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山东省泰安市郊区政府驻地迁移及更名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山东省泰安市郊区政府驻地迁移及更名的批复
民发〔2000〕9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2000年4月19日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0年/第20号
收录于《国务院公报》2000年第20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泰安市郊区驻地迁移及更名的请示》(鲁政发〔1999〕112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将泰安市郊区更名为岱岳区,岱岳区人民政府驻地由泰山区迁至岱岳区粥店街道办事处粥店村西侧。所需经费由你省自行调剂解决。

民政部
二〇〇〇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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