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印發全面提升縣級醫院綜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印發全面提升縣級醫院綜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國衛醫發〔2018〕37號
2018年10月16日
發布機關:衛生健康委 中醫藥局
中醫藥局網站

關於印發全面提升縣級醫院

綜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國衛醫發〔2018〕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開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67號)有關要求,進一步提升縣級醫院綜合能力,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決定在完成第一階段全面提升縣級醫院綜合能力工作的基礎上,在全國的縣(縣級市)開展新一階段全面提升縣級醫院綜合能力工作。現將《全面提升縣級醫院綜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並及時報送有關工作信息。

國家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局聯繫人:王莉莉、胡瑞榮、王毅

聯繫:010-68791885

傳真:010-68792963

郵箱:yzygjzyc@nhfpc.gov.cn

國家中醫藥局醫政司聯繫人:邴媛媛

聯繫:010-59957687

傳真:010-59957684

郵箱:yzsylglc@satcm.gov.cn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18年10月16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全面提升縣級醫院綜合能力工作方案

(2018-2020年)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開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67號)有關要求,在完成第一階段500家縣級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升縣級醫院綜合能力,滿足縣域居民醫療服務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立足我國經濟社會和醫藥衛生事業發展實際,着眼於解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着力構建優質高效的醫療服務體系,落實健康扶貧有關要求,全面提升縣級醫院(含縣醫院和縣中醫醫院,下同)綜合服務能力,滿足縣域居民不斷增長的醫療服務需求,推動構建分級診療制度。

二、工作目標

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印發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基本標準和推薦標準的通知》(國衛辦醫發〔2016〕12號,以下簡稱《通知》)和國家中醫藥局關於縣中醫醫院醫療服務能力基本標準和推薦標準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強縣級醫院人才、技術、重點專科等核心競爭力建設,提升縣級醫院法制化、科學化、規範化、精細化、信息化管理水平。落實縣級醫院功能定位,提升綜合服務能力,有效承擔縣域居民常見病、多發病診療,危急重症搶救與疑難病轉診任務,力爭實現縣域內就診率達到90%左右,推動構建分級診療制度。

到2020年,500家縣醫院(包括部分貧困縣縣醫院)和縣中醫醫院分別達到「三級醫院」和「三級中醫醫院」服務能力要求。力爭使我國90%的縣醫院、縣中醫院分別達到縣醫院、縣中醫院醫療服務能力基本標準要求。

三、工作內容

(一)提升醫院管理水平。

1.強化依法執業。縣級醫院對本醫院依法執業承擔主體責任,院長是第一責任人。醫院要明確專門部門負責依法執業管理工作,定期對本醫院依法執業情況進行自查、檢查和整改,並向屬地衛生監督部門報告自查整改情況。嚴格落實《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以及《醫院感染管理辦法》、《處方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

2.加強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落實《醫療質量管理辦法》、《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要點(2018年版)》要求,加強醫療質量管理制度建設,建立完善醫療質量管理體系與工作機制,運用醫療質量管理工具持續改進醫療質量。實行院、科兩級責任制,嚴格落實18項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完善醫院用藥管理、處方審核制度,加強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促進臨床合理用藥。規範臨床診療行為,嚴格控制高值醫用耗材的不合理使用,加大對異常、高額醫療費用的預警和分析。制定並落實醫院感染管理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規範,嚴格執行有關技術操作規範和工作標準,有效預防和控制醫院感染。

3.加強醫療安全管理。樹立醫療安全風險管理意識,建立醫療風險防範機制。落實醫療安全事件報告制度和預警制度,建立醫療質量與安全持續改進機制,定期分析醫療安全風險點。建立臨床科室醫療安全上報與反饋、改進機制。落實患者安全目標,嚴格落實醫療安全責任制,細化職能科室、臨床科室及相關人員責任。

4.落實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貫徹落實《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2018-2020年)》有關要求,以提升醫療服務質量和效率為重點改進醫療服務模式,進一步優化服務流程,方便患者就近就醫,增強群眾獲得感,努力構建和諧的醫患關係。加強醫療行風建設,廉潔行醫。

(二)提升醫療服務能力。

1.縣醫院。

(1)完善診療科目設置。進一步健全一級診療科目,逐步完善二級診療科目。獨立設置內科、外科、婦產科、兒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精神科、傳染性疾病科、急診醫學科、康復醫學科、重症醫學科、麻醉科、醫學檢驗科、醫學影像科、中醫科等一級診療科目。逐步開設獨立的心血管內科、呼吸內科、消化內科、腎病學、神經內科、內分泌科、普通外科、骨科、神經外科、泌尿外科、胸外科、婦科、產科等二級診療科目。

(2)提升專科服務能力。

①補齊薄弱專科。根據縣域居民診療需求、近年縣域外轉診率排名等因素,綜合確定縣級醫院薄弱專科,並重點加強兒科、精神科、老年病專業、康復醫學科、傳染性疾病科等學科建設,通過改善硬件條件、引進專業人才、開展適宜技術、加強與上級醫院合作等措施,補齊薄弱專科能力短板。加強急診科建設,並與院前急救體系有效銜接,提升對急危患者搶救與轉運能力。

②夯實平台專科。進一步加強臨床及其支撐學科建設。重點加強病理科、醫學檢驗科(臨床體液、血液,臨床微生物學,臨床化學檢驗,臨床免疫、血清學,分子生物學等專業組)、醫學影像科(X線診斷、CT診斷、磁共振成像診斷、超聲診斷、心電診斷、腦電及腦血流圖診斷等專業組)等學科建設,提升疑難、急危重症疾病診斷、治療能力。加強手術室建設,配置相應的設備設施,開展適宜的手術操作技術項目,提升手術操作技術能力。

③強化核心專科。以內科、外科、婦產科、兒科等一級診療科目為核心,重點提升對縣域內常見病、多發病以及地方病的診療能力。加強血液淨化中心建設,提高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等服務能力,提升對終末期腎病等重大疾病患者的長期管理能力。進一步加強麻醉科建設,擴大麻醉醫療服務領域,積極推動圍手術期急性疼痛治療,加強術後監護與鎮痛,加快患者術後康復進程。在保障手術麻醉的基礎上,積極開展手術室外的麻醉與鎮痛,不斷滿足群眾對舒適診療的新需求。進一步加強重症醫學科等科室建設,提升對呼吸、循環等重要生命系統的支持能力,為急危重症患者救治提供有力支撐。

④打造優勢專科。進一步加強建設現有實力較強的臨床專科,根據區域內重點疾病等,適當開展新技術、新項目,提升微創等技術能力,提升腫瘤、心腦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診斷治療能力,開展中西醫臨床協作,不斷滿足患者不同層次的看病就醫需求。

(3)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加強住院醫生規範化培訓、訂單定向醫學生培養等,形成穩定、合理的專業人才梯隊。根據縣級醫院臨床專科能力建設需求,鼓勵有條件的縣醫院選派符合條件的業務骨幹參加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儲備高層次臨床專科人才。加強在崗全員針對性繼續教育,不斷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強化縣級臨床骨幹醫師培訓,積極開展兒科、精神科醫師轉崗培訓和產科醫師、助產士培訓,着力解決兒科、產科醫師短缺問題。加強老年醫學、康復、護理專業人才培養培訓,解決老年醫護人才短缺問題。加強教學能力和師資隊伍建設,積極創建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基地和繼續醫學教育基地,充分發揮縣級醫院在縣域內農村基層醫務人員教學和培訓中的優勢作用,不斷提升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水平。加大對重點領域、緊缺專業、關鍵崗位的專業技術人才的引進力度。

(4)推廣適宜技術項目。結合當地群眾醫療服務需求,圍繞常見病、多發病因地制宜地開展醫療服務,加強與上級醫院的技術合作,引進並推廣適宜技術項目。重點提升微創技術臨床應用能力,逐步推廣內鏡、介入治療等微創技術,不斷提高微創技術臨床使用比例。

2.縣中醫醫院。

(1)進一步健全臨床和醫技科室。設置內科、外科、婦產科、兒科、針灸科、推拿科、骨傷科、肛腸科、皮膚科、康復科、急診科、麻醉科、醫學檢驗科、醫學影像科等臨床和醫技科室,在內科基礎上逐步開設獨立的肺病科、脾胃病科、腦病科、心血管科、腎病科、內分泌科、腫瘤科等臨床科室。

(2)提升專科服務能力。

①補齊薄弱專科。根據縣域居民中醫診療需求、近年縣域外轉診率排名等因素,綜合確定縣中醫醫院薄弱專科,並重點加強外科、兒科、康復科、傳染性疾病科等學科建設,通過改善硬件條件、引進專業人才、開展適宜技術、加強與上級醫院合作等措施,補齊薄弱專科能力短板。加強急診科建設,並與院前急救體系有效銜接,提升對急危患者搶救與轉運能力。

②夯實平合專科(同縣醫院)。

③打造中醫特色專科。加強針灸科、推拿科、骨傷科、腦病科、脾胃病科、婦科、兒科、肛腸科、腫瘤科等具有中醫特色的專科建設,引進應用中醫醫療技術,提高中醫優勢病種診療能力。

④提高醫院綜合服務能力。重點提升醫院外科手術能力、醫院感染控制水平、重症醫學科能力、血液透析水平、麻醉醫療能力和急診急救水平,推廣適宜的微創診療技術,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

(三)構建有序的就醫格局。

1.落實縣級醫院功能定位。充分發揮縣級醫院的城鄉紐帶作用和縣域龍頭作用。縣級醫院主要承擔縣域居民的常見病、多發病診療,急危重症搶救與疑難病轉診,負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培訓指導,開展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等公共衛生服務,做好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等突發事件緊急醫療救援等工作。依託診療服務普及健康知識,提供健康指導,倡導健康生活方式,結合實際開展衛生防病知識宣教活動。加強對轄區內慢性病防治的技術指導,做好慢性病信息報送工作,統籌協調做好死亡病例死因醫學診斷和報告,建立健全醫院死亡登記報告管理制度。

2.落實分級診療制度建設。構建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建立縣級公立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之間的便捷轉診通道,縣級公立醫院要為基層轉診患者提供優先就診、優先檢查、優先住院等便利。依託縣級公立醫院建立醫學影像診斷、檢查檢驗、病理診斷等中心,推進縣域內檢查檢驗結果互認。

3.加強醫聯體建設。在縣域內加強醫療共同體建設,重點探索以縣級醫院為龍頭、鄉鎮衛生院為樞紐、村衛生室為基礎的縣鄉一體化管理,與鄉村一體化管理有效銜接,構建縣鄉村三級聯動的縣域醫療服務體系。以多種方式建立長期穩定的縣級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城市三級公立醫院分工協作機制。針對區域內疾病譜和重點疾病診療需求,城市三級公立醫院派出醫務人員通過專科共建、臨床帶教、業務指導、教學查房、科研和項目協作等多種方式,促進優質醫療資源共享和下沉基層,重點幫扶提升縣級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服務能力與管理水平。

(四)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1.加快信息平台建設。推進各級各類醫院接入區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強化縣級醫藥衛生信息資源整合,逐步實現醫療服務、公共衛生業務、醫療保障和綜合管理系統的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加快縣級醫院信息化建設,繼續推進以患者為中心的醫院信息化流程再造,加強以電子病歷為核心的醫院信息平台建設,逐步實現電子病歷與電子健康檔案相銜接。逐步運用信息化手段規範臨床診療行為、開展醫務人員績效考核。強化信息系統運行安全,保護群眾隱私。

2.積極推進遠程醫療服務。開展遠程醫療系統建設,以縣醫院為紐帶,向下輻射有條件的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開展遠程醫療、健康諮詢、健康管理服務,提升基層醫療服務能力。向上與城市三級醫院遠程醫療系統對接,促進優質醫療資源下沉,通過遠程會診、遠程查房、遠程示教等多種形式,提升縣級醫院綜合服務能力。

3.穩步推進「互聯網+」醫療服務。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26號)有關要求,大力推進遠程醫療服務發展,應用互聯網等信息技術拓展醫療服務空間和內容,構建覆蓋診前、診中、診後的一體化醫療服務模式。運用互聯網技術提供安全適宜的醫療服務,促進醫院、醫務人員、患者之間的有效溝通,提升基層醫療服務能力與效率。

(五)認真落實健康扶貧要求。

1.強化貧困縣縣級醫院能力建設,要充分借鑑援疆援藏經驗,深入推進城市三級醫院對口幫扶貧困縣縣級醫院工作,建立穩定的對口支援關係,明確對口支援目標,簽訂對口支援協議,落實目標責任,強化目標管理。上級支援醫院要在縣級醫院院長、醫務部主任、護理部主任、重點學科帶頭人等重要崗位人員的選派和培養方面給予支持,重點提升貧困縣縣級醫院管理水平和專科能力,推動一批有基礎的貧困縣縣級醫院達到「三級醫院」能力要求,重點幫扶、加速達標。

2.深入推進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工作,提升兒童先天性心臟病、兒童白血病、食管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終末期腎病等大病救治能力,按照「定臨床路徑,定定點醫院,定單病種費用,定報銷比例;加強責任落實,加強質量管理」的「四定兩加強」工作模式,推進「一站式」結算和「先診療、後付費」,切實降低貧困患者負擔。

(六)落實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各項任務。全面落實政府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縣級公立醫院投入政策,逐步化解縣級公立醫院長期債務。鞏固破除以藥補醫成果,對縣級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減少的合理收入,要嚴格按照當地改革方案確定的補償途徑和比例執行,確保公立醫院良性運行。在前期取消藥品加成並同步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基礎上,通過規範診療行為,降低藥品、耗材等費用騰出空間,進一步優化調整醫療服務價格,並做好與醫保支付、醫療控費、分級診療等政策的相互銜接,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為基礎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基本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係。全面推行以按病種付費為重點的多元複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探索對縱向合作的醫療聯合體等分工協作模式實行醫保總額付費,建立「結餘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激勵和風險分擔機制。建立符合行業特點的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按照「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並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後主要用於人員獎勵」的要求,合理確定公立醫院薪酬水平,優化公立醫院薪酬結構,落實公立醫院分配自主權。

四、工作安排

(一)啟動階段(2018年10月)。

1.遴選確定項目單位。省級衛生健康和中醫藥主管部門,結合醫療實際情況和申報意願,遴選推薦具備一定數量有較高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的縣級醫院,以及部分具有一定能力基礎的貧困縣縣級醫院。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在地方推薦的基礎上,各確定500家縣醫院和縣中醫醫院作為項目單位。

2.國家衛生健康委和國家中醫藥局召開工作啟動會。

3.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召開專題會議部署工作。

4.各項目單位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自身發展需求,制定能力提升實施方案和工作計劃,與支援醫院達成協作意向。

(二)實施階段(2018年11月-2020年12月)。

1.簽訂責任書和對口支援協議。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含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縣政府、支援醫院、縣級醫院簽訂四方責任書,確定各年度和3年總體目標,明確各方的責任與權力,細化任務措施。建立對口支援關係的雙方醫院、職能部門、臨床科室間簽訂對口支援協議。

2.縣級醫院和有關單位落實工作任務。縣級醫院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快提升綜合能力。支援醫院有計劃、分步驟落實對口支援工作。

3.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中醫藥主管部門對轄區內有關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指導與評估,研究解決工作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召開工作會議,交流有益經驗。每年10月向國家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局、國家中醫藥局醫政司分別報送年度工作報告。

4.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對各地工作進行抽查、評估,適時修訂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基本標準和推薦標準,指導縣級醫院標準化建設。

(三)評估考核。

1.基線調查(2018年10-12月):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分別對500家縣醫院和縣中醫醫院綜合能力基礎情況進行基線調查,摸清區域醫療服務需求,為開展對口支援工作提供依據。

2.年度考核(每年度10-11月):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中醫藥主管部門按年度對縣級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工作進行評估與指導,掌握工作進展情況和效果,及時發現並解決工作中的問題。

3.中期評估(2019年10-12月):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對縣級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工作進行中期評估,掌握工作中期進展情況,適時組織抽查,完善配套政策,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困難與問題。

4.總結評估(2020年10-12月):按照工作要求和目標,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對縣級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召開工作總結會議,推廣有益經驗。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把縣級醫院綜合能力建設作為深化醫改的重要內容和完善我國醫療服務體系的有力舉措,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推動落實政府辦醫主體責任,建立部門協調推進機制,完善配套措施,發揮政策疊加作用,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有條件省份的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可協調財政、發展改革等部門,啟動縣級醫院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項目,針對區域實際情況,提升縣級醫院專科服務能力。

(二)明確目標責任。要制訂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將此項工作與縣級醫院綜合改革、對口支援等重點工作相結合,明確目標任務和時間進度,建立長效機制。要加強對轄區內縣級醫院綜合能力建設工作的指導,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完善配套政策,務求實效。

(三)加強督查評估。要通過調研、專項督查、定期評估等方式,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指導各地有序推進工作。要建立縣級醫院綜合能力建設效果評估機制和績效考核方法,嚴格落實責任制和問責制。要及時總結推廣有益經驗,發揮典型帶動作用,調動地方積極性。

(四)強化宣傳培訓。要開展醫療機構管理人員和醫務人員的政策培訓,進一步統一思想、形成共識。要充分發揮公共媒體作用,加強政策宣貫和典型宣傳,提高社會認可度和支持度,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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