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工作費問題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工作費問題的決定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一九五八年/第四號
(1958年3月7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十四次會議通過)

  1958年3月7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十四次會議決定:自1958年4月份起取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每人每月五十元的工作費,工作、生活有需要的,另行補助。

本作品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定、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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