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道先生遺稿/卷十二下

卷十二上 弘道先生遺稿
卷之十二下
作者:李漵
1754年
附錄

筆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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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人䂓矩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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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本於易。易有陰陽。有三停。有四正。有四隅。

陰陽如何。兩畫相對爲陰。三畫相連爲陽。

 

畫象陽故必有三停。三停非相連之義乎。

三停之中。亦自有三停。三其三九也。

運筆有三過。何以必三過之也。三過之則筆鋒由畫中行。始中與終。相連續而相照應。無偏倚。無麄率。無柔弱。無緩慢。無尖削。無剛急。無委靡。

畫有一貫之義。何謂也。原於丶。成於一。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書家之能事畢矣。

畫有四象。一勒者進畫。老陽也。丨努者退畫。老陰也。策與兩趯等畫。小陽也。啄撇磔等畫。小陰也。

畫有五行。𡿨屬水。冫屬火。丨屬木。ᄀᅠᆫ屬金。一屬土。

畫有首尾內外。畫有升降進退出入。畫有緩急行止。

畫有上中下左右。畫有八方五行具焉。生克推焉。吉㐫生焉。

合衆畫爲字。衆畫相戀。亦相遜讓。

字㨾。須方正也強健也堅固也縝密也。宜濟之以圓厚柔滑䟽通廣濶。

一盈一縮。一闔一闢。一進一退。

大小相濟。各得其宜。所遇不同。有時乎變大而似小。小而似大。有一字兼兩字之位而不爲大者。歉於一位而小能敵大者。權而合宜。妙在通變。

字亦有上中下左右五行八卦之方。名位定焉。吉㐫生焉。

行有直者有屈者。隨勢處變。方能相濟。

合衆行爲一章。合衆章爲一編。行與編。首尾前後。顧戀稱停。自然妙凝。渾成一局。

畫有始終。字行與章編。亦皆有始終。知識可見。吉㐫可辨。

書象星辰。昭明精圓。錯落森列。大小錯綜。參互相濟。繁而能簡。雜而能整。盛矣哉。書之文也。

書家有得天之道者。有得地之道者。衆象森森。緫統於一。昭明圓凝。渾融廣大者。天之道也。奇壯方嚴。密塞蔓延者。地之道也。右軍其得天之道者歟。

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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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始於側。側者點。點者一也。點者陰陽欲分未分之象。側之變有三。縱橫斜而已。引伸觸類則各有其變。

丶點。一勒。丨努。

點之變。有縱橫啄等諸例。丨縱一橫丿啄。

勒之變。有策俯仰等諸例。一策乛俯乚仰。

努之變。有直斜彎等諸例。丨直丿斜乀彎。

三畫交乘。衆畫生焉。

原其始。起於一而已。一丶側也。

古有永字八法。不越乎此。今不必重複。而便於初學。今載於下。

 

此八畫。衆字之綱紀。三拆之意。常隱於畫中而不見。如六脈之眞臟。眞臟一見則便生病也。右軍曰隱鋒而爲之。其此之謂歟。然肉反勝於骨亦病也。自註。三拆爲八畫之骨子。八畫爲衆字之綱紀。

此法極難形容。爲初學之無所考據。不得已而設。善學方能尋繹本義。

畫有陰陽。勒自左而進。老陽也。努自上而降。老陰也。策趯之屬。少陽也。撇啄磔之屬。少陰也。

畫有四正四隅。努爲經。當左右與中。勒爲緯。分南北與中。磔撇策趯之屬。分當四隅。唯側如五行之土。東西南北中四隅。無處無之。自註。南北爲經。東西爲緯。

畫之在八方。有虗有實。四正常實不虗。西南東北多實。西北有實有虗。東南專虗。易曰天傾西北。地缺東南。六十四卦方圖。八純卦起於西北。終於東南。抑此理歟。

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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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本河洛。字形方象八卦與九疇也。

書有方位。方位之圓與缺。吉㐫生焉。

屈伸者。體鬼神也。變通者。體四時也。

形方象地也。用圓體天也。

橫畫從左而進於右。象天行也。竪畫自上而降於下。象地道也。斜畫或升或降。象水火也。

橫竪者正畫也。斜者間畫也。橫畫經也。竪畫緯也。自註。橫爲陽竪爲陰。陽經也陰緯也。

字法有經有權。守常者經也。趨時者權也。左陽右陰。陽升陰降。陽輕陰重。字象陰。右必重低於左。右重低經也。

有時乎變通。隨時盈縮。妙在其中矣。

凡畫法。非特體天地也。亦有體人道者。有父子焉有君臣焉有夫婦焉。

先後承生之謂父子。上下主卒之謂君臣。對待敵應之謂夫婦。大少次序之謂長幼。交接相濟之謂朋友。

子不可以犯背於父。臣不可以犯背於君。婦不可以犯背於夫。

知之而後體之。體之而後守之。

習而不怠者誠也。專心不差者敬也。

誠與敬至。字畫能有精神。有精神。斯能和均。和均則吉。

操筆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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捺壓鉤揭。虗圓正緊。

執筆須堅固。不堅固則畫不精緊。

徒知堅固而堅固。不知緩急之運。則無以盡活法。

凡操筆。不可以太近於指端。亦不可以太近於掌心。必須不離於食指之中節。

太近指端則力有盡而不健。太近掌心則力有緩而不緊。

運筆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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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筆不可以只運手指。亦不可以只運身與臂。只運手指則不能快健而宛轉。只運臂則不能委曲而精密。

磨墨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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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淨硯。盛潔水。右旋而運墨。必固把而輕磨。墨色生潤止。

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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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欲其生而不欲其死。畫畫留神。毋得放過。

留神如之何。必三過折筆。隱鋒而爲之也。

如之何隱其鋒。惡其骨之太露也。隱鋒者何也。要其委曲而有精神也。

何以能有精神也。畫畫預想。省察而照管也。

尖畫如錐。波畫如臥蠶與偃月刀。折畫如人肩。折畫有二焉。有一畫而折者。是曰折釘。如句字類是也。有兩畫相連者。如目字類是也。蓋一畫而折者。自有兩畫相連之義。兩畫相連者。亦有一畫折之義。皆須緊切而圓厚。融結而委曲。

努勒之畫。必須始靜重中健快而末復緊融。

又曰所謂三過折筆雲者何也。三停筆之謂也。停處必須凝融。過處必須緊健。健使能平穩。融使能精緊。

停含行意。行帶停意。是曰停而行行而停。停而行。貞中含元也。行而停。元中帶貞也。

畫欲向左。必有含右底意。欲向右。必有含左底意。自註。有左旋右盤左轉右紐左飜右閃底意。

凡用畫搆字之法。必須眷戀主畫。隨意通變。妙在其中。

一大一小一長一短。一圓一方一厚一尖。一輕一重一停一過。一強一柔一緊一緩。一敏健一靜重。

大而不大。小而不小。長而不長。圓而不圓。厚而不厚。輕而不輕。停不停過不過。強不強緊不緊。敏健而能靜重。

嗚呼。用畫之妙盡矣。

變化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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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猶氣質也。善習則其偏可變化也。

剛可使變柔。柔可使變剛。其要只在於志。志剛則剛。志柔則柔。行之篤則自然精一。安而行之。不勞而得也。

論作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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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字必中正。毋過與不及。過者抑之。不及者企之。隨宜變通。毋泥一偏。

書家之法。張弛而已。張而不弛膠也。弛而不張慢也。一張一弛。文武之道也。

長多求短。短多求長。大多求小。小多求大。廣求狹狹求廣。

密者踈之。踈者密之。鈍者敏之。強者弱之。弱者健之。輕者重之。散者斂之。流者收之。

密而能踈。踈而能密。重而能敏。淸而能重。長而能短。短而能長。廣而能狹。狹而能廣。大而能小。小而能大。

隨宜變通。妙理無窮。沉潛玩味。理自格矣。篤行之久。從心不踰矣。

其要在乎讀筆訣。習羲之書。

必須繹其心法。切勿依㨾字畫。恐爲筭字。恐爲死畫。恐爲書奴。

古語曰太上傳神。其次傳意。其次傳形。傳形非依㨾乎。

又有所不可行。欲免依㨾而妄作之。妄作反害矣。

依㨾者之言曰吾効古法。其字與畫恰肖似。殊不知不知而依㨾則不能肖似也。一字一畫。或近疑似。何能字字畫畫。形雖疑似。意則未也。

自用者之言曰吾自得妙理。不屑乎依㨾古人。殊不知不知而妄作則非自得也。

所謂自得者。因古人之法而尋其意。非若依㨾者之徒効於法也。述古人之意而發明之。非若自用者之妄背於法也。

論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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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行平均如貫珠。毋令相背。毋令相凌。

論經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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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例者經也。變通者權也。經而無權則固滯也。權而背經則詭妄也。

權而合經。方是得中。

合經。聖賢之權也。反經。詐術家之權也。

何謂聖賢之權。宜而時中也。何謂詐術家之權。權變而行詐也。

嗚呼。世降俗末。正法泯而權詐行。欺世惑民。無所不至。古今天下。皆滔滔趨於邪法。故曹操,羅朝崔孤雲,宋之蘇東坡,米元章,元之趙子昂,明之張弼,文徵明,我朝之黃耆老之法盛行。張芝與右軍之正㳒。泯然無傳。其間或有一二效則者。或失其心㳒而流於異端。或有依㨾而不得其奧旨。可勝惜哉。

我先私親六寓堂公。憤然有志於右軍。末年尤專心於正字與行書小草之法。深造精微。享年不遐。未及渾化。嗚呼痛哉。

統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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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書法。必須循循漸進。不可躐等。欲速則不達。怠惰則不成。

觀於小大學與夫數之開方則可知矣。

大嚴則離而苦。太緩則流而蕩。

辨正法與異端晉以上在方冊。不書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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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家正統

正字始於程邈。盛於鍾繇,衛夫人。至於王羲之而大成。自後衰矣。

行書盛於鍾繇。至羲之而亦大成。又有王洽獻之。又有唐太宗,虞世南,褚遂良,米芾之流。

草書始於張芝。亦至於羲之而大成。自後亦衰矣。一自狂僧亂眞。草法尤衰矣。

異端之萌。始於獻之。熾於張長史,顔魯公,歐陽詢,柳公權,崔孤雲,米元章,梅竹軒。甚者懷素,蘓東坡,趙子昂,張東海,黃孤山,韓石峯。

朱夫子大賢也。必不好異端。而似有疑似者。文公豈徧也哉。此必後生之所見。有所未到而然也歟。

泛論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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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欲書者。先審紙次擇筆。善磨墨。靜坐凝神精思。預想字形與行法。會其意整其臂。手審其行筆。毋敢放肆。毋敢怠忽。

書有過不及。放蕩踈脫。詭恠乖悖。陰密刻苦。枯槁冷淡。過也。殘弱頑鈍。庸拙壅塞。麄雜傾斜。不及也。

專尙質朴者過也。專尙艶麗者不及也。

過猶不及。過不及皆不中。不偏不倚惟中。

夫作字因時隨宜。不可膠守。亦不可放蕩而無節。

作字之善不善。專繫於心之敬怠。氣之伸縮。亦繫於筆墨紙之好否。

作字之法。造化無窮。能知一字萬變。衆畫一氣。沖氣相化之妙。方是知書。

評論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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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字行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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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繇質。獻之文。金生僻。唐太宗浮。惟羲之得中。

鍾繇正而未化。獻之濫肆。金生詭。曹操奸。太宗文而浮。虞褚偏狹。魯公執。東坡巧而自用。元章譎。子昂邪佞。石峯野鈍。

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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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芝質。獻之文。惟羲之得中。

張芝正。獻之金生魯公詭。張旭蕩。懷素狂。

論前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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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生,靈業,坦然,禪坦,文公裕。金生,靈業,坦然,禪坦學右軍。文公裕雜晉蜀。金生爲第一。

論我朝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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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文而浮。聽松文而滯。孤山巧而俗。蓬萊淸而放。石峯野而鈍頑。聽蟬險而刻促。此數三公。皆有超羣絶俗之才。多年積功。宜乎深造精微。而終不聞正法者何哉。不幸當道喪之日。染於俗習痼矣。間有一二欲免於俗習者。異端又從而誘之。誰能卓然超出而復正哉。

論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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頗知運畫作字之妙。不知有至法。其多偶合。質美然也。若使如此之質。得聞正法。則其量何可量哉。

論聽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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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智雖未及安平。所主稍正。亦質美然也。若使得聞正法則庶幾矣。

論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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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畫雖活。作字雖巧。坐於習俗。庸陋太甚。若使得聞正大平順寬裕之㳒則庶免矣。

論蓬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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頗知作字大畧。不知運畫之妙。志雖大而法則昧矣。故流放虗踈詭異之意多。端正溫和精緊縝密之之意小。然氣質異凡。胸次灑然。曠然有飄飄出羣凌雲之氣。故其書能淸豁正大。偶合於正法者有之。若使如許之資。得聞正法則必也深通精微。不幸而當法壞之日。卒爛熳而同歸。惜哉。

論石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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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質野鈍。勤而始得。稍知運畫作字之法。而猶未能深通正法之妙。故作字野俗而頑鈍。壅塞而庸陋。有不知合變處。運畫亦頑鈍而庸俗。無敏緊精切之意。賴其積工之習。容以惑陷溺之世彼。世人膠於聞見。迷不能悟。惜哉。如此之筆。當如楊墨鄕願。闢之遠之可也。

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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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峯大抵依㨾。得見末年書。罷舊習。多近正法。

論古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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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繇隘。獻之不恭。惟右軍爲得中。右軍之謂集大成也。

夫子可以行則行。可以止則止。右軍之謂歟。

金生佛也。魯公老也。孟頫曹也。

論孟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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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術不正。悖於正法。故畫法回邪。字法奸巧。所以狐媚於世。當如佞人而絶之。當如淫聲亂色而遠之可也。

孟頫之法。亂眞極矣。庸俗。故高明者有所不取。

金顔米則彌近理而大亂眞。故雖高明。鮮不爲惑也。

筆訣論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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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者象陰陽而已。合衆畫而爲字。合衆字而爲行。合衆行而爲章。合衆章而爲編。

畫有剛柔緩急長短大小。有始剛而中末柔者。有始中俱剛而末獨柔者。有始柔而中末剛者。有始中柔而末獨剛者。有始末剛而中獨柔者。有始末柔而中獨剛者。自註。明於此則緩急長短大小之義。亦可得以通也。

用畫之妙。在觀其會通。隨時變化。古人曰有順無強。其意蓋曰順其自然。無強而安排也。書曰惟精惟一。允執厥中。子曰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又曰得時措之宜。其此之謂歟。

字者衆畫合聚。凝成一體。此物各具形之象歟。結搆之法。自有其道。純剛則病於麄。純柔則病於弱。純重則病於濁。純細則病於輕。純密則病於塞。純踈則病於虗。純長則病。純短則病。純大則病。純小則病。純圓則病。純方則病。

剛可使似柔。柔可使似剛。重可使似輕。輕可使似重。密可使似踈。踈可使似密。損有餘補不足。使其衆畫相連而不相悖亂。如乹文之粲然而自然成章。

又有一義。有兩字相照而互相顧戀。凝爲一意者。有三字四字以至全行。凝爲一意。其要在於權其上下進退輕重緩緊而損益之。歸於中而已。

又有一義。排字成行之法。有踈處則必有密處。而終歸於踈。有密處則必有踈處而終歸於密。當其踈密之際。必有點畫暎帶而承接之。不相奪而相貫。如音律也。

通乎此則章編之㳒。亦可得以明矣。

又有一義。其行也有初則直。中偶屈而終歸於直者。觀乎星辰之脈絡。山川之節度。草木之枝條。飛走之行動。可知一元流行。自然之勢也。

此筆法造化之極。出乎形器之外。非通於神者不能。雖有才智。非有師授與積功。不能到也。

若欲求到此境。依法精習。

運畫宜固而力。結字宜方正。排字宜均直。排行與合章宜調停。此之謂大經大法也。語曰欲善權必先經。未有不由經而先權者也。

衆行相聚。凝成一章。此類聚羣分之象歟。

大小強弱。互相顧揖。有兩行而相戀者。有三行四行以至全一章而相戀者。

又有一義。行初則相密也。有偶相踈而終歸於密。行初偶相踈也。有反之於密而終歸於踈。此救弊之活㳒。不得已也。不得已之謂權。非聖於筆者。不可以輕議也。

眞積力久。自然而得也。

又有一義。排字間架。有大小踈密與強弱長短。是以衆行之腳。參差不齊。

又有一義。有可安一字而安二字。有可安二字而安一字。有可安三字而安二字。有可安二字而安三字。非優於通變不能也。自註。半行草法。亦與此同一理也。但或有可安十餘字而安一字者。

合衆章爲一編。此大一統之義耶。

上下相戀。大小相得。剛柔相濟。損益相因。其有星曆律數之義耶。

易曰觀其會通。以行其典要。程子曰物各付物。此非精一時中之謂耶。誠能此道也。無時而不省察。無處而不精神。此所謂預則敏之義歟。

嗚呼。吾今而後。知一編都是生生活妙之意。古人曰理一而分殊。綱擧而目張。支分節解。脈絡貫通。連了斷斷了連。此之謂耶。

曰五行變化之妙。一土而已。一心靈妙之運。一思而已。一身血脈之運。一胃氣而已。一元之運。一衝氣而已。十二律損益變化之妙。一宮而已。

康節曰十二會一元而已。亦此意也。

以此觀之。一字爲一畫也。一行爲一字也。一章爲一行也。一編爲一章也。

書家曰一編只是一字而已。非知書者。其孰能與於此。

推此以往。文章可通也。衆藝可明也。嗚呼。非優於道德者。其孰能之。

雜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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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之中。衆畫森森。顧戀主畫。一行之中。字字朝乎主字。衆行朝主行。衆章朝主章。如衆星之拱北辰。衆山之拱崑崙。衆流之朝宗於海。日月之統於歲。衆律之統於黃鐘。如衆民之統於君。如水之戀山。如藤蘿之戀於木。其脈絡之連續。精神之流通。如水之波瀾焉。淵淵乎洋洋乎。浩浩焉不可得以狀。非繫局於形氣者之所可測也。

易曰形而上之謂道。語曰從心所欲。不踰矩。易曰先天而天不違。後天而奉天時。天以無心化萬物而有心。聖人以有心應萬事而無心。非此之謂耶。

天地之間。生氣盈溢。數無不備。只是交易變易而已。變易者。一氣流行而變化也。交易者。兩氣對待而推蕩也。變易則交易在其中矣。交易則變易在其中矣。其交易也。便是變易也。變易也便是交易也。人但知交易之爲交易。而不知交易之爲通有無也。然其交易也。因其所固有。非有待於外也。觀於河圖之爲洛書及夫河圖數之互相交易而成六十四卦者。可見矣。

凡書拘於形氣。累於外誘。泥於習俗。怠慾交乘。私意橫流。何能與天地聖人相似而一揆也哉。此非眞積力久。忘其形局而無所係着者。孰能與於此。

子曰吾道一以貫之。孟子曰安而行之。不勞而得。古語曰自然中節。無爲而化。易曰天下何思何慮。百慮而一致。同歸而殊塗。其此之謂耶。

易曰一陰一陽之謂道。一陰一陽之謂神。神無方而易無體。非此之謂歟。

無體無方之謂無偏無倚。無偏無倚之謂無係無着。無係無着之謂無適無莫。無適無莫之謂無可無不可。敬義立而能無可無不可。

敬主一無適。主一則一。一能有精神。義應萬變而趨時也。權而得中。從心而不踰矩矣。

又曰書家之道。貴在省察而照管。照管則能預想其得失。故用畫之際。必精心而省察。搆字之際。必審察。排字之際。必密察。排行之際。必顧察聯。章合編之際。必捴攬而周察焉。

省察之本在涵養。非涵養。無以省察。

未有體不立而用周者也。

古人曰書以見心。畫剛弱緩急。可以知其氣質也。通塞得失。可以知其才識也。邪正偏中。可以知其志意也。精粗圓缺。可以知其吉㐫也。信哉言乎。

誠能此道也。於爲書也何有。

書家有補畫合畫之法。必順其勢而爲之。使生氣有聚有續。能凝結而流通。觀於鍊金。觀於接木。觀於聚水。可見矣。此起死回生之權。嗚呼微哉。嗚呼妙哉。此不得已也。非初學之士。所可得以聞也。

嗚呼。非眞積力久而出乎形器者。其孰能與於此。

総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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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曰乹。元亨利貞。

曰仁義禮智。

孟子曰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

中庸曰禮儀三百。威儀三千。子曰博學於文。約之以禮。亦可以不叛矣夫。中庸曰行遠必自邇。登高必自卑。孟子曰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長。子曰毋欲速。毋見小利。

曰書法。亦有此義。學者玩之可也。

易六十四卦。乹坤包諸卦。而諸卦統於乹坤。一卦包六爻。而六爻統於一卦。

彖者以斷一卦之義。爻者以斷一時之義。

易曰爻者効天下之動也。動則有吉㐫。吉㐫者。失得之象歟。

易曰六爻發揮。傍通情也。趨時之義。

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筆家之能事畢矣。

上下無常。非離羣也。進退無恆。非爲邪也。

孟子曰夫子之謂集大成。集大成者。金聲而玉振之也。金聲也者。始條理也。玉振之也者。終條理也。

易曰皷之舞之。以盡神。

要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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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謹始終。

畫必謹始而慮終。未有不謹始而善終也。亦未有不慮終而能成也。

慮始慮終。中在其中矣。

若慮始終而不察乎中。亦曰闕也。

字有八卦九宮之義。

搆字之法。必大小長短強弱之畫。縱橫錯綜。方能相濟。

畫必相顧戀。畫畫必相顧戀。而不悖亂侵凌。方是九宮照應。

行有法。一行之法。大間小小間大。長間短短間長。強間弱弱間強。踈數進退。首尾照應。

章亦有法。一章之法。大行小行相間。四正四偶。與中相應。方是成局。

蓋章行之法。如律法之平仄。有正法焉。亦有變法焉。變而得中。方是合權。

要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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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書法。主中正而已。其有異同者損益也。損益者變通也。變通者趨時也。趨時者權也。

其變通。自然而然也。非有作爲也。

何謂也。夫我主於中正。強健縝密平均。無所放怠而已。彼其血氣之乖和。天氣之舒慘。憂樂之有無。筆墨紙之好否。興趣之深淺。隨所遇而變。其變也非故爲之也。自然而然也。此古人所謂因而損益。隨時而宜。循物無違者也。彼後人之才高識淺而有私者。反疑而爲作爲。豈其然哉。若作爲則非無爲而自然也。豈可謂之時中也哉。

欲至中正。宜習常法。若棄常㳒。雖欲至於中正。未可得也。

凡畫法宀音綿𠃍音隱難其中。波最難。

凡畫承接處極難。若不緊融而委曲則未可也。

勒努難中。無力而與終不相應則未可也。

天地所以四時不差者健也。中正也。健能誠也。誠常也。中者。無過不及也。

天若不常。何能四時不差。其有變者。氣化也。其變也。非故爲變也。時而已。

四時不差者。此論語所謂因者也。其變而時者。此論語所謂損益可知者也。

書之所以常中正而齊一者順也。其有損益者。非故爲損益。亦時而已。

然則書亦主常。若不常則中無主而妄變作。嗚呼懼哉。

積久則自然而化。化豈預期者所能也。預期則安排而妄作。非時中之道也。

又曰書貴中。若不主中則心無常而亂變也。若膠固而無變。則執而不通也。

無常則何能終始如一也。無變則何能隨時推移也。

書之義大矣哉。

非至誠則不能常也。非至察則不能順理而善變也。

常也者。定而不易也。變也者。損益而趨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