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第143卷

经济汇编 食货典 第一百四十二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经济汇编 第一百四十三卷
经济汇编 食货典 第一百四十四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

 第一百四十三卷目录

 赋役部总论六

  江南经略苏松浮赋议

  全辽志赋役志 秦桐条议

  闽书版籍志

  浙江通志贡赋志 论徭役

食货典第一百四十三卷

赋役部总论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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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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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松浮赋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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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曰:“淮海惟扬州,厥田惟下下。”苏松古扬州之域,东 濒于海,控带三江,环距震泽,水多而土淖,故田为第 九等而下下也。而今日赋额之重,惟苏、松为最,愚不 能无议焉。按:大禹时则壤成赋,定以九等,厥赋惟下 上。上错盖第七等杂出第六等也。三代井田之制,不 可复论。自秦而降,率皆计亩而税,汉时三十而税一。 由晋迄唐,增减不一,要不过以升合计。宋代更定江 浙税法,每亩不盈一斗。其时苏州府额征米三十馀 万石,松江府额征米二十馀万石,载诸《史乘》,可考而 知也。元初沿宋之制,迨延祐间,加增无艺,苏州府多 至八十万石,松江府多至七十万石。张士诚窃据江 南,恣意诛求,又加苏州府额二十万“石,而民鲜有应 者。我太祖高皇帝乘干御宇,定天下田赋,官田起科 每亩五升三合五勺,民田每亩三升三合五勺,芦地 每亩五合三勺四抄,草塌地每亩三合一勺。嗣因张 士诚负固坚守苏松,久攻不下,怒民附寇,遂没豪家 征租私簿,准作税额,一时增加,有一亩征粮至七斗 以上者。”于是苏州府共计二百八十馀万石,松江府 共计一百三十馀万石,并著令苏、松人不得官。户部 洪武七年,知民困弗堪,诏苏松嘉湖等府田如亩起 科七斗五升者减半。十三年再减苏、松、嘉、湖四府重 租粮额。旧额亩科七斗五升至四斗四升者,再减十 之二;四斗三升至三斗六升者,减十之一,俱止征三 斗五升为率,其三斗四升以下者仍旧额。建文二年 下诏曰:“国家有惟正之供,田赋不均,民不可得而治。 江浙赋独重,而苏、松准租起税,特以惩一时顽民耳, 岂可为定则,以重困一方?宜悉与减免,照各处起科, 亩不得过一斗。”田赋既均,苏、松人仍任户部。成祖文 皇帝革除后,尽反建文君之政,苏、松赋额遂不得终 邀蠲免之恩。宣德五年,上御南斋宫,宣大学士杨公 士奇咨行宽恤之政。杨公奏言:“各处官田起科不一, 而租额皆重,细民困乏,苏州尢甚。郡县以闻,户部固 执不与除豁,细民多有委弃逃徙者,此当速与减除。” 上曰:“所陈有益于朕,有益于民。”命即草敕,用早颁行。 每亩旧例纳粮一斗至四“斗者,各减十分之二。四斗 一升以上者,各减十分之三。”正统元年,从巡抚周公 忱之请,诏令浙江、嘉、湖、直隶、苏、松等府官田准民田 起科。“每亩旧额四斗一升以上者减作二斗七升,二 斗七升以上者减作二斗,一斗一升至二斗者减作 一斗。苏州府得减秋粮七十馀万石,松江府得减秋 粮二十馀”万石顾减者虽减而征者犹重。苏州府尚 存浮额二百万石松江府尚存浮额九十馀万石今 照弘治十五年会计,苏州府夏税小麦五万三千六 百六十三石九斗一升一合二勺零每石折银二钱五分麦熟启征 丝绵折绢六百九十七疋三丈三尺五寸七分,税钞 三千二百六十七锭七百一十五文九分。农桑丝折 绢一百六十七疋二丈一尺六寸一分六釐。秋粮米 二百三万八千三百二十三石一斗五升一合七勺。 谷熟启征松江府夏税大小麦九万二千二百五十八石 六斗一升九勺,丝绵折绢六百九十七疋三丈一尺 五寸七分,税钞三千二百六十七锭七百一十五文 九分,农桑丝折绢一百六十七疋二丈一尺六寸一 分六釐,秋粮米九十三万九千二百二十六石二斗 三升二合七勺。此实征之数也。嗟嗟!苏、松民困极矣。 藉曰:太祖怒吴民不即归附,故以加赋示罚,至二百 馀年,抑亦不忍言矣。间考舆图,湖广最称钜省,延袤 绵亘,沃野千里,产殖丰饶。谚曰:“湖广熟,天下足。”按《赋 役志》:湖广布政司,夏税米麦一十三万一千四百石 四斗七升七合二勺零,绢二万二千九百八十九疋 七尺七寸四分二釐九毫零,农桑丝折绢“四千九百 九十二疋一丈九尺九寸二分七釐零,棉花折布一 十二疋二丈二尺。秋粮米豆芝麻二百三万六千一 百二石一斗六升四合九勺零,赁钞一百七十五贯 八百七十一文。课程苎麻折米五十七石一升五合 零,棉布七百三十八疋八尺八寸。综而计之,每亩仅 科升合。又如八闽,亦称繁”盛。按福建布政司额征“夏 税麦七百六石五斗九升二合六勺零,钞一万七百 七十八锭三贯一百七十二文五分六釐,丝绵折绢二百八十疋一丈九尺五寸五分三釐;农桑丝折绢 三百一十九疋一丈二尺七寸八分零,丝绵一百九 十四两五钱九分,土苎六十五斤一十三两一钱六 分,秋粮米”八十五万四百四十七石七斗七升四合 五勺零,钞二贯二百六十四文;鱼课米三万一千九 百六十石六斗七升八合,综而计之,亦每亩仅科升 合。苏、松幅𢄙几百里,山陵川泽十居二三。古称“厥土 惟涂泥,常有水溢之患。且他省树艺,一岁而两熟;苏、 松二郡,一岁止有一熟。苟遇凶荒,未免啼饥号”寒,辗 转沟壑。乃不意苏属一州七县之额粮,反浮于全楚 一十五府十六州一百七县之赋税,松属二县之正 供,较多于全闽八府一州五十七县之输将。又如“直 隶所辖应天府属八县,夏税大小麦一万一千六百 五十四石四斗四升五勺零,丝绵折绢一千二百一 十四疋一丈六寸九分二釐八毫,农桑丝折绢一百 四十三疋二尺七寸三分四釐四毫,秋粮米二十一 万五千一百五十九石八斗四升七勺零。凤阳府属 五州十三县,夏税小麦九万九千三百五十八石七 斗七升五合八勺零,税丝折绢一千三百八十疋一 丈八尺七寸五分零,农桑丝折绢一千三十五疋四 尺一寸五分,秋粮米一十一万三千五百八石六斗 五升九合一勺零。扬州府属三州七县,夏税小麦三 万九千九百二十二石二升七合零,农桑丝折绢八 百四十一疋二丈四尺,农桑零丝六十四两五钱。秋 粮米二十万六千六百三石八斗六升五合零,租钞 五千二百四贯七十一文。牛租米二石五斗。”淮安府 属二州九县,夏税“小麦二十二万八千八百七十二 石二斗九升八合七勺,农桑丝折绢一千四百六十 一疋一丈九尺七寸七分九釐,秋粮米一十六万六 千四百二十三石五斗八合四勺。庐州府属二州六 县,夏税小麦九千八百七十二石一斗四升三合九 勺零,农桑丝折绢六百八十七疋一”丈三尺三分六 釐零。秋粮米六万六千八百三十七石二斗一升二 合零。徽州府属六县,夏税小麦五万一千四百九十 八石七斗一升二合一勺。人丁丝折绢八千七百七 十九疋四尺三分三釐零。农桑丝折绢一十五疋一 丈四尺七寸。秋粮米一十二万一百三十三石八斗 六升三合三勺。宁国府属六县,夏税小麦二万九千 五十二石三斗六升六合,农桑丝折绢三十疋二尺, 农桑零丝三十三两三钱,税丝三百四十斤一十两 七钱四分二釐六毫。秋粮米七万四千二百六十二 石六斗七升一合九勺。池州府属六县,夏税小麦六 千八百二十四石七斗五升七“合八勺零,税丝折绢 一十五疋,税丝零丝一两一钱九分七釐,农桑丝折 绢一百九十八疋,农桑零丝三斤一两八钱五分”,秋 粮米六万一千三百七十二石八斗九升五合八勺, 山租钞二百四十四贯二百七十九文。太平府属三 县,夏税小麦一万六千二百七十六石五斗六升,丝 绵折绢一百二疋九尺六寸四分二釐,秋“粮米三万 三千六百三十六石七斗四升七合一勺。”安庆府属 六县,夏税“小麦一万八千九百九石三斗七合二勺, 农桑丝折绢三百五十三疋二丈九尺,秋粮米三万 三千六百三十六石七斗四升七合一勺。常州府属 五县,夏税小麦一十五万四千三百八十七石一斗 四升九合六勺,丝绵折绢一千五百七十三疋一丈 一尺一分零,麻布二千七十七疋二丈六尺六寸五 分零,农桑丝折绢三百二十四疋二丈四尺六寸。”秋 粮米六十万六千九百五十四石三升三合三勺,租 钞二十四锭四百六十五文。镇江府属三县,夏税小 麦五万四千九百五十八石七斗五升五合八勺,丝 绵折绢二“百五疋二丈八尺六寸二分零,农桑丝折 绢一十三疋二丈七尺六寸三分,秋粮米一十三万 四千八百七十六石五斗七升三合。合直隶十二府、 属十二州、七十八县赋额计之,不及苏州一府;举凤 阳属五州十三县赋额计之,不及苏州府一小县。”尤 不平者,又如苏州府属内崇明一县,每亩额征“亦仅 以升合计而长,吴崑太等州县则数倍之。疆域田土, 古今止有此数。苏、松之户口非有加于前代,苏、松之 田亩岂较增于曩时?一民之力几何?一岁之入几何? 国家有臣邻军旅,小民亦有父母妻子也;国家有朝 会燕飨,小民亦有冠婚丧祭也。夏税秋粮之外,加之 官吏耗赠,额外科派,其何以堪?”说者且曰:“苏松富饶 之乡,货物辐辏,游玩登临,日费不赀,朝廷惟正之供, 即多取之而不为虐。不知苏松土俗,外似有馀,内实 不足。其开张字号行铺者,率皆四方旅寓之人,而非 有田者也。其华冠鲜服,画船箫鼓,遨游于山水间者, 类皆商贾之徒,胥吏之属,及浮浪子弟、倡优仆隶,而 非有田者也。其”有田者为赋役所困,兢兢乎朝不保 夕,奚暇为经营之计、游观之乐哉?夫以《禹贡》第九等 之田,阅今而办天下第一等之赋,愚所望于议减者,

纵不能如唐、宋旧额,奈何比故元而加增三倍也?抑
考证
纵不能照他省与本省各府之最轻者同例,或亦可

彷邻近郡邑如常、镇二府之在轻重间者,而斟酌损 益也。常、镇二府额征,重以斗计,轻以升合计,而苏、松 则与常、镇界连壤接者也。田亩之肥瘠相同,天时之 雨旸,人力之勤惰相同,而赋额悬殊,何不可等而一 之乎?将谓祖制不便遽改,故未尽豁免,始留此以示 当惩创之意。窃见先朝建言忤旨禁锢诸臣,新天子 嗣服,往往特恩宽释,加以不次之擢又最甚。如靖难 时抗节诸人,罔不荷恩褒恤,独此苏松无告之民,何 获戾之深?而数代以后,犹永远禁锢之,惩创之若是 哉?朝廷之上,举行一事,动曰“法尧舜、法祖宗。”上古轻 徭薄赋,岂其未之前闻?若遵太祖之法,则初年均定 每亩升合之旧章,曷不率由,而一时迁怒所增,顾历 世奉为成谟也。今日者,民穷财殚,室如悬磬,回思向 者谋置产,原以为糊口计也,且以为子孙久远计也。 今则患苦不胜,州县为关考成,催科不容刻缓,吏胥 但知肥己,悉索未肯少宽,称贷无从,典质俱尽,甚至 变产佣工,贸妻鬻子,旧逋未完而新赋复欠,或敲扑 致毙者有之,或投缳自尽者有之。向以为糊口计者, 今且“身家之不保矣;向以为子孙计者,兹且后人半 为饿莩矣。以数金易亩田,获利不及百之一,而性命 悬于呼吸。不如游手好闲之人,充一弓兵民壮,可以 坐靡朝廷之粮饷也;充一府吏胥徒,可以刻剥闾左 之脂膏也。于是不敢憾君王而憾天地”,曰:“奚生为苏、 松之编氓也?”不敢怨官长而怨父母,曰:“曷贻此赔累 之产业也。”噫!闾阎颠困之情形,至此已极,真贾长沙 所谓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也。昔日监门上《流民 图》,当亦未有过此者也。计臣谋国,第谓江南财赋甲 于天下,苏、松财赋又甲于江南,议减恐贻国用不足 之虞。窃思职方所掌,广大无外,苏、松版图,不啻寸帧 尺幅耳。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任土作贡,尽可资军国 之需,何藉苏、松二郡额外之征?况纡筹财用,务求实 济,无取虚名。迩年以来,二郡积逋动以数十万计,是 徒负重敛之名,而无征输之实也。朝廷屡下明诏,蠲 免旧赋,奈黄纸放而白纸征,上有宽贷之迹,下无实 惠之沾。无宁减省额征,著为令式。凡有尺地寸土者, 咸沐浩荡”之恩,令世世子孙永戴圣朝德意不忘也。 善乎,孔子告鲁公曰:“薄赋敛则人富。”曾子释治国平 天下曰:“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有若之论》彻曰:“百 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为人上者,恭 俭节用,取于民有制,则民力宽裕,衣食滋殖,自然乐 输贡赋以给公家。若暴征峻敛,侵夺民利,物力“已绌, 而驱以刑威,势必流离涣散,不得已而为盗贼,寇劫 杀伤,无所不至。往者海上之祸可鉴也。”呜呼!此岂国 家之利哉!所以鹿台之财,钜桥之粟,商辛聚之以失 民心,周、武散之以得天下。汉、魏之世,徭税至轻,且频 下蠲租之诏,维时民安物阜,而国用未尝不充。迄乎 唐、宋而后,日加赋于民,而国用“未尝有馀。”杜氏《通典》 曰:“家足不在于逃税,国足不在于重敛。逃税则不土 著而人贫,重敛则多养羸而国贫。”《大学衍义补》曰:“治 国者不能不取于民,亦不可过取于民。不取乎民则 难乎其为国,过取乎民亦难乎其为民。善于致治保 邦者,必立经常之法,以为养民足国之本。所谓经常 之法者,《禹贡》所”载贡赋之式而已。唐陆贽《奏议》曰:“国 家之定赋税也,必先道以厚生之业,而后取其什一。 其所取也,量人之力,任土之宜。”又曰:“建官立国,所以 养人也;赋人取财,所以资国也。明君不厚其所资而 害其所养,故必先人事而借其暇力,先家给而敛其 馀才。借必以度,敛必以时,有度则忘劳,得时则易给”, 是以官事无阙,人力不殚。苟其法制或亏,本末倒置, 但务取人以资国,不思立国以养人。非独徭赋繁多, 敻无蠲贷,至于征收迫促,亦不矜量。蚕事方兴,已输 缣税;农功未艾,遽敛谷租。上司之绳责既严,下吏之 威暴愈促。有者急卖而耗其半直,无者求假而费其 倍酬。所系迟速之间,不过月旬之异。迟无所妨,速亦 奚益?李翱《平赋书》曰:“人皆知重敛之为可得财,不知 轻敛之得财愈多也。盖重敛则人贫,人贫则流者不 归。土地虽大,有荒而不耕者,虽耕之而地力有所遗, 人日益困,财日益匮,虽欲诛暴逆而威四裔,其可得 耶?轻敛则人乐其生,人乐其生则居者不流,而流者 日来。土地无荒,桑柘日繁。尽力耕之,地有馀利,人日 益富,兵日益强,人戴之如父母,虽欲驱而去之,其可 得耶?夫积贮者,天下之大命。民间之积贮,实国家之 外府。百姓无死亡,亦国之无逋赋也;百姓有馀财,亦 国之有馀赋也。与其取盈于国而为损下益上之谋, 孰若藏富于民而为耕九馀三之计;与其遇有灾祲 而为议蠲议赈之恩,孰若均定则壤,而为可常可守 之规?”曩岁尝以刍荛之见,白之大中丞定陶曹公邦 辅。公言念及此,不禁感慨欷歔,即欲缮疏入告,格于 军兴,不果。自是而后,益以寇氛驿骚,东南之财赋弥 竭,兆姓之颠连愈甚。诚以偏重之累,陈之当宁,俾圣天子知苏松赤子罹困已极,恻然动念。特敕农部将 二郡赋役仿佛故元旧额,兼揆各省及本省各府见 征《则例》,下宽恤之诏,以清浮滥之弊,则民间之伤痍 可平;行法外之仁,以苏闾闬之困,则行间之士气可 振。行见二郡之民,义足以致身,勇足以赴斗,设有不 虞,必出死力以捍桑梓之地。民尽可为兵,而不必有 征调之烦,兵即寓于民,而不必有馈饷之劳,所谓“不 募兵而兵强,不谋食而食足”,岂徒延苏松亿万姓垂 死之命,将益绵宗社亿万年无疆之祚矣。孰得孰失? 何去何从?司国计者深虑而熟筹之可也。

全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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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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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赋役之制,以田以丁。江淮以南,赋于田者厚,而 丁则十年;次待河、济以北,役于丁者多,而田则什不 税一。此其大较也。若辽之制,则又不侔,大率田归屯 种,收其籽粒,而各军馀丁,又每岁出缗以给公上之 用,即间有科田起税,如河、济之例。然总全镇会之,屯 种之田十而八九矣。若丁则三等,九则虽黄发龆稚”, 无或贷焉。是民之困于征求,视中州特最,况又有帮 军买马岁时借倩之劳费乎?余故并《户口》、田赋、《徭役》 志之,览者合而观焉,可以知边氓之苦,而撙节爱养 之政不容一日缓矣。

《田赋》: “辽东都司,定辽中等二十五卫,永宁监,额田 三万八千四百一十五顷三亩。额粮三十七万七千 七百八十九石七斗。额草三百五十三万二千六百 六十一束。额盐三百七十二万七千一百七十七斤。 额铁四十二万一百五十斤。额贡五味子三百斤,人 参五百斤。鱼课银六百二十九两。苇炭银六百两。盐 课”银无定数。课程银无定数,铜钱五十二万二千一 百六十文。金复盖海草豆价银一万一千八十两五 分。清河等堡开垦荒田科粮准作年例银四百三十 一两九钱四分。马价银一万四千七十两。定辽中卫 野猫湖书院官田三顷,佃户岁租粟七十二石,柴三 十车。

薛子曰:“按辽东财赋,岁籍其土之所入,咸以自利,而又内帑有给,诸路有运,盐政有齐。一值凶荒,则天子下减租之诏,议赈贷之宜,所以惠之者,如此其至。故往时家给人足,都鄙廪庾皆满,货贿羡斥,每岁终辇至京师,物价为之减半。今入境物力萧索,仓库空竭,虽岁比凶荒,抑亦有以致之者。闻之乡耇老云:正德间,逆瑾贪剥,黄皂事兴。”黄皂戎服。逆瑾籍以上供,索之。大括民间数载,夤是奇靡成俗,加以豪右将领,日肆侵夺,如之何不穷且病也?不然,攘臂称乱,甘与云中叛卒为伍,何也?夫“辽号东陲,密迩北虏,幸边鄙无衅,中外恬安。倘复驿骚如列镇,吾不知其所以处之矣。”司边计者所宜加之意云。

“徭役, 辽东都司,定辽中等二十五卫,安乐、自在二 州,招集永宁监均徭银,岁三等审编,增损不一,先年 约计一万八千二百三十二两,今一万三千五百三 十一两九钱六分。修边夫三万八百八十六名,修仓 夫七百五十名,局造一千九百四十五名,窑造一千 二百七十二名,纳粮五千四百八十四名,跟官三千 七”百九十八名,斗级四百一十七名,狱卒三百二十 八名,鼓手二百九十三名,水手一百一十二名,司兵 五百三十六名

《薛子》曰:“古者役民,岁不过三日,盖佚之也。后世政烦役重,至有银差、力差之说,然籍其丁赀,等其富贫,夫民亦甘之。” 辽人荷戈执殳,从事边陲,而复勤动不息,营办多方,主者且以其意而为上下,豪猾之徒,岁比逋负,而贫者捐瘠而不得免。至于递马不足,复索操骑以备送迎。嗟夫!辽所恃者士马尔。人竭马瘏,虽与之处平定之际尚不可,况将撄有事之日乎?是不可不为之所也。

《秦桐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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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年力差,民咸称便。盖缘不纯用银,凡物可以折 之。后改银差,比照有司三等,九则纳银。”若体而行之, 谁云不可奈何立法愈密,生弊愈多。库收之留难万 状,奸吏之巧取百端。其馀应支银两,反尔迟延,旗吏 反尔负累。此又所当革者也。

“一,有田则有租。”理法诚宜,但边方之于有司,不可例 论也。试以辽言之,昔太祖高皇帝汛扫胡元,恢复北 鄙,辽之西北有太宁等路,幅𢄙颇广,复太宗文皇帝 调胡兵以靖内难,遂将大宁路暨辽之大半诸卫赏 朵颜诸夷,止留数卫以为朝鲜贡道。其地长而隘,拟 诸人身。宁远前屯为辽之咽喉,锦、义、广宁为辽之两 “手,海州、辽阳为辽之腰胯屈伸之处,沈阳、铁岭、开原 为辽之两足,皆迫临边鄙者也。独盖州、复州、金州去 夷渐远,颇知蚕织,民稍富庶,乃调其官军各卫戍守, 为辽之腹心元气,所以培植咽喉,手足腰胯者也。彼 此相依,仅能守御,一或疲敝,馀皆受病。若加以重赋, 军民必不堪命,其患有不可胜言者矣。此不可行者一也。民骁俗劲,易于激变,往昔已然,于今恐效。兹不 可行者二也。东南迫大海,西北近强胡,高者多山陵, 下者多污泽,其地宁前开铁尢促,相距十里。此不可 行者三也。夷情叵测,甚难于防。农夫已出耕作,申归 宴息。此盖欲为而不得为,视有司朝出暮入,欲为而 为之者异矣。其夷患”宁前、铁岭尤多。兹不可行者四 也。民拙不知蚕织,土薄罔有所出,布帛诸物之用,咸 取给于有司,千金之子辄以“陶朱”称焉。年凶无就食 移粟之地,事减无用力求利之途,少值凶岁,民遽逃 散,视有司生业多、蓄积厚而耐灾异者殊矣。此不可 行者五也。事类多端,笔舌难状。祖宗当肇造之初,经 略四“方,其租赋之重轻,疆里之要害广狭,称量于神 智之下者,锱铢不爽矣。”是知编税之法行于有司,富 庶之地,轻税之思庇。夫边鄙寒苦之区,兹岂厚于辽 东而薄于有司,法疏于辽东而密于有司耶?直兹以 上不可行之故耳。若果可行,祖宗已先为之矣,奚待 于今日耶?正德初年,逆瑾扇祸,不察边系之重,罔知 边戍之难,轻变祖宗之法,奏遣评事魏讷编税辽东 边田,激成叛乱,贻害良民,岂细故哉?嘉靖八年,巡抚 都御史潘珍误听《掊克》之言,复踵前辙以行之。军民 惶惧失措,书生极陈,利害,遂已。乃爰开告讦之门,因 而重税之。兹风一行,游食刁民,反以获志,贪官污吏, 因以成奸。务本农家,垂首丧气,馀风至今未殄,公私 日益多事矣。此所当革者也。

一、先年除屯田正粮外,奏加关银、粮样、田粮巡抚米 俱无额田,岁拨馀丁输纳,乃虚粮也。嘉靖九年,巡抚 都御史潘珍奏请上项虚粮免纳。将镇、守、副、参等官 庄田奏革,招人佃种纳租,以补虚粮之数。又于民间 起税,馀田随等量加以益之。夫加有田之旧税,免无 田之虚粮,诚良法也。但奸吏因缘为市,于无知无势 “小民,或全加者有之,或半加者有之;于权豪势要之 家,或全不加者有之,或乘机开除者有之。行不一二 年,虚粮仍纳而未免,民税仍加而未除。小民衔负累 莫诉之冤,奸吏收那移开除之利,此政务所当革者 也。”

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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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籍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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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立租庸调之法,有田则有租,有身则有庸,有家则 有调。其赋,扬州以钱,岭南以米,安南以丝,益州以罗、 绸、绫、绢,然则闽中赋钱也。五代中,伪闽为政,诸州各 计口算钱,谓之“身丁钱。”民年十六至六十免放。后漳、 泉等州折变作米五斗。宋兴,版籍仍伪闽之旧,因取 官斗较量,闽时五斗得七斗三升,自是命民岁输身 丁钱七斗五升,意二升为加耗也。真宗之世,念南方 地狭人贫,终身佣作,粗了身丁,其闲不能输纳者,至 父子流移逃避,甚或生子往往不举。祥符中,下两浙、 福建,除身丁钱四十五万贯,其漳、泉、兴化三州以丁 钱折变作米,无人论奏。除钱之惠,遂不行之三郡。景 祐初,福建转运使庞籍请罢之,有司持不可。庆历五 年,知福州蔡襄复以为言,不报。景祐三年十一月,诏 曰:“漳、泉、兴化自伪闽以来,计丁出米最重,或贫不能 输,朕甚悯焉。自今泉州、兴化旧纳七斗五胜者,主户 与减二斗五胜,客户减四斗五胜,为定例。”升作胜出宋淳祐志 盖是时庞籍为相也。元丰八年,分主客户,以丁力多 寡科差,兼论资产。“主户者,土著之户也;客户者,外邑 之人,寄庄守米者也。自衙钱法兴,应役者辄至破产。 民有父子兄弟自分为户,或嫁遣孤孀,求单丁以避 重差,有司方且以增户课最,以故户额虽多,丁口实 无所益,徒诞谩具文而已。”南渡后,诏“州县官殿最,以” 生齿多寡为差,而冒增之弊终宋世矣。元定人户为 十等,立科差法,有丝料、包银、夫役三项,皆视丁力输 办,其详不可考。然闻之故老,其治卤莽阔疏,大约额 不及宋口数,髣髴之。国初定闽中,即令民以户口自 实。至洪武十四年,始颁《黄册式》于天下。户目凡七:曰 民,曰军,曰盐,曰匠,曰弓兵,曰铺兵,曰“医令”,其各以本 等名色占籍,十年,则核其老幼生死而更造之。民父 母存若亡而兄弟出分,及赘婿乞养子归宗另爨者, 听异籍。惟军籍禁不听。有“清勾法”,盖虑其分异而规 避。凡科敷物料及差役,十年一事。男子年十六以上 为成丁,丁当米一石事。其身贵者、老者、疲癃残疾者, 皆复之,不事而要之。“七户之中,军民为重,军户又视 民户几三之一,其丁口几半于民籍。”夫军户何几?民 籍半也。盖国初患兵籍不足,民三丁抽一丁充之,有 犯罪者,辄编入籍,至父子兄弟不能相免也,乃今多 耗矣。正德十四年,沈御史灼欲民易办,始行八分法, 每一丁岁征银八分,以充岁办等料,惟差役仍旧,十 年一事云。今庶民之家登册者名为官丁,不登册者 名为私丁。官丁纳官钱约可三钱,私丁则里胥量其 家之人口多寡、财力丰诎而取其资,以备衙门应役 之用,亦其势也。有司编审之时,率视米多寡量注丁 口,皆非实数矣。然予观汉王成伪增户口,隋裴蕴以户口脱漏,诈注老小,奏令貌阅,一人不实“则官司解 职。”夫如是也,何必实数,何必不实数哉?

赋役, 唐以前尚已。伪闽王延钧弓量田土,第为三 等膏腴,上等以给僧道,其次以给土著,又其次以给 流寓。其科取之法,大率仿唐两税而加重焉。宋太平 兴国中,遣左补阙王永、大使寺丞高象先均福建田 税,岁蠲伪闽钱五千三百二十一贯、米七万一千七 百馀石。旧日无名之征,悉从改罢,遂以田土高下定 出产钱而第多寡五等,为人户贫富之差。征输两税, 一以产钱为宗。又有夏秋二税。夏税有折变布税,小 麦、秆草三项,秋米有糙白二米,有折变黑豆一项。凡 折变者并与除本税。然非产钱及三等以上者不科。 此宋赋法也。分乡吏二役,以五等为差。乡役之法,以 里正督财赋,以户长承符帖,以耆长察盗贼。后罢里 正募耆长。熙宁六年,行保甲法,五家为比,五比为保 有长,十大保为都,有都保正副,专紏察乡里非常,令 其相保,馀差悉以税户等第出钱雇募。元祐罢之,复 行差法。绍圣以后,复行雇募,而耆户长应募者役钱 多不时给,久之亦废,保正副遂兼其役,屡以繁重构 讼,虽为更法裁省而不能止。嘉泰以后,乡民始有出 田募人入役者,谓之“义役”,由是讼者稍息。吏役之法, 其初,以衙前主官物,人吏贴司书手掌案牍,手力散 从,官给趋使,至杂职虞候之类,皆从税户均差。而衙 前一役,以里正兼之,多至破产。皇祐中,韩绛、蔡襄极 陈福建衙前之害,诏免里正兼役,而衙前破产如故。 熙宁行雇募法,人颇便之。后虽罢于元祐,复于绍圣, 然绍兴以后,竟行雇法。差役之行也,官户及僧寺、道 观、女户、单丁俱不差遣。熙宁后,以产钱高下出钱雇 役,名曰“免钱”,旧不差遣者,令出半钱。及建炎置诸县 弓手,并官户所免半钱皆征矣。是后,乡役兼责保正 副,应募役者多不给钱,而役钱移入上供,此宋役法 也。赋法行之既久,田以荒垦互异,而伪匿俵寄,坏蠹 日生,至于产钱不实,五等人户,亦无足据。朱文公主 簿同安,深知其弊,后守临漳,上言“经界最为民间莫 大之利,绍兴已推行。虔州图籍尚存,田税可考,贫富 得实,诉讼不繁,公私两便。独漳、泉、汀州未行,细民业 去税存,不胜其苦。而州县坐失常赋,日朘月削,安可 底止?臣不敢先一身之劳佚,后一州之利病,切独任 其必可行也。”请令臣得推择官吏,委任责成,打量亩 步,算计精确,攒造图帐,费从官给,随产均税,特许过 乡,通户均纽,庶几百里之内,轻重齐同。本州有产田, 有官田,有职田,有学田,有常租,课田名色不一,税租 轻重,亦各不“同。比来吏缘为奸,实佃者或申逃阁,无 田者反遭俵寄。今欲每田一亩,随九等高下,定计产 钱几文,而总合一州诸色税租钱米之数,以产钱为 母,每一文纳米几何,只就一仓一库受纳。既输之后, 却照元额分隶为省计,为职田,为学粮,为常平,各拨 入诸邑仓库。除二税簿外,每二年乡造一簿,县造”都 簿,通载田亩产钱实数,送州印押,付县收管。民有交 易,对行批凿,则版图一定,而民业有经矣。又有废寺 闲田,为人复占计,本州召人承买,不惟田业有归,亦 免税赋失陷,又合韩愈氏“人其人庐其居”之遗意。但 此法之行,贫民下户皆所深喜,然不能自达其情,豪 家猾吏实所不乐,皆善为辞说,以“惑群听。贤士大夫 之喜安静、厌纷扰者,又或不深察而望风沮怯,此则 不能无虞。今已仲秋,去农隙只有两月,乞即诏监司 州郡施行。”既漳、泉二州被命相度,而泉州操两可之 说,朝廷疑焉。至役法之变,起于王安石,其利其弊,世 论已定,而后世雇役之法竟从安石所变,此宋家赋 役始卒之大略也。皇朝洪武初,籍天下田地、山林、池 塘、海荡之名数,分官、民二等。官田起科,每亩五升三 合五勺,民田每亩三升三合五勺。其系之官者,有职 田,有学田,有废寺,有没官田、有官租田。职田者,《唐制》 职官所分之田也;学田者,府县以赡学校之田也;废 寺田者,寺额废而田入官者也;没官田又有原没、今 没之别,皆籍没之官者也。官租田者,籍没之田而募 人耕种者也。其赋亦分夏秋二税。夏税征钞,秋税征 米。民产亩科夏税钞四文,秋米五升,盖一则而已。惟 官产轻重不同,有甚重者至一石,轻者亦至一斗。宣 德五年,乃下减分之令,凡官米征一斗至四斗者减 十分之二,四斗一升至一石以上者减十分之三。遂 为定则。官米旧时本折中半折色米,征银解京,本色 米存留各仓。民米旧以十分为率,七分征本色派仓, 三分征折解京。正德十四年,御史沈灼奏:“官米俱折 银解京,民米俱存留各仓。官米分四等征纳:三斗以 下,每石折银三钱六分;三斗以上,每石折银三钱三 分;五斗则米,每石折银”三钱七分;七斗则米折银二 钱五分。如官米多从解京原额,则以解剩官折拨仓 与民米兼充军粮。如官米不足解京原额,则取民米 之折价者,以足解京之数。其民米并秋租钞米,半纳 本色,半纳折价,价每石折银五钱。新增起科米并浮粮米俱全征折价,每石二钱五分。相兼分拨各仓。凡 官民米皆有加耗。每官米一斗,加耗三合五勺,民米 一斗,加耗七合。其耗米准备仓厫亏损,弘治年间,纽 入正额支销。其后坐派各仓民米民米,每正耗米一 石,又增耗米五升,亦作正额支销,此赋法也。凡役法 有正役,有杂役。里甲老人谓之“正役”,即宋之乡役也。 均徭驿传,民壮谓之“杂役”,即宋之吏役也。《里甲之役 图》为十甲,以一户丁力相应者为长,统甲首十户,籍 在坊者谓之坊长,在乡者谓之里长,岁轮一甲见役, 专掌催钱粮、勾摄公事,及出办上供物料、老人之役。 凡在坊、在乡,每里各推年高有德一人,坐“申明亭”,为 小民平户婚、田土、斗殴、赌盗一切小事,此正役也。均 徭之役,十甲轮差,十年一次,正役歇后,五年一著役。 其编役之制,米一石,准夫一丁,辨民老弱不任役与 有员役及盐户当免役者,计一年该役额数,各以应 役丁米,填各衙门差使。应出银者谓之“银差”,应出力 者谓之“力差。”银差之役,有镇守府长夫,有市舶府殷 实,有布政司祇候,按察司祇候,都司经历司祇候,市 舶提举祇候,本府知府,各衙祇候,本县各员祇候,有 知县等四员,各马夫。有府学斋夫、膳夫,县学斋夫、膳 夫,此银差也。力差之役,有市舶府皂隶,有布政司狱 卒,有清军馆书手,有按察司直堂隶兵库子,有盐运 司直堂库子,隶兵。有市舶提举门子,有本府直堂隶 兵及经历照磨所直堂门子,有各库库子。架阁库“库 子,有司狱司狱卒;有仓斗级;有各衙门门子,有府学 殿夫、门子、库子、斗子;有卫军器库库子,本县直堂、皂 隶直堂门子、库子、禁子,仓斗级;有山川社稷邑厉坛 门子,有税课司巡拦各铺铺司兵;有驿馆夫,有县学 殿夫、门子、库子、斗级,此力差也。”驿传之役,诸县通纽 其县之民米,编充各驿马驴夫防廪给之数,各以粮 米多寡,截排日子,依次应当,岁周复始,至十岁则再 编。凡使客有关符,以关符当予者予之。民壮之役,各 县各有弓兵、机兵,以备寇兵,以上皆杂役也,此役法 也。赋法若沈御史善矣,乃以其官米折银解京也,每 石三斗以下则三钱六分,三斗以上则三钱三分,七 斗则二钱五分,耗半于民,且无他徭,则是繇重而之 轻。民米折色者,石银五钱,驿传、机兵均徭,在邑概有 六钱,况本色之米又难概以五钱为则者,则是似轻 而实重,于是粥田之家急于其田之粥,而受粥之家 持以官则之轻,于是有以官作民而粥之者,亦有户 本重则急作轻则而粥之者。田去产存,肌骨日侵,则 有入钱里胥,飞诡旁射,或以滨溪、滨海崩陷为词,或 有以新垦收户,而浮粮赔貱,实起于此。往往有户无 浮粮,忽然增挂,忍为赔纳。又有实浮反行加派,而无 浮反暗浮减者。其弊至于嘉靖之季,而极里甲之役。 其始催征钱粮,勾摄公事而已,后乃以支应官府诸 费,若祭祀、乡饮、迎春等事,皆其措办,浸淫,至于杂供 私馈,无名百出。一纸下征,刻不容缓。加以里皂抑索, 其间里甲动至破产。正德十五年,沈御史灼议将通 县费用,分正杂二纲,以丁四、粮六,法科派。纲之为言, 提纲之谓也。正纲费用可得稽按,杂则私而难考矣。 嘉靖十六年,李御史元阳知其多费,再议征银储库, 用度各有定则,但额外费多,支应不给,仍令里长贴 办,称为“班次”,又为杂泛,名色猥琐。甚或借办铺户,全 不偿价,或半给者有之。较其一年之费,倍之二纲之 数,而里甲困矣。均徭之役,最重莫如库子编排。库子 所以策应心红纸札、酒席、下程之费,官司廉俭,尚有 为民撙节,其漫无赀省者,狼籍干烂,不复顾惜。民役 数日,费殆不赀。驿传之役,则民持金入驿,雇募夫脚, 策应官府,迎送过客。仕宦之人,往往挟带宾从行李, 辎重过当,于是相为隐避,有潜数竣事之期,嘱托斡 旋,令其改日就道者。机兵之役,则坐名与民户对支, 挟在官之人,下乡强索,恒至倍蓰。盖承平之世,尚可 支撑。被倭之后,破坏荡析,而法犹如故,此其弊亦至 嘉靖之季而极赋法弊矣。说者谓“宜履亩方田”,而万 历初年,江陵相始议行之。相度高下膏腴,定为上中 下三则,折为实亩,配官米若干,民米若干,钞米若干, 有寺田久废而入民家者,亦如民田配产,要以无失 旧制,二米原额而已。而受田之户,分受鱼鳞一纸,弓 步亩数,令可自稽,而浮粮悉清,役法弊矣。嘉靖末年, 抚按两院,始令各县除正杂之名,止称纲银,以一年 应用,通计实数,只据见年丁粮多寡,每户征银若干, 审定规则,先一月征收在官,以应后月支用。而又行 “十段”之法,以均徭役、加征雇役之议,以苏民困,而民 尚病。既闽中中倭,戚总兵继光用所练金华兵荡灭 之,遂调金华兵守戍。而汪都御史道昆加派军饷之 议,兴丁四、粮八,奉旨定赋,而民又增一役矣。

按:《均徭旧规》,十甲轮差十段法将暨县实差丁粮,以甲为次,分作十段,每年轮以一段编差。盖以十甲轮差,遇有本甲丁米多者,则银少而差轻,或有本甲丁米少者则银少而差重,未免有不均之叹。

故更以十段而均其丁米,所以使十年编银无多寡之异,而任役无轻重之悬。

隆庆四年,户部题准:“江西布政司各项差役,逐一较 量轻重。系力差者,则计其代当工食之费,量为增减; 系银差者,则计其扛解交纳之费,加以增耗。通计一 岁共用银若干,照依丁粮编派,开载各户繇帖,立限 征收。有丁无粮者编为下户,仍纳丁银;有丁有粮者 编为中户;及粮多丁少与丁粮俱多者,编为上户,俱” 照丁银并纳,著为定例。往时编某为某役、某为头户、 某为贴户者,悉行革去,名一“条鞭法。”其法盖即朱文 公“输纳产钱,分隶元额”之意,然未有行者。万历初年, 庞都御史尚鹏始推广行之。尚鹏自嘉靖之季为都 御史,则已奏革天下郡邑库子矣。自是条鞭法行,则 通府州县十岁中夏税秋粮存留起运额若干,纲徭、 兵、站加银额若干,通为一条,总征均支。异时民间征 派名色,一切省除。其曰“纲”,即旧之《纲银》也;其曰“徭”,即 旧之《均徭》也;其曰“兵”,即旧之《民壮》也;其曰“站”,即旧之 驿传也。法行而民甚以为便。盖赋役之法,始也烦,继 也简,始则赋役分为二,今则合为一矣。

浙江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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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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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布政使司,“户一百五十四万九千七十二,口五 百一十八万三千六百六十四,官民田地、山滩、塘荡、 池河、溪港之属,共四十四万六千七百五十九顷四 十九亩七分八釐六毫七丝六忽三微三尘。”于是有 贡、有赋、有役。赋则有夏税、秋粮、鱼、油、翎鳔、额办、坐办、 杂办。役则有银差、力差。贡曰芽茶五百斤,曰黄鱼三 “百尾。”赋夏税,曰麦,曰丝绵,曰绢,曰小绢,曰钞,曰“农桑 折绢。”其属,零丝、蓝靛,改征黄麻、桐油料银,凡九:秋粮 曰米,曰丝,曰绢,曰钞,曰盐粮,曰“盐钞,曰苎布,曰麤麻 布,曰马草,曰鱼课米,曰课铁,曰课程。”其属:钞、铅、荒、棕、 房、地租、丝绢,曰鱼油翎鳔。其属,鱼油折熟铁折银朱, 鱼线胶、鱼鳔折,鱼线胶翎毛、折铁折熟铁、翎鳔、折黄 麻、生铁、生铁、折桐油、折麻、熟铁、熟铁、折苎麻、折麻、折 桐油生铜、生铜、折麻、折桐油熟铜、熟铜、折麻、折桐油、 黄麻、白麻、络麻、苎麻、银朱、折麻、折桐油生漆、生漆、折 桐油折麻,凡四十七。额办,曰胖袄,曰弓张,曰皮张,曰 药材,曰“荐新甘蔗,曰历日纸,曰书籍纸,曰笔管,曰兔 皮,曰香狸皮,曰山羊毛,曰麤细铜丝,曰麤细铁线,曰 铁条,曰针条,曰青花绵,曰绿子,曰桐油,曰镀白铜丝, 曰猫竹,曰紫竹,曰筀竹,曰斑竹,曰白猪鬃,曰桐木,曰 松香,曰光叶,曰槐花,曰栀子,曰乌梅”,凡三十坐办:曰 “军器料,曰浅船料,曰水牛底皮,曰白真黄牛皮,曰白 硝麂皮,曰段疋,曰肥猪鹅鸡,曰木炭,曰木柴,曰荒丝, 曰扇风板,曰白中夹纸,曰金箔,曰串伍素深青纻丝, 曰白生素平罗,曰皂绉纱,曰莲肉,曰银杏,曰红枣,曰 菱米,曰柿饼,曰香蕈,曰箓笋,曰杏仁,曰火熏猪肉,曰 蜂蜜,曰茶叶,曰黄蜡,曰白蜡,曰猫竹,曰水竹软𥰓”,曰 大红熟丝细线,曰青熟丝细线,曰筀竹,曰长节猫竹, 曰长节苦竹,曰白丝,曰“农桑丝”,曰“白榜纸,曰栾榜纸”, 曰“烧造土”,曰“软竹篾,曰本色黄纸,曰折色白纸,曰历 日纸”,曰“改抄纸”,曰“梨木板”,曰翎毛,曰“野味银”,曰“芽茶”, 凡五十。杂办,曰祭祀银,曰科举银,曰举人牌坊路费, 曰进士牌坊,曰贡士路费,曰武举路费,曰军器路费, 曰织造解扛路费,曰各衙书手工食,凡九役银差,曰 京班司府县柴薪,曰南京“直堂隶卒”,曰“司府县马丁”, 曰“儒学斋膳夫”,曰“逃绝富户”、解户,凡七千九百八十 七名。力差曰“库子”,曰“斗级”,曰“解户”,曰“门子”,曰“隶兵”,曰 “狱卒”,曰“应捕”,曰“巡拦”,曰“弓兵”,曰“工脚”,曰“馆夫”,曰“铺兵”, 曰渡夫,曰“坝夫”,曰“碶夫”,曰“闸夫”,曰岸夫,曰“桥船埭夫”, 曰“海塘夫”,曰“黄鱼水手”,凡二万七千九百八十二名。 其盐赋隶“运司”碶按字典无 按:浙为扬州南壤,自禹登茅山,会计诸侯,定其土田 贡赋之等,曰:“厥土惟涂泥,厥田惟下下,厥赋下上上 错,厥贡惟金三品,瑶、琨、篠、簜、齿革羽毛惟木,岛夷卉 服,厥篚织贝,厥包橘柚锡贡。”周公辨邦国都鄙之人 民与其财用、九谷六畜之数曰:“其利金、锡、竹、箭,其民 二男五女,其畜宜鸟兽,其谷宜稻。”是何圣人若是乎? “其详言之也,非以取民自奉,娱心纵欲也。所以画地 授时,懋迁有无,周知利害,使同其利,以裕民用也。所 以立之中正,而不敢过,以养君子,流畅国脉,上以事 天地宗庙,下以控夷狄,而安养黎庶也。”学士大夫序 次贡赋,多谈损上益下之理,而不察其故,皆虚语也。 越无余、吴泰伯,其籍莫考。夫差、勾践据浙东西,相仇 敌,无虚岁,财匮于兵,剥髓椎肤,伏尸流血于西陵、欈 李之间。秦废井田,以赋税重赏赐诸子功臣。浮江观 籍柯,渡海渚,过丹阳,至钱塘,临浙江,上会稽,以望东 海,毒流地脉,赤狐黑乌,至今可为于邑也。汉灭秦,尚 仍其贯,况隋、唐不蹈之哉?然亦少更吴越,钱氏厚敛 以事奢僭;宋都临安,竭中国以奉辽、金,皆取民如恐 不能胜,况望以体国经野之事哉?明兴经画两浙,辩高下原隰以则土壤,辩土地物生以定贡赋,辩四民 等数以制财用,均徭役法,意比于《禹贡》《周官》也。及读 免两浙秋粮诏,则又令人感激,涕下霑襟,知我圣人 植本之虑远也。故洪武二十四年,户二百一十三万 八千“二百二十五,口一千四十八万七千五百六十 七,田土五十一万七千五十一顷五十一亩,夏税秋 粮二百七十五万二千七百二十七石,钱钞共二万 七百七十六锭,绢一十三万九千一百九十九疋。迄 兹百九十馀年来,宜益滋殖。”乃考今籍,户口、土田不 加多,赋役不加少,至于等则名色,又纷紏琐屑,不可 尽识,殚书是何议民之详也?即今倭夷入寇,兵事倥 偬,财用匮乏。夫财用匮乏则征敛之名多,赋役繁重 则规避之弊巧,相因之势则然耶。闻诸人之言曰:“田 苦则多赋苦名多,失实不均,长奸滋弊,失其次矣。”苟 废上、中、下三,则计亩均赋,约以布、缕、粟、米力役之征, 而尽废无艺,是或救弊恤民之一道。嗟乎,赋犹不均, 况均田乎?名犹不定,况责实乎?羲黄邈矣,《禹贡》《周官》 亦过计。乃若出入文网,涂民耳目,则诚无艺矣。

《论徭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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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万历时,乡贤陈善论曰:“方今谈国计者,畴不念征 役重哉?顾事至繁猥夙敝,所乘纤巧百出,豪黠鼓弄 而衣食其间者,世相仍也。吏初绾铜墨,其谣俗要领 或亦稔知。故龊龊者既逡巡故牍,漫不诘可否。英踔 之士,亢志高华,又一切以簿书厌苦之,期速具报,成 事而已,亦乌计利病耶?乃如岂弟君子,念切痌瘝,思” 剔蠹以便益民,则豪右世家,辄见以为不便,群起煽 摇,务败乃公事斯已役事岂易言哉?非廉明才敏,彊 有力而不惕于祸患者,其孰能办之?虽然,保民者不 在临事,而在平时。苟素拊循其民,使田里无愁叹之 声,即人人安其所矣。而又宽征薄敛,随事加惠,斯仁 矣乎!

明天启时,仁和令周宗建论见年之弊,略曰:“见年每 一年一轮,一里有十甲里长,十甲里长又有十甲散 户,甲首少则三四百户,多则五七百户,一轮见年各 种钱粮,尽皆见年,一人身上追比,县令以为执简御 烦之法。不知十甲之欠户最多,一身之力量有限。以 一人而欲遍十甲催纳,力不能周,以一人而欲代一” 里应完财不能给,一临比卯,只有“就地受责”一法,实 为可怜。假如为人命盗贼,监系囹圄,按院会审,不过 一年责一次。至于当见年,一月比三卯,责三次,甚则 一月比六卯,责六次,铁石人亦难堪矣。亲身受责,下 次安能再受?况如未进之儒童,孀妇之幼子,负病之 良民,衰残之老人,一轮比卯,如就死地,不怕不尽力 以供差人之欲。买差人可以雇人代责,又不得不买 书房,买书房可以将没作有,以少作多。是一卯之中, 值月钱、班里钱、雇人钱、差歇书手、候卯、酒食钱,非三 四两不能过一卯,十卯不三四十两乎?说者谓何不 将此三两完官,而花费无益如此?不知额头如欠四 十两,即完三四两,不免于责,不得不闲用以救目前 之打。且其中更有一情节,见年其总名耳,有三五人 共充者,有十馀人共充者。假如赵甲值正月,比卯受 责过矣,捱至二月,钱乙值月,钱乙责过三月,又捱孙 丙,孙丙复然。是以一里之中,钱粮不过一二百两,而 一年之间,闲费反不止于一二百者,职此故耶?且今 年不“完,明年又比;明年不完,后年又比。欠数愈久,愈 难稽查。见年之比责如故。一年钱粮比至三十年不 完,必望赦而后已者”,岂民之无良哉?岂民之不惜身 命而吝钱财为鞭扑哉?止以钱粮不清,保歇书差大 家侵烹独苦者,是小民见年耳。况比较见年,名曰简 易,而实烦渎。今钱粮一月比三卯,是一年四十卯矣。 三年前钱粮尚未完足,三年之间一百二十卯,可不 谓烦乎。拘提顽户,一里之中,极多不过八九十名,少 则五六十名,即逐名摘拿,亦甚有限,况岂皆顽梗者? 即此言之难易更较然矣。此设立见年之积弊,不可 不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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