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上海市調整寶山區和崇明縣行政區劃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上海市調整寶山區和崇明縣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國函〔2005〕4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05年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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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將寶山區長興鄉、橫沙鄉整建制劃入崇明縣的請示》(滬府〔2005〕25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同意將寶山區的長興鄉、橫沙鄉劃入崇明縣管轄。行政區劃調整涉及的行政區域界線,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勘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二〇〇五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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