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檢疫專項執法檢查的通知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檢疫專項執法檢查的通知
農辦農〔2019〕4號
2019年2月22日
發布機關: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網站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檢疫專項執法檢查的通知

農辦農〔2019〕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黑龍江省農墾總局:

近年來,一些地區和企業違規引進、生產調運、銷售未經檢疫的種子種苗,造成植物疫情傳播蔓延,並嚴重影響農業生產和農民增收。為有效防範疫情風險,強化植物檢疫監管,我部定於3—10月在全國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檢疫專項執法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

以種子、種苗的違規引進(境外)、調運、銷售為重點內容,以種子種苗繁育基地和生產企業為重點對象,嚴格引種檢疫審批、產地檢疫、調運檢疫制度落實,強化種子種苗生產經營單位的守法意識,提升植物檢疫監督管理水平。

(一)國家南繁育種基地。重點檢查種子種苗繁育田塊是否發生重要檢疫性有害生物,調入的種子來源是否清晰、有無植物檢疫證書,種子生產繁育單位生產前是否到當地植物檢疫機構登記備案及申報產地檢疫。當地植物檢疫機構是否按照檢疫規定的程序和方法進行產地檢疫,新發突發疫情處置是否及時到位。

(二)地方種子種苗生產基地。重點檢查種子種苗生產繁育企業植物檢疫法規執行情況,種子種苗生產基地檢疫預防控制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當地植物檢疫機構檢疫工作開展情況等。

二、檢查方法

(一)轄區自查。各省(區、市)農業農村部門組織相關市、縣級檢疫機構採取自查或聯查等方式,深入實地開展種子種苗檢疫執法檢查。對重點作物、重點基地,會同林業、海關等相關部門聯合開展,做到無縫對接。

(二)全國聯查。國家南繁育種基地、甘肅種子種苗集中繁育基地,由農業農村部種植業管理司會同全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組織聯合檢查。全國聯查共分4—6個組,每組5—7人。每組檢查時間原則上控制在10日內。具體時間和參加省份由全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會同當地檢疫機構商定。參加聯合檢疫檢查人員的差旅費由所在單位承擔,其他費用由全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承擔。

三、檢查時間

具體時間主要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檢查階段(3月1日至8月30日):各省(區、市)農業農村部門,結合當地主栽作物、重點防範疫情,有序開展專項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對生產經營單位提出整改要求,並進行後續督促檢查。

(二)整改通報階段(9月1日至9月30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集中梳理,向市、縣農業農村部門及相關生產經營單位通報。

(三)全面總結階段(10月1日至10月30日):對轄區內種子種苗基地和繁育單位情況、案件查處情況進行分類、匯總、建檔。總結本省檢疫檢查工作開展情況、發現問題及處置措施、工作經驗與存在不足,形成書面材料報送農業農村部種植業管理司和全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從國家種業安全、農業產業安全大局出發,高度重視種子種苗檢疫工作,加強疫情風險防範,充分吸取去年南繁基地假高粱和寧夏黃瓜綠斑駁病毒疫情教訓,精心組織,密切協作,細化方案,確保檢查工作取得實效,提升種苗檢疫監管水平。

(二)全面摸清底數。全面摸清轄區內農作物種子種苗生產繁育單位、種子種苗基地基本情況,建檔立冊,分片包幹,切實加強種子種苗監督管理和技術指導。通過信息化手段與實地調查相結合,對種子種苗基地實行網格化和網絡化管理,推進農業檢疫、林業檢疫、種子等信息管理系統互聯互通。

(三)開展檢疫宣傳。各地要針對植物檢疫的薄弱環節和重點區域,大力宣傳植物檢疫法規和相關知識,切實提高種子種苗生產經營主體的植物檢疫意識,推廣宣傳好的典型和做法,保護種子繁育基地生產安全。同時,設立舉報電話,形成群防群治、齊抓共管局面。

(四)規範執法行為。探索建立檢疫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推行文明執法、規範執法,採用雙隨機方式開展執法檢查,參加檢疫檢查的人員需統一穿着檢疫制服,檢查工作中要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有關精神,樹立植物檢疫隊伍良好形象,不斷提升執法能力和水平。

聯繫人:1.農業農村部種植業管理司植保植檢處常雪艷 電話:010-59191451

        2.全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植物檢疫處王曉亮 電話:010-59194524

附件:1.植物檢疫執法檢查重點清單

      2.農作物種子種苗基地情況統計表

      3.農作物種子種苗檢疫執法檢查工作情況統計表

      4.農作物種子種苗執法檢查辦案情況統計表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19年2月22日

附件:農辦農〔2019〕4號.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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