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擴廓帖木兒 國初羣雄事略卷之十二
海西侯納哈出
作者:錢謙益 
福建陳友定
納哈出,木華黎裔孫也。至正乙未,被我師所擒,縱之北還,官至署丞相,封開元王。洪武十九年五月歸降,九月封海西侯,食祿二千石,賜鐵券。二十一年七月辛丑,卒於武昌舟中。

至正十五年乙未,大明兵克太平,執其萬戶納哈出。

十二月,大明太祖高皇帝釋元萬戶納哈出,遣之北歸。

上初獲納哈出,以爲元世臣子孫,待之甚厚。納哈出居常𩰩𩰩不樂,上遣降將萬戶黃儔察其去就。儔見納哈出,言上所以待遇之意。[1]納哈出曰:「荷主公不殺,誠難爲報。然我北人,終不能忘本。」儔以告上,上曰:「吾固知其心也。」謂徐達等曰:「納哈出,元之世臣,心在北歸,今強留之,非人情也。不如遣之還。」達等以爲虜心難測,若舍之去,恐貽後患,不如殺之。上曰:「無故而殺之,非義。吾意已決,姑遣之。」因召納哈出及降臣張御史謂之曰:「爲人臣者,各爲其主,況汝有父母、妻子之思念,遣歸,仍從汝主於北。」因資而遣之,納哈出等辭謝而去。《太祖實録》。

洪武二年己酉四月,太祖遣使以書與元主,又以書諭納哈出。

上聞元將納哈出擁兵據遼陽爲邊患,乃遣使以書與元主曰:「朕聞自昔有國家者,必知天命去留之機,審人事成敗之勢,進可以有爲,退可以自保,此理之必然。曩者,君之祖宗起自北方,奄有中土,兵強事舉,華夷咸服。及君嗣位之時,中外猶安,兵甲非不衆,人材非不盛,一旦多故,天下鼎沸,處置乖方,力莫能禦,以致豪傑分爭,生民塗炭。朕本淮右布衣,不忍坐視,因人心之所向,遂仗義興兵,羣雄所據之地,悉爲我有,君亦知天命所在,遜於沙漠。朕師非不能盡力窮追,以君知時通變,於心有所不忍。近聞兵擾邊陲,民罹鋒鏑,豈君之故將妄爲生事耶?亦君失算而使然耶?若果不知自省,而猶爲此舉,則是不能識機度勢,恐非君之福也。朕今爲君熟計,當限地朔漠,修德順天,效宋世南渡之後,保守其方,弗絶其祀,毋爲輕動,自貽厥禍。」又以書諭納哈出曰:「將軍昔自江左辭還,不通音問,十五年矣。近聞戍守遼陽,士馬強盛,可謂有志之士,甚爲之喜。茲因使通元君,道經營壘,望令人送達。所遣內臣,至將軍營,卽令其還。書不多及。」

洪武三年庚戌五月,太祖遣使復以書諭納哈出。

書曰:「曩因天革元命,四海鼎沸,羣雄角逐,塗炭生民。朕以一旅之衆,徙淮渡江,姑孰之捷,爾實在焉。時朕未知天命所向,無必取天下之心,凡遇元臣忠於所事者,未嘗不憫其勞而惜其無成也。朕賴天地之靈,將士一心,旌旗所指,靡不服從。今天下已定,南極朱崕,北際燕雲,一時豪傑,順天愛民,悉來歸我。獨河東渠帥擁衆北奔,比之關中諸人稍爲崛強,然其順天愛民,籌算之良,殆不若李思齊矣。大將軍徐達未至吐蕃,蜂屯蟻聚,復來攻城,戰敗俘擒之餘,有若孤㹠。故破竹之勢,直指川蜀,雲南、六詔使者相望,交趾、占城萬里修貢,高麗稱藩,航海來庭。於是盧龍戍卒,登、萊、浙東並海舟師,咸欲奮迅,一造遼瀋。朕聞爾總其衆,不忍重擾,特命使者告以朕意。使還,畧不得其要領,豈以遼海之遠,我師不能至歟?抑人謀不決,故首鼠兩端歟?不然,必以曩時來歸,未盡賓主之歡,謂朕不能虛懷耶?何相忘之深也!昔竇融以河西歸漢,功居諸將之右,朕獨不能爲遼東故人留意乎?茲遣人再往,從違彼此,明白以告。哲人知幾,毋貽後悔。」《太祖實録》。

洪武四年辛亥六月,太祖遣斷事官黃儔齎書諭納哈出。

書曰:「前者萬戶黃儔回,聞將軍威鎮遼左,英資如是,足以保定一方。然既往不復,君子豈不察歟?昔在趙宋,[2]君主天下,立綱陳紀,黎庶奠安。逮至末年,權綱解紐,故元太祖興於朔方,世祖入主中國,[3]此皆天道,非人力所能強爲也。元之疆宇非不廣,人民非不多,甲兵非不衆,城郭非不堅。一旦紅巾起於汝、潁,羣盜徧滿中原,其間盜名字者凡數人:小明王稱帝於亳,徐真一稱帝於蘄,陳友諒稱帝於九江,張九四稱王於姑蘇,明昇稱帝於西蜀。彼四帝一王,皆擁甲兵;有二十萬者,有二十五萬者,有十五萬者,有十萬者,相與割據中夏,踰二十年。朕本淮民,爲羣雄所逼,因集衆禦亂,遂渡江與將軍會於太平。比待他俘,特加禮遇,且知將軍爲名家,故縱北歸,今又十七年矣。近年以來,朕見羣雄無成,調兵四出,北定中原,南定閩、越,東取方氏,西收巴蜀,四帝一王,皆爲我俘虜。惟元昏君奔北自亡,華夷悉定,天下大安,此天命,非人力也。賢人君子,宜必知之。近聞將軍居金山,大張威令。吾兵亦守遼左,與將軍旌旗相望。將軍若能遣使通舊日之問,貢獻良馬,姑容就彼順其水草,猶可自逞一方。不然,胡無百年之運,大廈既傾,非一木可支,釁之後先,惟將軍自思之。」儔至金山,納哈出拘不遣。《太祖實録》。
是月,元平章洪保保、馬彥謀殺指揮同知劉益,右丞張良佐等擒彥殺之,保保走納哈出營。良佐以其事來聞,上書中書省曰:「本衞地方遼遠,僻處海隅,肘腋之間,皆爲敵境。元平章高家奴固守遼陽山寨,知院哈喇張屯駐瀋陽古城,開元則有丞相也先不花之兵,金山則有太尉納哈出之衆,互爲聲援。今洪保保逃往其營,必有搆兵之釁。」《太祖實録》。
七月,上以劉益之變而元臣納哈出等未附,[4]以馬雲、葉旺爲定遼都衞都指揮使,總轄遼東諸衞軍馬。

洪武七年甲寅十一月,納哈出復引兵寇遼陽,千戶吳壽等擊走之。

洪武八年乙卯,納哈出寇遼東,都指揮使葉旺大敗其兵。

乙卯十二月,納哈出寇遼東。先是,上勅遼東都司曰:「今天寒氷結,虜必乘勢入寇,宜堅壁清野以待之,慎勿與戰,使其進無所得,退有後慮,伏軍阻險,扼其歸路,虜可坐致也。」至是,果入寇,都指揮使馬雲等探知納哈出將至,命蓋州衞指揮吳立、張良佐、房暠等嚴兵城守,虜至,堅壁勿與戰。及納哈出至,見城中備禦嚴,不敢攻,乃越蓋州城徑趨金州。時金州城垣未完,軍士寡少,指揮韋富、王勝等聞虜至,督勵士卒,分守諸城門,選精銳登城以禦之。納哈出部將乃剌吾自恃其銳勇,率數百騎,竟至城下挑戰,城上發弩射之,乃剌吾被傷悶絶,遂獲之,虜勢大沮。富等復縱兵出擊,納哈出不利,慮援兵且至,引兵退走。以蓋州有備,不敢經其城,乃由城南十里外沿柞河遁歸。都指揮葉旺策其將退,先引兵趨柞河,自連雲島至窟駝寨十餘里,緣河疊冰爲牆,以水淋之,經宿皆凝冱,隱然如城,藏釘板於沙中,設陷馬穽於平地,伏兵以待之,命老弱捲旗登兩山間,戒以聞炮卽竪旗。馬雲於城中亦立一大旗,令定遼前衞指揮周鶚及吳立等嚴兵以候,四顧寂若無人。已而虜兵至,旺等候其過城南,炮發,伏兵四起,兩山旌旗蔽空,鼓聲雷動,矢石雨下,納哈出愴惶北奔,趨連雲島,遇氷城,馬不能前,皆陷入穽中,遂大潰。雲於城中亦出兵追擊,至將軍山畢栗河,斬戮虜人馬及凍死者甚衆。旺等復乘勝逐至豬兒峪,獲其士馬無算,納哈出僅以身免。旺等相慶曰:「非主上明見萬里,授以神算,何能有此!」旺遣人送乃剌吾至京師,羣臣請戮之,上不許,命爲鎮撫,賜以妻妾、田宅。《太祖實録》。

洪武十一年戊午八月,[5]太祖遣使賫詔往金山,諭納哈出。

詔曰:「人生天地間,能觀天地變化之機,知時識勢而不失者,乃爲傑丈夫。古人有云:『活千人者其後必封。』爾爲元臣,忠則忠矣,何乃違天道,昧人事,而失德若是耶?昔者,爾被擒於江東,朕特縱爾歸,此朕順人心而生全爾也。大抵人蹈患難者,孰不欲脫患難而全其身?當時爾在俘囚之中,果願死乎?生乎?若以此心度之,則必不敢肆其殘忍矣。凡兩軍之間,有力不及汝者,被爾拘囚之,爾能以己之受患欲脫之心推及俘囚,爾必大昌,[6]福及後嗣矣。爾乃不能以己心推之,盡殺勿顧。如去年冬,爾將兵寇我遼境,回軍之日,棄卒多矣,朕皆生全之,未嘗輕殺一人。曩者,萬戶黃儔捧朕命而往,豈儔之所願哉?實由朕命不得已也。且其人嘗有恩於爾,何期爾不思好生惡死之情,一旦殺之,爾之患難爲儔所生,儔之身爲爾所殺。人可欺,天不可欺,天心監爾,禍將歸焉。今爾與朕守邊將士旌旗相望,畧較勝負,彼此相當,矢石之下,罹害者衆。然已往之事不咎,未來者可不思乎?自今以往,若能通一介之使,雪前日之愆,朕亦不較。不然,必致生縛。於此之時,何面目以見朕?諭至,其審思之。」《太祖實録》。

十二月,詔諭故元丞相哈剌章、蠻子驢兒、納哈出等,曰:「自有元多事,羣臣有棄君親而自茍全者,有抗朝命而自爲者。目擊耳聞,實非一人。卿等獨奮忠仗義,衞君深塞,歲月如流,倏然十有一年。今聞爾君因疾而崩,在卿等可謂有終有始,良臣之名播矣。或聞欲立新君,其親王有三,卿等正在猶豫之間。此三人皆元之嫡派,[7]卿等誠堅忠貞之意,毋抑尊而扶卑,理應自長而至幼,此乃人倫正而天道順也。若有賢愚之別,禮難俻拘,從賢則吉。夫當流離之際,而爲臣者,猶能竭力爲之,不絶有元之祀,美聲盈人耳,豈不難哉!茍或不然,尊卑賢愚,置之弗論,但以立君爲名,而內自有專生殺之威,則非人臣之道矣。況同類頡頏,彼此疑猜,當此之際,卿等富貴如風中之燭,命如草杪之霜,深可慮也。」《太祖實録》。

洪武十九年丙寅十二月,太祖命立沿邊諸衞以備胡。

上諭宋國公馮勝曰:「納哈出據金山,數侵擾遼東,宜於大寧諸邊隘分兵置衞,以控制之。」《太祖實録》。

洪武二十年丁卯正月癸丑,太祖命宋國公馮勝爲征虜大將軍,潁國公傅友德、永昌侯藍玉爲左右副將軍,[8]前軍都督高暠參贊軍務,率師二十萬北伐。

上諭勝等曰:「虜情詭詐,未易得其虛實,汝等慎無輕進,且駐師通州,遣人覘其出沒。虜若在慶州,宜以輕騎掩其不備。若克慶州,則以全師徑擣金山,納哈出不意吾師之至,必可擒矣。」既而上復遣前所獲番將乃剌吾北還,以書諭納哈出及毛閫、撒里達溫、蠻子、晃失台、和尚、伯蘭等曰:「昔者天更元運,華夏奮爭,朕自甲辰春,親定荊、楚,歸遣諸將,東平吳、越。洪武初,遂命中山武寧王、開平忠武王率甲士渡江越淮,以定中原,元君北奔深塞。於是息民於華夏,諸夷附者莫不奠安,今二十年矣。惟爾納哈出等聚兵,愈出沒不常,意較勝負。由是乃刺吾留而未遣,今有年矣。朕推人心,誰無父母之念,夫婦之情?故特命其生還,以全骨肉之愛。且聞其善戰,今遣北歸,更益爾戰將,他日再較勝負,爾心以爲何如?嗚呼!天之改物,[9]氣運變遷,果人事之必然耶?抑天道之使然耶?茲命儀禮司官前僉院蠻子、鎮撫張允恭送乃剌吾抵爾所在,使者未審可還乎?餘不多及。」《太祖實録》。

三月,馮勝等師出松亭關,築大寧、寬河、會州、富峪四城,遂提兵駐於大寧。

五月丙寅,上遣使賫勅諭大將軍宋國公馮勝等曰:「往者慶州之捷,俘虜赴京者,皆云胡已北行,遼東送來降者,所陳亦同。五月五日,得軍中遣至降胡。又雲納哈出棄金山巢穴,營於新泰州,去遼陽千八百里。朕計羣胡雖起營北行,似若遠遁,尚恐詭謀竊發,尤不可不爲之備。況今天象水火相犯,迨至八月,天象屢有變異,卿宜嚴軍令,整行伍,遠斥候,以逸待勞,則必有當之者矣。」《太祖實録》。

五月庚午,馮勝留兵五萬守大寧,率大軍趨金山。

辛未,上復遣使密勅大將軍宋國公馮勝等曰:「前日以天象之變,戒卿等軍中之事,嚴爲之俻,今觀所徵,其咎在虜,揆之人事,正與天合。宜乘機進取,不可稽緩。朕計納哈出去金山未遠,以兵促之,勢必來降。且胡主謂我得志,無意窮追,必順逐水草,往來黑山、魚海之間,乘其趦趄,攻其無俻,虜衆可盡圖也。」《太祖實録》。

六月丁酉,馮勝等進師金山之西。

勝等至遼河之東,獲納哈出屯卒三百餘人,馬四十餘匹,遂進師駐金山之西。是時,乃剌吾還至松花河見納哈出,納哈出大驚曰:「吾謂汝死矣,今日乃復得相見。」執手勞問殷勤。乃剌吾因諭納哈出朝廷所以送還之意。納哈出喜,卽遣其左丞劉探馬赤、參政張德裕隨使者張允恭等至勝軍獻馬,欲因以覘我,勝遣人送赴京師。既而納哈出送乃剌吾至漠北,虜主欲殺之,左右諫曰:「乃剌吾久被俘囚,今獲生還,奈何殺之?」因得免還納哈出所,俻以朝廷撫恤之恩語其衆。由是虜衆多有降意。《太祖實録》。

癸卯,師踰金山,至女直苦屯,納哈出部將全國公觀童來降。

丁未,納哈出來約降,大將軍勝遣右副將軍藍玉至納哈出營,盡降其衆。

初,納哈出分兵爲三營,一曰榆林深處,一曰養鵝莊,一曰龍安一禿河,輜重富盛,蓄牧蕃息,虜主數招之不往。及是,大軍逼之,納哈出計無所出,乃剌吾因勸之降,納哈出猶豫未決。適大將軍馮勝遣指揮馬某往諭之,納哈出乃遣使至大將軍營,陽爲納款,而實覘兵勢。勝遂遣玉往一禿河受其降。虜使見大將軍師盛,還報納哈出,納哈出聞之,乃指天嘖嘖嘆曰:「天不復與我有此衆矣!」遂率數百騎自詣玉約降。玉大喜,出酒與之飲,甚相歡。納哈出因酌酒酬玉,玉請之先,納哈出卽飲訖,復酌以授玉,玉解衣以衣之,謂曰:「請服此而後飲。」納哈出不肯服,玉亦持酒不飲。爭讓久之,納哈出取其酒澆地,顧其下咄咄語,將脫去。時鄭國公常茂在坐,其麾下有趙指揮者解胡語,以告茂,茂直前搏之,納哈出驚起欲就馬,茂拔刀砍之,傷臂,不得去,都督耿忠遂以衆擁之見勝。納哈出所部妻子將士凡十餘萬,在松花河北,聞納哈出被傷,遂驚潰,餘衆欲來追,勝遣前降將觀童往諭之,於是其衆亦降,凡四萬餘,並得其各愛馬所部二十餘萬人,羊馬驢駞輜重亘百餘里。納哈出有二姪不肯降,勝復遣人諭之,乃折弓矢擲於地,亦來降。勝以禮遇納哈出,復加慰諭,令耿忠與同寢食,遣使奏捷於京,仍奏常茂驚潰虜衆。遂班師,悉以納哈出來降將卒、妻子及其輜重俱南行,仍以都督濮英等將騎兵三千爲殿。《太祖實録》。

七月,太祖遣使賜納哈出及其部將。

庚辰,上遣使賜故元降將納哈出玉帶一,金飾香帶一,銀一千兩,文綺帛各四十疋,鈔一千貫。又以素金帶百、花素銀帶七百、紗帽八百賜其將那木罕等及銀鈔各有差,仍遣使賫鈔三十萬錠,織金文綺三千疋,送赴燕府,以俻賞賜來降納哈出部衆。《太祖實録》。

丁酉,納哈出所部營王失刺八禿等來降。

先是,納哈出既降,營王失剌八禿等以病在道相失。至是,與雲安王蠻吉兒的、郡王桑哥失里、和尚國公等復來降,大將軍馮勝遣人送赴京師。乃遣定遠侯王弼發定遠等衞官軍往迎降將家屬於信州,道爲虜所襲,亡馬七百餘疋。信州卽納哈出所屯一禿河也。《太祖實録》。

八月庚戌,太祖再遣使往賜納哈出等。

上遺指揮李隆往賜故元降將納哈出文綺帛各十疋,白金二百五十兩,衣一襲,賜其妻衣緘線靴。全國公觀童、宗王先童、司徒完者不花、撒里撻溫、院使佛家奴、知院阿勒帖木兒、同知曩加思、平章晃失台、院判察罕帖木兒、參政徹里帖木兒,並賜文綺帛各一疋,白金二十五兩。《太祖實録》。
乙卯,命左軍都督府僉耿忠於永平撫安降附達達酋長軍士,及給賜納哈出妻子米五百石,達達軍將男女四萬四千一百七十九人,布一十七萬六千七百一十七疋,綿襖二萬七千五百五十二領,皮裘五千三百五十三領,冬衣及色絹衣三萬二千二百四十餘襲。《太祖實録》。

丁丑,征虜大將軍馮勝上《賀平納哈出表》。

勝等以故元降將納哈出所部官屬將三千三百餘人,馬二百九十餘疋,金、銀、銅印一百顆,金銀虎符及牌面一百二十五事,王九,國公、郡王四,太尉、國公五,行省丞相一,司徒、平章十三,右丞、左丞三十一,參政、知院三十二,各院使、同知、副樞八十一,僉院院判二百八十,院副使五,宣慰使、副使、僉事一百八十九,萬戶、千戶、路府州總管、同知等官九百二十七,尚書參議二,承旨學士十,文學司馬七,大卿、司卿、少卿十八,衞帥府僉事三,[10]郎中、員外十五,王府官五,蒙古宗人衞副使一,客省大使二十六,廉訪司使、副、鹽運司使、副六,衞帥府使一,治書、安撫、司農各一,太、少監理問、斷事、部郎中、主事、兵馬指揮、府衞鎮撫、崇福司使、副、經歷、都事、太醫院官及州、縣等官二百二十二,將一千四百餘人,送至京師,上表賀曰:「三苗逆命,大禹有徂征之師;玁狁侵陵,宣王有北伐之舉。屬妖氛之訊掃,致醜虜之來歸。[11]喜溢臣民,懽騰遠邇。臣勝等竊惟故元丞相納哈出,以氊裘之遺孽,亡國之賤俘,負天地生全之恩,懷虎狼貪殘之性,殺戮我信使,寇竊我邊陲,上違逆於天心,下阻遏於聲教。除殘去暴,爰興問罪之師;按節臨戎,謬忝總師之寄。將佐效忠而致力,士卒賈勇以爭先。軍威遠震於虜庭,義氣橫飛於瀚海。兵有不戰之勝,敵無交刄之慮,其納哈出卽詣軍門納款輸誠,格心向化。其餘軍民人等,咸加撫諭,各遂生全。同霑化育之恩,永絶腥羶之穢。[12]是皆皇帝陛下神謀運於宥密,睿智發乎先幾,故能豫制於萬全,是以成功於莫測。臣等仰遵成算,祗奉天威,獲殫犬馬之驅馳,少盡捐埃之報答。萬方胥慶,覩日月之光華;率土歸心,樂乾坤之覆載。」《太祖實録》。

九月戊寅,封納哈出爲海西侯。

故元降將納哈出及諸王哥列沙、國公觀童及故官帖木兒不花等至京,納哈出入見,上撫慰甚至,賜以一品服,封爲海西侯。誥曰:「自古哲人明去就之機者,必仰觀天道,俯察人事,審勢定謀,知天命之不可違,事機之不可失,乃決去就焉。所以事無輕舉,動獲萬全。由是享富貴於攸久,延祿位以無窮,以其所見者明,所察者精故也。朕荷天命,統一華夏,於今二十年矣。海內海外,九夷八蠻,莫不革心向化,惟故元播遷塞外,日就澌盡。爾納哈出知天命之有在,一心奉天,相率來歸,生全多命。今特命爾爲推誠輔運欽承效力輔臣、柱國、海西侯,食祿二千石,及爾子孫後世,以報推誠之義。爾其一乃心,固初志,與國同休,敬哉毋怠。」其所部官屬悉賜衣服、官帶有差,第其高下,授以指揮、千、百戶,俾各食其祿而不任事,分隸雲南、兩廣、福建各都司以處之。上以納哈出之降,乃剌吾與有力焉,陞授千戶,仍賜以金帛。

庚辰,海西侯納哈出上表謝恩,獻馬三百八疋。

壬午,賜納哈出織金、文繡冬衣各一襲。

丁亥,賜海內哈出羊一羫,酒百尊。乙巳,[13]賜海西侯納哈出屬官三百一十八人,白金二萬三千八百四十兩,文綺帛二千九十四疋,鈔一萬二千九百六十九錠。

丙申,賜海西侯納哈出部將二百餘人衣鈔靴韈。

十月丙寅,[14]命海西侯納哈出祿米二千石,以江西公田給之。以上俱《太祖實録》。

洪武二十一年戊辰七月辛丑,海西侯納哈出卒。

納哈出性嗜燒酒,飲常過度,當盛夏時,每以水沃身,因得疾。上命醫療之而愈,常戒其飲。至是,從傅友德往征雲南,飲酒如初,行至武昌,疾復作,卒於舟中。上聞而閔之,詔歸其柩於京師,葬都城南門外。《太祖實録》。

八月癸丑,命故海西侯納哈出子察罕襲爵,改封瀋陽侯。

誥曰:「朕惟列爵建侯,子孫世祿,國之大典,非有勳勞者,不得與焉。爾察罕父納哈出,昔爲元臣,自元運告終,退守金山,幾二十載。比者知天道之莫違,率衆來降,朕嘉其能全一方之民,特封爲海西侯,比肩於功臣。邇命從征百夷,冀其成功,忽途中嬰疾而逝,聞之惻然。然父死子襲,初誓不忘,茲特改封爾察罕爲欽承父業推誠效力武臣、柱國、瀋陽侯。爾尚一乃心力,上思朕所以待爾父之誠,下爲爾父立報國之功,豈不神人共鑒,而福祿悠久者乎!」《太祖實録》。

洪武二十六年癸酉四月壬午,瀋陽侯察罕坐藍玉黨伏誅。

瀋陽侯察罕,遼陽人氏。招云:「洪武二十六年正月初三日,因做生日,有一般達官乃兒不花、帖裏白、脫禾赤、朵列帖木兒、劉謙、忽都帖木兒、和尚歹、也速不花、也先火者、和尚、歹都不花等到來遞手帕拜壽,就留各官茶飯。乃兒不花說:『俺比先在草地裏時,遇著大人今日好的日子呵,殺牛宰馬,儘着俺用,那等快活!那裏有如今在這裏,上位好生疑,俺達達人都將四散調開去了,看起他的動靜,也只是弄性命俚,未知俺日後怎麽的。如今只等領軍出征,一帶兒反將出去,到得靜辦。」乃兒不花招云:「上位將俺達達官這邊一個那邊一個著去了,俺久後也知道怎麽俚?咱預備著出軍去,一發反將出去。」衆人依允。察罕說:『這裏雖著俺做公侯,不如俺那裏做個刀官人,儘得快活。您衆人休著外人知道,好歹尋個長便。』本月十四日,察罕同月魯不花等到乃兒不花家吃酒,本官言:『咱幾時能彀出征反將出去?涼國公征進回來,使法古蒙古左衞指揮。來說,他是總兵官,要他做一件大勾當,着俺收拾人馬聽候,若事成了,都大家享富貴,又放俺本處去俚,十分快活日子有俚。』議允各散。在後時常藍玉府內往來謀逆。」月魯不花招同。[15]
又招云:「二十六年正月十五日,舊頭目、錦衣衞鎮撫楊和等、右僉都御史帖古思帖木兒男帖法成、頭目三寶奴等來本家慶賞元宵,察罕備述乃兒不花、帖裏白等傳達涼國公說話。又云:『似這等看來,順了他到得快活俚。』楊和等回言:『既如此,官人儘向前,小人都來出力。』酒畢各散,以後時常同各人去藍玉家商議。」帖法成白賽因帖木兒,楊和招並同。
住奴招云:「住奴,北平人,夫楊二病故,官府差撥伏侍西番和尚,後起取赴京,西番和尚、汝寧尚書去天禧寺出家,住奴同義女把禿罕在聚寶門廊下住坐,瀋陽侯察罕亦在聚寶門外住坐。西番和尚常去本官家看經,住奴以此來往熟識。二十六年正月,西番和尚同外甥阿禿赤、鎖男古歹來住奴家說:『我和瀋陽侯探望涼國公,他說要謀大事,瀋陽侯你收拾些達達人準備着。我已與三塔寺住的國師達達和尚打力麻失里、鷄鳴寺黨九國師徒弟帖木兒都說得知道了。你可去瀋陽侯家來往,打聽消息。』住奴依允。黨事敗露,住奴又以賣雞爲由,前去探聽,不期差人抄扎將住奴等拿捉前來。」
北平府僧人省無礙招云:「二十六年正月十五日,同一般和尚耶舍巴等本寺西番和尚、汝寧尚書等到瀋陽侯宅慶賞元宵,本官邀請軍官在家就留,筵席飲酒閒,瀋陽侯說:『涼國公要謀大事,教我收拾達達人來接應。』汝寧尚書等俱各喜允,說:『我每一般達達歸附今朝做官,只是法度利害,熬不出去。有這光景,不如隨順他做一場。』」汝寧尚書招同。 己上並《逆臣録》。

校勘記 編輯

  1. 「上所以待遇之意」,原本訛「意」爲「厚」,據《太祖洪武實録》卷三改。
  2. 「趙宋」,原本訛「宋」爲「家」,據《太祖洪武實録》卷六六改。
  3. 「世祖」,原本訛「祖」爲「宗」,據《太祖洪武實録》卷六六改。
  4. 「未附」,原本訛「未」爲「來」,據《太祖洪武實録》卷六七改。
  5. 「八月」,原本訛「八」爲「六」,《太祖洪武實録》卷一一九洪武十一年八月條載︰「遣使賫詔往金山,諭元將納哈出。」據改。
  6. 「爾必大昌」,原本舛「大昌」爲「昌大」,據《太祖洪武實録》卷一一九改。
  7. 「嫡派」,原本訛「嫡」爲「滴」,據《太祖洪武實録》卷一二一改。
  8. 「左右副將軍」,原本訛「左」爲「友」,據《太祖洪武實録》卷一八0改。
  9. 「天之改物」,不文,疑爲「天之於物」。
  10. 「衞帥」,原本訛「帥」爲「師」,據《太祖洪武實録》卷一八四改。
  11. 「致醜虜之來歸」,原本訛「致」爲「政」,據《太祖洪武實録》卷一八四改。
  12. 「永絶腥羶之穢」,原本訛「穢」爲「穩」,據《太祖洪武實録》卷一八四改。
  13. 「乙巳」,原本訛「乙」爲「己」,據《太祖洪武實録》卷一八五改。
  14. 「十月丙寅」,原本脫「十月」,據《太祖洪武實録》卷一八六補。
  15. 此條以下,原本無,俱從《適園》本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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