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得到怎樣的勝利及怎樣得到勝利——十月十五日在漢口青年會講演

我們要得到怎樣的勝利及怎樣得到勝利——十月十五日在漢口青年會講演
作者:陳獨秀
1937年10月15日
本作品收錄於《我對於抗戰的意見
 陳獨秀:《我對於抗戰的意見》。1938年2月亞東圖書館印行

  我今天要講的是:「我們要得到怎樣的勝利及怎樣得到勝利」這個題目。

  現在有許多人都在說:「我們對日戰爭,要得最後的勝利,」並且說:「最後的勝利必屬於我們。」但是我們要得到怎樣的勝利,怎樣的勝利才是最後的勝利呢?同時,怎樣才能得到勝利呢?這一點,我們應當具體的說明,僅僅抽象的說說勝利,那是過於空洞的。

  今天有很多人都在罵「和」,以為和就是投降,其實一個國家打仗,有戰必有和,說和並不是一件壞事情,只看怎樣的和法。如果是屈服的和,那是投降;如果是對等的和,那是可以的。民族戰爭,和是可以,投降則不可。

  前幾天我在華中大學曾經講過此次抗戰意義,今天當然已經用不著再說這一方面的話,不過我當時有一個結論是不能不提一提的:我說這一次抗日不是感情的,復仇的,而是求中國在國際上、經濟上脫離半獨立的地位,得到完全獨立的地位。不然,則我們是奴隸的生存。我們必須經濟能自由發展,不受外國任何勢力的宰制。這才是我們戰爭的意義,才是我們戰爭的目的。

  我們的勝利,是不是要割取日本的土地呢?不是。我們是一個被侵略的國家,我們的第一個目的,只要他交還侵略去的土地。是不是要他賠款呢?不是。因為賠款是負擔在日本人民的身上。我們不是侵略國,我們不要使敵國人民負擔加重,我們只要日本把在華侵略去的權利交還。這些權利是什麽?如租界、如關稅協定、如領判權、鐵路礦山權、內河航行權、在中國駐兵和開辦工廠……等等,我們只要這些權利交還我們。因為有上述幾種特權存在,在政治上經濟上都不能稱為自主的國家,中國就永遠做他們的農奴,他們就永遠做了我們民族工業的主人。我們這一次的戰爭,是要爭取民族工業的主權,要自己起來做主人。所以,這一戰爭不是感情的,復仇的。我們並不要日本割地賠款,我們只要交還我們的主權,把在中國侵略去的交還我們,這就是我們最後的勝利。並且也只有這樣才算是最後的勝利,不應該存茍且的心理,以為日本能夠停戰撤兵(,)至多做到交還失地,就算我們的最後勝利;這便和以前一樣,排滿只限於清帝退位,討袁只限於取消帝制,迷惑於茍且成功的心理,極力降低要求,縮短戰線,自以為是穩健的戰略,結果仍舊是失敗。這種最後的勝利,是不容易得到的,我們要達到這個目的,必需能夠支持長時期的抗戰。現在有一班中國必勝論者,很輕率的說日本已經陷入了經濟崩潰的境地,這一句話顯然是毫無根據的樂觀,是自己欺騙自己,在事實上,一個短時期內即一年半甚至二年,無論在經濟上在軍事上,我們是摧毀不了她的,我們須要能夠持久的和她抗爭,至少是二年。甚至是十年,二十年,三十年都可以。這樣的長期戰爭,在現代當然不可能,但我們要想得到最後的勝利,必需有雖三十年也不願意做奴隸而要做主人的決心,縱然中間經過慘敗甚至一時的屈服。

  現在有二件事,就是遠東會議。也許有很多的人希望這一個會議可以幫助中國得到勝利,如果真是這樣希望,那就非常錯誤。就是我個人的意見,遠東會議能夠不增加中國的困難,就已經是很好的了。雖然目前我們還不知道遠東會議會有什麽結果,但我們從歷史上觀察遠東會議的來源,也就可以知道一半。自從英帝國會議以後,澳大利代表就提出了太平洋會議,日本表示相當贊成,美國不理,其目的就可以想見了。澳大利對於遠東問題,有一個目的,想拿中國問題滿足日本,只要日本不幹涉她,她自己得到安全就夠了。這是過去的情形,現在呢?現在國聯的機構以內,給日本以經濟制裁的空氣非常濃厚,連加拿大都贊成了,但是英國在意、阿戰爭中已經有了經驗,經濟制裁以後,倘不進一步加以武裝制裁,經濟制裁必然要失敗的,武裝制裁,又非所願,只得贊成遠東會議來和緩經濟制裁的空氣,來安定她自身,表面上雖說希望兩者並而為一,實則只想玩玩遠東會議而已。再說遠東會議會有什麽結果呢?只要看看到會的成分便知道了,如丹麥、比利時、葡萄牙、瑞典、挪威,一向是跟著英國走的,法與蘇會同情於中國,但終局也不能走出英國的範圍,美國的算盤打得很精,她和日本劇烈的沖突還在明天,今天值不得一戰,不妨流點他人的血,自己向中、日兩方面賣賣軍火,這便是美國孤立派和和平主義者的真實意旨,羅斯福現在雖然走進一步,也不過為了他自己將來選舉票,敷衍少數主戰派一下,決不會拋棄和平派而走到英國前面;德、意兩國呢?意大利對日本當然很同情,德國不能公開的幫助中國,也不會幫助日本,德助日以歐洲方面為限,在經濟上她不願失去中國市場,她或者中立,或者不參加會議,如此看來,除德、意別有自己的立場,其餘都要或遲或早惟英國馬首是瞻。所以決定遠東會議之前途的還是英國。英國呢?大概還不外是折中、調解,和承認既成事實這些老辦法。如此則遠東會議便無疾而終了,我們對它能有什麽別的希望呢?那麽我們是不是對於國際的援助一點希望沒有呢?這到不盡然。我們在客觀情形明瞭以後,應該斷然拋棄對國際對「九國公約」國任何集體制裁的幻想,並且應該拋棄什麽和平陣線侵略陣線這一虛構的公式,努力在外交上盡可能的向各別國家獲得軍火的接濟,如蘇聯、美國、德國和捷克。所謂外國軍火之接濟,決不僅僅是尋常小量的補充,而是大量的接濟,而是要看做我們得到勝利的因素之一。說到這裏,或者會有人出來反對所謂「唯武器論」,我以為「唯武器論」,在人類社會進化史上是無可非難的,因為用弓箭刀矛的人戰勝了用石頭的,用來福槍的人又戰勝了用弓箭刀矛的,用飛機大炮的人將來也會戰勝用來福槍的,武器並不能簡單看做武器,它是每一時代每一民族一般文化發展的象徵;即在實際戰爭上,「唯武器論」在一定限度上也是正確的,因為只有武器的數量質量約略相等的條件之下,兵數眾多和作戰勇敢才有決定最後勝負的作用。如果我們盲目的反對「唯武器論」,那只好癡心妄想精神可以戰勝物質,希望大刀隊可以抵抗飛機大炮,仿佛標語、祈禱、歌詠,可以打退敵人,這都等於用符咒治病,病人只有倒黴!

  日本比起我們來,已經是工業國家,軍火尚須不斷的從外國補充,戰時更不用說,中國是農業商業國家,軍火兒乎全部依賴外國,如果打算繼續抗戰二年,就是說二年以內不向日本屈服,便不是宣傳大話所可濟事,要能夠從外國獲得四十八萬萬元的軍火才行。單是飛機一項,二年內陸續補充一千架,平均每架以三十萬元計,就要三萬萬元,大炮及大炮的子彈的價錢那就更可觀了。

  如果我們有了軍火,那就可以拿兵數眾多和作戰勇敢來決定勝負了。日本對中國作戰,只能出兵四十萬,我們的軍隊以訓練上的缺點,應該用一百二十萬兵來對付,一百二十萬兵的給養及被服藥品之補充,官兵每人每月平均以三十元計,二年共需八萬萬六幹四百萬元,此外尚需鉅額的運輸費,連軍火,二年戰費當在六十萬萬元以上。以半年計至少要用十五萬萬元,日本預計半年戰費要二十五萬萬元,我們不能再少過十五萬萬元了。假定在此半年中,能夠得到五萬萬元的軍火借款,尚需籌得現款十萬萬元,才能夠支持半年,若準備支持一年,還要加多十五萬萬元,合共二十五萬萬元,只抵得日本半年的戰費,似乎不能再少了。現在政府發行的救國公債只五萬萬元,實在太少,第一批救國公債,最少要二十萬萬元,而且最好是一半現金,一半法幣。現在集中在政府手中的現金雖很多,但為了維持外匯的平衡,當然不能多量動用,近代的戰爭,誰不能維持外匯的平衡,誰就踏上了失敗的道路,日本對於中國的全面抗戰,倘然不能攻取中國多少地方,從她占領的中國地方獲得大批戰費,恐怕不到二年,外匯的平衡便不能維持了。我們在此二年中,將怎樣維持外匯的平衡呢?外國借款當然希望很小,只有陸續從國內籌出三四十萬萬現金。怎樣籌法呢?我們要知道現金在人民身上,政府無法沒收,要靠人民用救國公債的形式拿出,如果說不能不用強迫力,大部分是要用民眾的強迫力,單靠政府的強迫徵收,那是不行的。如果人民能夠拿出二三十萬萬現金充戰費,這才真是財力的全國動員,這件事不僅僅是物質上的,也是精神上的,因為這一消息傳出後,日本絕不好再說:對日抗戰的是中國政府而不是中國人民。

  這是財力問題,再有人力的問題。日本打中國,可以出到四十萬兵,中國的軍隊,除了中央軍、兩廣軍、川軍,其他軍隊戰鬥力是有限的。中央、兩廣、四川軍合攏來,大概有八十萬,全中國也許有二百萬兵,但可打的則只有這八十萬,這八十萬可超過日本一倍。但現在的戰爭,日本不但是機械化厲害,就是軍隊的訓練也好過我們,所以拿八十萬對四十萬,還沒有勝利的把握,我們最少要一百二十萬,三人打他一個,這樣我們就要大大的補充,照現在徵兵辦法,似乎不會有多大效果。中國習慣怕當兵,強迫徵兵,還會僨事,必須要使民眾了解民族解放戰爭的意義,自動的起來參加戰爭才行。民眾如果蜂湧起來,武裝起來,自願的參加戰爭,那麽,不但正規軍之補充不成問題,並且還有大量的遊擊隊,輔助正規軍作戰,這才真是人力的全國動員。人力的全國動員和財力的全國動員一樣,都需要民眾自動,靠政府的強派,是不會有多大成績的,譬如小孩子讀書,靠父兄強迫是不行的。強迫徵兵和強派公債一樣,不但不會有多大成績,倘貪官汙吏、土劣、保甲長等,視為發財機會,藉著徵兵派債,肆行敲詐,那更要大糟而特糟。政府若趕快發動廣大民眾,來動員全國的財力和人力,上說的毛病,自然是不會發生的。這回上海戰爭,軍人的確盡了他們的力量,他們當中竟有接了撤退命令還不肯退的,這種英勇的犧牲,是值得敬佩的。但後方民眾還不曾起來,所謂「全民抗戰」,還是未曾實現的宣傳口號。現在單看看武漢,大家還在睡覺,不僅是隨便的睡覺,還是吃了鴉片煙的沈睡!救國公債,湖北省只攤派一百三十萬,數目並不算多,現在連五分之一還未收齊,而武漢商人還在斤斤較量攤派數目太多,這真不成話說!政府應該立即決心發動民眾,使民眾蜂湧起來,瘋狂起來,熱心抗戰,要做到政府徵兵一萬,報名的有二萬,公債發行五萬萬,人民拿出十萬萬,真正做到有力者出力,有錢者出錢並出力,則抗戰的勝利才會有把握。所以我認為勝利的因素是:

  第一,從國外得到大量軍火之接濟。

  第二,全國民眾蜂湧起來,做到全國財力人力之動員。

  再加上政府軍隊的力量,這才能夠保證最後的勝利屬於我們,這三樣好比一張桌子的三隻腳,缺少了一隻,甚至兩只,漫說勝利,就是曲線的失敗,也是很難想象的事。此次中、日戰爭,不是兩個國家軍備約略相等的戰爭,而是軍備貧弱的中國民族,反抗軍備強大的日本帝國主義戰爭,只有依賴外國大量軍火及國內廣大民眾的力量,才不會使政府軍隊因孤立而失敗,這兩種力量,又恰好是敵人所得不著的。

  我們要得到勝利,必須在具體辦法上指出怎樣才能得到勝利,倘空口高喊「最後的勝利必屬於我們」,便等於一種咒語,這種咒語,打毀不倒敵人,幫助不了自己!

1996年1月1日,這部作品在原著作國家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之前在美國從未出版,其作者1942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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