之一,实封田一百,同 出车一千乘,徒十万人,故为王畿十分之一。若如《王 制》,拘以百里,止得天子百之一而已。侯之地四百里, 为田二百五十六,同除附庸之国,其食者三之一,实 封田八十五,同,出车八百五十乘,徒八万四千人。伯 之地,三百里,为田一百一十四同,除附庸之国,其食 者三之一,实封田四十八同,出车四百八十乘,徒四 万八千人。子之国,二百里,为田六十四同,除附庸之 国,其食者半,实封田三十二同,出车三百二十乘,徒 三万二千人。男之地,百里,为四十六同,其食者半,实 封田八同,出车八十乘,故以千里之地,大约封公者 四国,其食者四之一;封侯者六国;封伯者十一国,其 食者三之一;封子之国二十五;封男之国百,其食者 半。自所食皆为附庸之国矣。若如《王制》之说,州方千 里,州建百里之国三十,七十里之国六十,五十里之 国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国,即如方百里之国,为田 十六,同出车一百六十乘,大国三军,合用三百七十 五乘,将安取办乎?此其说诚不可通矣。畿内采地,《孟 子》云:“天子之卿,受地视侯,大夫受地视伯,元士受地 视子男。”《王制》云:“天子三公之田视公侯,卿视伯,大夫 视子男,元士视附庸。”《周礼载师》:“以家邑之田任稍地, 以小都之田任县地,以大都之田任量地”,大约公处 于大都,孤卿处于小都,大夫处于家邑。夫天子畿内 之地,不过千里,苟三公之田视公,不几于半天子之 疆乎?是不然,王畿之县都,不世量山川人民以为都 邑,而使掌其治教赋税,非若诸侯之封国割其地以 与之。故《天官》九两,“一曰牧,以地得民;六曰主”,则以利 得民而已。所谓“受地”者,但可言其所食与出封尔。且 《孟子》《王制》所述视地有不同者。尝观《春秋》所书,王臣 三公称公,卿称伯,中大夫称子,下大夫称字,元士、中 士称名,下士称人;列国惟命卿以名登于册,大夫谓 之微者,称人而已。故《周礼掌客》云:“三公视上公之礼, 卿视侯伯之礼,大夫视子男之礼,士视诸侯之”卿。礼, 庶子一视其大夫之礼。《典命》云:“王之三公八命,其卿 六命,其大夫四命。及其出封,各加一等。故三公在朝 则食大国君之禄,出封则为上公之国;六卿在朝则 食次国君之禄,出封则为侯伯之国;中大夫在朝则 食小国君之禄,出封则为子男之国;下大夫食大国 孤之禄,出封附庸之国。元士之”爵视诸侯之卿,中士 之爵视诸侯之大夫,下士之爵视诸侯之上士,而其 禄则自下大夫而下,并与诸侯之臣同,何尝如《王制》 所云“天子县内凡九十三国”耶?盖惟畿内不以封也。 故大而县都,小而公邑,皆可以治。如召公之“循行南 国”,毕公允釐东郊,衔命而往,“单车可伐”,自无僭逼之 嫌。苟如孟子所言“万取千焉”,则非惟无是地,而亦必 至于篡弑之相寻矣。苟如《王制》所封之地,又何必设 朝大夫、都宗人、都司马、都则、都士等官,而以八则驭 之乎?惟其禄视夫诸侯之所食,是故公食三百二十 井,三公为田九百六十井,孤卿食二百四十井,三孤、 六卿为田二千一百六十井,中大夫食一百六十井, 《周礼》五官,共中大夫三十一人,合冬官不过四十人 之数,为田六千四百井,虽举朝公卿中大夫之禄,不 过九井,五百馀井,尚不及十同公田,故虽告老而犹 食于家,必有大故而后收其田里,八柄所谓夺以驭 其贫也。及其身没,而子孙犹得世其禄,盖非世其公 卿大夫之禄也。《记》曰:“天下无生而贵者。”天子之元子, 士也。是故无大夫冠礼,而有其士礼,盖但世其士之 禄尔。故仕者之子孙,贤则命之爵,不贤则禄足以代 耕圭,田足以祭祀,所谓天子有田,以处其子孙也。故 以畿外邦国,言渐远,所尊者虽大如上公,不过天子 十分之一已。执夫居重驭轻之势,小如子男,亦出兵 车百馀乘,而足以守宗庙之典籍。以畿内县都言密 迩所尊者子弟虽贤而不世,自足以待无穷之贤;县都虽大而不有,自不虞夫僭逼之患。至其后世,王畿 则子弟袭封,侯国则大夫世爵,而有《孟子》“大家弑夺” 之说;诸侯则并吞附庸,大夫则分裂公室,而有孔子 “陪臣执国命”之讥。与夫王章一扫而空,而封建遂为 一大弊矣。大抵《孟子》之说略,《王制》之说拘,惟一据夫 《周礼》以图考之,然后知先王精意之全也。或疑“诸公 方五百里,其食者四之一,为一百二十五里;诸侯方 四百里,其食者三之一为一百三十三里”,则侯国地 反多于公乎?是不然,经文于封疆定其里数,而其食 则就其中为之等,而未尝定其里数。盖地大则中包 广,而外之里数反少;地小则有四边,而外之里数反 多,不可以里计也。故“公田四百同,四之一为实封一 百同;侯田二百五十六同,三之一则为实封八十五 同。”此其多寡之数,自有等级,而不相混矣。或又以诸 男实封八同,出车八十乘,小国一军,合有一百二十 五乘,此则一军而不足,何“以立国乎?”盖八十乘之车 为三师而有馀,故或益之地,以足一军之数,或止于 三师,亦可以应敌。其制不可得而详矣。〈诸侯封地实封食禄〉 按:司禄虽缺,然以《孟子、春秋》考之,则炳如也。孟子曰: “大国地方百里,君十卿禄,卿禄四大夫;次国地方七 十里,君十卿禄,卿禄三大夫。小国地方五十里,君十 卿禄,卿禄二大夫。自大夫而下,则三等之国皆大夫 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 者同禄,禄足以代其耕,而耕者之所获则有食九人” 至五人之五等。庶人在官者,其禄以是为差。夫国有 实封之地,大司徒其食者“半,三之一、四之一”是也。有 所食之禄,君十卿禄而下是也。自卿而上,大臣与君 同休戚,故三等之国,随其大小,下于君十倍。自大夫 而下,少则无以为食,故三等之国,命虽不同,而禄无 隆杀。自下士而下,则取足以代耕,而以耕者之所入 为差。畿外君臣之禄,不过如此。至于畿内臣庶之禄, 《孟子》所述卿大夫元士之禄,与诸经不合。考之《春秋》, 三公之爵称公,则当同大国君之禄;卿之爵称伯,则 当同次国君之禄;中大夫之爵,则当同子男之禄。下 大夫称字,则其爵视附庸之君与大国之孤,而禄之 所入,亦当视附庸之君,盖半于小国之君也。观《秋官· 掌客》“诸侯待王臣之礼,三公视上公,卿视侯伯,大夫 视子男”,亦与《春秋》合,当以之为证可也。其元士以下, 若依命数而赐禄欤,则元士视列国之卿,中士视其 大夫,下士视其上士。若以人众不可有加于侯国欤, 亦当视其三等之士,惟此为不可考尔。夫公卿大夫 士庶之禄,皆给自公田,官吏有更易,而田赋无增减, 田为母而官吏为子,苟给之以田,永为常业,亦已足 矣。必入于司禄而后给之者,盖岁有丰凶,功有上下, 故必收于官而给之,所谓“家削之赋,以待匪颁”,且以 示君上养贤之意也。其公卿大夫各有采地,而其所 以治夫采地者,又各有官,盖治王朝官府之事,则食 在朝家,削之匪颁;治甸稍县都之地,则又当食采地 之常禄。如宋朝之兼官,则有兼禄,亦优厚君子之道。 而其所统乡、遂都鄙之吏,则各食于其地之所入,则 所谓禄位以驭其士,大约一视其爵以为禄也。然则 《司禄》所掌,亦不过此,而周室班禄之制,庶几无不可 得闻者乎?〈畿内畿外班禄之制〉
已上数段,虽孟子之说不以为然,其尊信《周礼》亦至 矣。且其说各有据,故并录之,亦以见考古者不可执 泥一说也。
周人以辩宫、九嫔、九卿之教责之内宰,然乎否乎?夫 以宫禁之密,房帏之事,非外官所治也。女子未嫁,教 以“妇言、妇德、妇容、妇功”者,女师之事也。今内宰二人, 下大夫也,其属又有上士四人、中士八人,府史胥徒 之众,而使之出入宫禁,以阴礼教皇后及九嫔,无是 理,况谓之妇织纴组𬘓之事,内宰其果能教乎?〈以下内宰 之职〉
夫男女之别,正家所先。先王以宫掖使令扫除之事, 不可无人,于是不得已而用奄官以为之防,未闻使 外官治内事也。后夫人以下,欲无骄伪,无嫉妒,无谗 言,无私谒,在人君正身以率之尔。不正身以率之,而 使内宰之徒教之,非也。舜以匹夫妻帝之女,使执妇 道于虞氏,曰“嫔于虞”,盖以德化之也。文王能使太姒 之有德,亦身率之尔。《诗》曰:“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 于家邦。”皆非使人教之也。在《易》之《家人》曰:“男正位乎 外,女正位乎内,男女正天地之大义。”六二之爻辞曰: “无攸遂,在中馈。”言妇人凡事无所专持,主馈食于中 尔。今天官之属,乃使九嫔、世妇、女御及女祝、女史与 焉;《春官》之属,乃使世妇以及内宗、外“宗与焉。在世妇 则每宫卿二人”,是禁帏之内,男女杂列,其职岂分别 内外之理哉?古者内外言不出入于梱,今使宫嫔而 属六卿,使朝臣而化九嫔,周公必不为是也。又曰:“凡 宾客之祼,献瑶爵,皆赞说者,谓王同姓及三王之后 来朝觐为宾客者,行祼礼时,后则亚王礼宾。王享燕 之后,则亚王献宾瑶爵后,所以亚王酬宾也。”此又不可之甚者,方宗庙之事,后助王祭礼也,宾客何得与 后相酬,即为王同姓三王后乎?以在中馈正位乎内 之妇人,使之外接宾客,杂与有司行祼献之礼,则《易》 家人之道,不足为训也。释者又引阳侯来朝于穆侯, 穆侯享阳侯,夫人助君以酬于宾。阳侯见夫人色美, 遂杀“穆侯而窃其夫人,故夫人废夫享之礼。”诚如是 说,则《周礼》之制未足以经国家,其弊乃至于使其臣 窃君之夫人,岂防乱之礼意乎?予谓君有宾客,必无 后夫人祼献之礼,此果有之,则阳侯窃夫人之乱亦 宜至于此矣。盖此特汉儒以后夫人有助祭祼献之 礼,而谓宾客亦然。世儒惑其说,不见其礼行于世,故 为阳侯窃夫人而废夫享之说也。又曰:“凡建国,佐后 立市,设其次,置其序,正其肆,陈其货贿,出其度量,祭 以阴礼。”此又不可也。妇人无外事,何得以立市乎?说 者谓后职主阴,王立朝,后立市,阴阳相承之义。若然, 凡事之属于阴者,皆后主之也。祭天,阳也,祭地阴也, 祭日,阳也,祭月阴也,祭祖,“阳也,祭社阴也。”然则祭地、 祭社、祭月等事,何不归之后乎?吾闻神农教人日中 为市者矣,未闻后之立市也;闻舜之巡狩,同度量衡 者矣,未闻后之出其度量也。王之事后不得与,犹后 之事王不得与也。日昱乎昼,月昱乎夜,各不相侵,而 后得阴阳之义也。是故牝鸡之晨,周王数其恶;哲妇 倾城,诗人讥其乱。历观圣经之训,未有妇人与政者。 独汉儒序《诗》以求贤审官,知臣下之勤劳,以为此后 妃之事,盖悖礼乱常之谬说,不可以训也。作《周官书》 者之说,与序读《内宰》意所不可者三:以阴礼教六官, 教九嫔;以妇职教九御,一也;凡宾客之祼献瑶爵,二 也;凡建国佐后立市,三也。以为诚如此,则阴阳非以 相成,乃以相侵为乱之本。秦汉以来,女祸相仍。盖不 知道者之说有以启之也。可不戒哉!
《日知录》《考工记轮人注》:“郑司农云:‘揱读如‘纷容揱参 之揱’’。”正义曰:“此盖有文,今检未得。”今按司马相如《上 林赋》云:“‘纷溶萷参,猗柅从风’。字作萷,音萧。而上文‘既 建而迤崇于轸四尺’”,注:“郑司农云:‘迤读为‘倚移从风 之移’’。”《正义》则曰:“引司马相如《上林赋》,疏其下句,亡其 上句”,盖诸儒疏义,不出一人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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