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辦法——社會性收支

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辦法——社會性收支
財會〔2004〕5號
制定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2004年4月22日
有效期:2005年1月1日至今
本作品收錄於《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辦法

一、總說明

編輯

(一)為了統一規範農業企業社會性收支的會計核算和相關信息的披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企業會計制度》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並結合農業企業社會性收支的實際情況,特制定《農業企業會計核算辦法——社會性收支》(以下簡稱「本辦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有農業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因社會管理服務職能未移交當地政府而發生的社會性收支的會計核算和相關信息的披露,執行本辦法。

(三)本辦法所稱社會性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用於支付社會性支出的資金來源,主要包括:財政補助收入、規費收入、事業收入、福利費轉入、其他收入等。財政補助收入,是指財政部門根據核定的預算撥入的用於企業社會性支出的款項。

規費收入,是指企業承擔社會管理服務職能按規定收取的用於企業社會性支出的款項。

事業收入,是指企業從事事業活動取得的用於企業社會性支出的款項。

福利費轉入,是指企業從提取的福利費中結轉用於企業社會性支出的款項。

其他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除以上四項以外的其他用於社會性支出的款項,如無償調入社會性固定資產、接受捐贈和社會性固定資產清理淨收入等。

(四)本辦法所稱社會性支出,是指企業承擔社會管理服務職能而發生的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項支出,主要包括:公檢法司、武裝民兵訓練、中小學教育、公共衛生防疫等各項支出。

(五)社會性收入與社會性支出的差額,在利潤表中單獨列示。

(六)本辦法所稱社會性固定資產,是指企業明確用於承擔社會管理服務職能的固定資產。

(七)社會性固定資產的初始入賬價值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的規定確定。初始確認後發生的後續支出,均應在發生當期確認為社會性支出,不計入社會性固定資產賬面價值。

(八)企業應當在社會性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將其初始入賬價值一次性確認為當期社會性支出,並增加社會性固定資產累計折舊。

因調出、出售、報廢、毀損、盤虧等原因而減少社會性固定資產時,應同時沖銷社會性固定資產和社會性固定資產累計折舊。減少社會性固定資產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或取得的收入,分別確認為當期社會性支出或社會性收入。

二、補充會計科目和說明

編輯

(一)會計科目的設置

編輯

本辦法在《企業會計制度》基礎上,增設以下一級科目,並對其核算內容進行了補充規定。

其他二級科目的設置,除本辦法已有規定者外,在不違反統一會計核算要求的前提下,企業可以根據需要自行設置。

(二)補充會計科目的使用說明

編輯


1508 社會性固定資產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社會性固定資產的原價。

二、企業應當根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

制定適合本企業的社會性固定資產目錄和分類方法,作為社會性固定資產的核算依據。企業制定的社會性固定資產目錄和分類方法等,應當編製成冊,並按照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場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准,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報送有關部門備案,同時備置於企業所在地,以供投資者等有關各方查閱。

企業社會性固定資產目錄和分類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仍然應按照上述程序,經批准後報送有關部門備案,並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予以說明。

三、企業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的規定,計算確定社會性固定資產的初始入賬成本。

社會性固定資產初始確認後發生的後續支出,應在發生當期確認為社會性支出,不再增加社會性固定資產賬面價值。

四、社會性固定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企業購入不需要安裝的社會性固定資產,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將社會性固定資產的初始入賬價值計入當期社會性支出,借記「社會性支出」科目,貸記「社會性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科目;按購買該項固定資產所使用的財政撥款金額,借記「專項應付款」科目,貸記「社會性收入(財政補助收入)」科目。

(二)企業購入需要安裝的社會性固定資產或自行建造社會性固定資產,先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安裝完畢或建造完成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再轉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同時,將社會性固定資產的初始入賬價值計入當期社會性支出,借記「社會性支出」科目,貸記「社會性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科目;按該項固定資產所使用的財政撥款金額,借記「專項應付款」科目,貸記「社會性收入(財政補助收入)」科目。

(三)企業無償調入或接受捐贈的社會性固定資產,借記本科目,貸記「社會性收入(其他收入)」科目;同時,借記「社會性支出」科目,貸記「社會性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科目。

(四)社會性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後發生的後續支出,借記「社會性支出」科目,貸記「現金」、「原材料」、「應付工資」等科目。

(五)因調出、出售、報廢、毀損、盤虧等原因減少的社會性固定資產,按照該項固定資產的初始入賬價值,借記「社會性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科目,貸記本科目。發生的清理費用或取得的清理收入,分別計入「社會性支出」或「社會性收入」科目。

五、企業應當設置「社會性固定資產登記簿」,按社會性固定資產類別、使用部門和每項社會性固定資產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期末社會性固定資產的原價。


1509 固定資產累計折舊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社會性固定資產的累計折舊。

二、社會性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企業購建、無償調入或接受捐贈的社會性固定資產,應在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按照社會性固定資產的初始入賬價值,借記「社會性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因調出、出售、報廢、毀損、盤虧等原因減少的社會性固定資產,按照固定資產的初始入賬價值,借記本科目,貸記「社會性固定資產」科目。發生的清理費用或取得的清理收入,分別計入「社會性支出」或「社會性收入」科目。

三、本科目只進行總分類核算,不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提取的社會性固定資產折舊累計數。


5311 社會性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獲得的用於支付社會性支出的資金來源,主要包括:財政補助收入、規費收入、事業收入、福利費轉入、其他收入等。

二、社會性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收到財政撥款時,按實際收到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專項應付款」科目。

(二)企業購建的社會性固定資產在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按社會性固定資產購建過程中所使用的財政撥款金額,借記「專應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財政補助收入)。

(三)企業無償調入或接受捐贈取得的社會性固定資產,按照社會性固定資產的初始入賬價值,借記「社會性固定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其他收入)。

(四)使用財政撥款支付除社會性固定資產購建以外的其他社會性支出時,按實際發生額,借記「社會性支出」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工資」等科目;同時,借記「專項應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財政補助收入)。

(五)企業取得的規費收入,按規定收取的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規費收入)。

(六)企業取得的事業收入,按規定收取的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事業收入)。

(七)企業按規定將提取的福利費用於社會性支出時,按實際使用的福利費金額,借記「應付福利費」科目,貸記本科目(福利費轉入)。

(八)企業收到其他收入時,按實際發生額,借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其他收入)。

三、企業應按財政補助收入、規費收入、事業收入、福利費轉入、其他收入等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5611 社會性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因承擔社會管理服務職能而發生的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項支出,主要包括:公檢法司、武裝民兵訓練、中小學教育、公共衛生防疫等各項支出。

二、社會性支出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企業購建的社會性固定資產在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

按該項社會性固定資產的初始入賬價值,借記本科目,貸記「社會性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科目。

(二)使用財政撥款支付除社會性固定資產購建以外的其他社會性支出時,按實際發生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工資」等科目;同時,借記「專項應付款」科目,貸記「社會性收入(財政補助收入)」科目。

(三)使用除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資金髮生社會性支出時,按實際發生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工資」等科目。

三、企業應按社會性支出類別或項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三、補充報表格式及編制說明

編輯

(一)在資產負債表的「固定資產原價」項目下,增設「其中:社會性固定資產原價」項目,反映企業社會性固定資產的原價;在「累計折舊」項目下,增設「其中:社會性固定資產累計折舊」項目,反映企業提取的社會性固定資產累計折舊。

(二)「社會性收入」科目貸方發生額減去「社會性支出」科目借方發生額後,在利潤表中增設「社會性收支差額」項目,反映企業社會性收入與社會性支出的差額。

(三)本辦法對《企業會計制度》「利潤表」補充了附表4「農業企業社會性收支明細表」,並說明其編制方法

(四)在現金流量表的「四、匯率變動對現金的影響」下增設「五、社會性收支的現金流量」,用於反映企業發生的與社會性收支有關的現金流量;同時,將「五、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淨增加額」改為「六、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淨增加額」。

(五)本辦法對《企業會計制度》會計報表附註的披露內容補充了以下規定:

1.社會性固定資產的標準、分類、計價方法、各類社會性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如有在建工程轉入、出售、置換、抵押和擔保等情況的,應予說明。

2.有關社會性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的基本情況,包括年初餘額、本年增加額、本年減少額、年末餘額等。

3.社會性收支的來源和用途。

農業企業社會性收支明細表(格式)

會企02表附表4
編制單位: ______年度 單位:元
項  目 行次 上年實際 本年實際
一、收入合計 1
1.財政補助收入 2
2.規費收入 3
3.事業收入 4
4.福利費轉入 5
5.其他收入 6
二、支出合計 7
1.公檢法司支出 8
2.武裝民兵訓練支出 9
3.中小學教育支出 10
4.公共衛生防疫支出 11
……
33.其他支出 40
三、社會性收支差額 41

農業企業社會性收支明細表編制說明

編輯

一、「農業企業社會性收支明細表」是企業編制的利潤表(會企02表)的附表4(以下簡稱「本表」)。本表反映報告期企業社會性收入和社會性支出的有關情況。

二、本表「項目」欄按社會性收入、社會性支出兩類設置,社會性收入、社會性支出又分別按照其資金來源和用途設置。

三、本表「上年實際」、「本年實際」欄,分別根據上年和本年「社會性收入」、「社會性支出」所屬明細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四、本表有關項目對應關係如下:

2行+3行+4行+5行+6行=1行

8行+9行+10行+11行+……+40行=7行

1行−7行=41行

 

本作品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各部、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以及法律規定的機構制定的規章。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