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大会决议案一八七三(特四)
← | 联合国大会决议案一八七二(特四) | 联合国大会决议案一八七三(特四) A/RES/1873(S-IV) 又名:出席大会第四特别届会各会员国代表之全权证书 制定机关:联合国大会 1963年6月27日 |
联合国大会决议案一八七四(特四) |
原始文件参见此处。 |
一八七三(特四).出席大会第四特别届会各会员国代表之全权证书
大会,
核准全权证书审查委员会报告书。[1]
一九六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第一二〇五次全体会议。
- ↑ 大会正式纪录,第四特别届会,附件,议程项目三,文件A/5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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