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方輿彙編 第一千三百八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一千三百八卷目錄
廣州府部彙考十
廣州府田賦考二
廣州府風俗考
職方典第一千三百八卷
廣州府部彙考十
編輯廣州府田賦考二 通志
編輯府總
康熙元年,原《全書》開載府田地山塘等項共一十萬一千九百六十三頃三十三畝二分四釐六毫。內除元年原冊報荒蕪崩陷及遷移田地山塘六千七百五十四頃二十二畝八分八釐四毫一忽七微,續於元年墾復田地一百一十頃五十八畝二分八釐二毫一絲三忽
實在田地、山塘共九萬五千三百一十九頃六十八畝六分四釐四毫一絲一忽三微。
南海田、地、山塘一萬五千八百一十頃八十二畝三分一毫,內除元年冊報荒蕪崩陷田地一百四十六頃九十九畝五分二釐七毫八忽,實在田地、山塘一萬五千六百六十三頃八十二畝七分七釐三毫九絲二忽。
《番禺》田地、山塘一萬一千九百四十三頃八畝四分三釐七毫,內除元年冊報荒蕪田地一百八十頃四十畝九分二釐九絲,實在田地、山塘一萬一千七百六十二頃六十七畝五分一釐六毫一絲。
《順德》田、地、山塘八千七百一十六頃五十五畝二分三釐五毫。內除元年冊報荒蕪崩陷田地一百八頃九十七畝八分七釐九絲九忽,實在田地、山塘八千六百七頃五十七畝四分二釐七毫一忽。
東莞田地、山塘一萬三千一百三十五頃三十六畝二分一釐,內除元年原冊報「荒蕪崩陷田地一百三十頃七十八畝五分六釐四毫一絲」 ,又元年遷移田地、山塘一千三百八十二頃八十二畝七分四釐三毫九絲六忽,續於元年墾復荒稅一百九頃八畝二分八釐二毫一絲三忽,實在田地、山塘一萬一千七百三十頃八十三畝一分八釐四毫七忽。
新會田地、山塘、繒門、渡、涌九千三百七十九頃七十九畝九分一釐八毫,內除元年原冊報荒蕪田地六十一頃四十畝九分七釐六毫八忽,又元年遷移田地、塘四百五十六頃七十六畝四分一釐一毫三忽二微,實在田地、山塘、繒門、渡涌八千八百六十一頃五十三畝五分三釐八絲八忽八微。
新寧田地、山塘、夏麥地三千五百四十五頃六十七畝四分四釐八毫,內除元年原冊報荒蕪崩陷田地八十頃八十六畝六分八釐五毫,又元年遷移田地、山塘三百一十七頃二十三畝八釐八毫八絲,實在田地、山塘、夏麥地三千一百四十七頃五十七畝六分七釐四毫二絲,新安田地、山塘、湖海坦坡四千三十九頃五十六畝七分六釐五毫,內除元年原冊報荒蕪田地一百七十四頃八十八畝二分九釐一毫六絲,又元年遷移田地、塘二千五百二十三頃六十二畝三分六毫一絲五忽,實在田地、山、塘、湖、海坦坡一千三百四十一頃六畝一分六釐七毫二絲五忽。
香山田地、山塘七千七十五頃三十五畝五分七釐七毫,內除元年原冊報荒蕪田地九頃二十二畝四分一釐,又元年遷移田地、塘一千一百八十頃一十畝一分五釐一毫三絲二忽五微,續於元年墾復荒稅一頃五十畝,實在田地、山塘五千八百八十七頃五十三畝一釐五毫六絲七忽五微。
三水田地、山塘五千一十七頃五十九畝八分六釐八毫。內除元年原冊報「荒蕪崩陷」 田地一十三畝,實在田地、塘五千一十七頃四十六畝八分六釐八毫。
清遠田地、山塘五千九百一十三頃九十三畝一分六釐六毫。
增城田地、山塘六千七百五十九頃八十二畝六分二毫。
龍門田地、山塘二千五百八十三頃二十三畝八分七釐三毫。
從化田地、山塘一千八百四十二頃六十七畝二分一毫。
連州田地、山塘三千九十八頃六十九畝六分九釐一毫。
陽山田地、山塘二千六百五十頃二畝三分五釐四毫。
連山田地、山塘四百五十一頃二十一畝六分,原《全書》開載「官、民、僧、道、尼、竈、夏稅、農桑、渡海水稅、魚課、魚、油、繒門埠米」 三十三萬二百九十七石三斗二升一合。內除元年原冊報「荒蕪崩陷」 及遷移官、民夏、農、魚課米二萬四十七石五斗四升五合九勺九抄二撮二圭。續於元年墾復官、民米二百六十石六斗七升六合三勺三抄四撮。
實在「官、民、僧、道、尼、竈夏稅、農桑、渡海水稅、魚課、油料」 、繒門埠課米三十萬五百一十石四斗五升一合三勺四抄一撮八圭。
南海官、民、僧、道夏稅、農桑、魚課、魚油、翎料米五萬四千一百八十一石八斗七升五合,內除元年原冊報「荒蕪崩陷官、民、僧米」 四百九十石七斗八升七合五勺八抄六撮,實在官、民、僧、道夏稅、農桑、魚課、油料米五萬三千六百九十一石八升七合四勺一抄四撮。
番禺官、民、僧、尼、道、夏稅、農桑、魚課、繒門埠課、魚油、翎鰾米四萬四千八百三十一石二斗三合四勺。內除元年原冊報「荒蕪官、民米五百五十八石二斗五升四合一勺」 ,實在官、民、僧、尼、道、夏稅、農桑、魚、油料、繒門埠米四萬四千二百七十二石九斗四升九合三勺。
順德官、民、僧、夏稅、農桑米三萬六千一百一十八石三斗八升二合八勺,內除元年原冊報「荒蕪崩陷官、民米」 四百三十一石七斗二升二合九勺七抄。實在官、民、僧、夏稅、農桑米三萬五千六百八十六石六斗五升九合八勺三抄。東莞官、民、僧、道、竈、夏稅、農桑、魚課米三萬七千一百一十石三斗六升四合五勺,內除元年原冊報「荒蕪崩陷官民魚課米三百五石一斗二合八勺五抄」 ,又元年遷移官民夏稅農桑魚課米三千八百三十二石二斗七升九合七抄一撮二圭,續於元年墾復荒稅官民米二百五十六石八斗六升二合一勺,實在官民僧、道、竈夏稅農桑魚課米三萬三千二百二十九石八斗四升四合六勺七抄八撮八圭。
新會官、民、僧、夏稅、農桑、魚課、油料米三萬五百三十四石三斗一升九合六勺,內除「元年原冊報荒蕪官、民米一百七十五石八斗四升一勺,又元年遷移官、民米一千一百九石四斗八勺七抄」 ,實在官、民、僧、夏稅、農桑、魚課、油料米二萬九千二百四十九石七升八合六勺三抄,新寧官、民、僧、竈、夏稅、渡海水稅米八千四百石零五斗四合四勺。內除「元年原冊報荒蕪崩陷官民米」 一百四十八石五斗一升一勺三抄,又元年遷移官民米六百三十一石四斗六升六合,實在官、民、僧、竈、夏稅渡海水稅米七千六百二十石五斗二升八合二勺七抄。
新安官、民、僧、竈夏稅、農桑、魚課米一萬一千六百五十二石一斗二升六合二勺,內除元年原冊報荒蕪官、民米四百九石五斗八升六合二勺六抄九撮,又元年遷移官、民夏農、魚課米七千五百一十四石四斗五升九合五勺五抄一撮,實在官、民、僧、竈夏稅、農桑、魚課米三千七百二十八石八升三勺八抄。
香山官民夏稅、農桑魚課米二萬四千七百一十五石九斗二升八合一勺,內除「元年原冊報荒蕪官民米二十七石八斗九合三勺九抄八撮,又元年遷移官民魚課米四千四百一十二石一斗三升二合一勺九抄九撮。」 續於元年墾復荒稅官民米三石八斗一升四合二勺三抄四撮,實在官民夏稅、農桑魚課米,二萬二百七十九石八斗七勺三抄七撮。
三水官民夏稅魚課、油料米一萬五千二百六十九石三斗六升五合二勺,內除元年原冊報「荒蕪崩陷官、民米」 一斗九升四合八勺九抄八撮,實在官民夏稅魚課、油料米二萬五千二百六十九石一斗七升三勺二撮。
清遠官民、僧、道夏稅,農桑、魚課米一萬七百四十八石四斗一升五合六勺。
增城官、民、僧、道夏稅,農桑魚課米二萬五千三百七十七石二斗九升四合。
龍門官民農桑米八千一十一石一斗八升二合二勺。
從化官民米三千五百六十四石一斗五升三合八勺。
連州官民、僧、道夏稅、農桑、魚課米五千六百一十四石七斗四升六勺。
陽山官民夏稅、農桑魚課米二千七百九十五石九斗三升三合六勺。
連山官民夏稅農桑米一千三百七十一石五斗三升二合。
康熙十一年,府田地、山塘等項共九萬五千三百一十九頃六十八畝六分四釐四毫一絲一忽三微。內除三年遷移田地、山塘一萬八千一百九十四頃二十畝二釐六毫二絲六忽三微,續於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各年墾復田地、山塘一萬九百二頃七十六畝五分六釐八毫九絲三忽一微九纖。
實在田地、山塘八萬八千二十八頃二十五畝一分八釐六毫七絲八忽一微九纖。
南海田地、山塘一萬五千六百六十三頃八十二畝七分七釐三毫九絲二忽。康熙二十五年,折稅一千一百二十一頃二十一畝二分九釐六毫一絲。置花縣:
番禺田地、山塘一萬一千七百六十二頃六十七畝五分一釐六毫一絲,內除三年遷移田地、塘二千五百九十三頃九十畝五分九釐一毫,續於八、九、十十一各年墾復荒遷田地一千八百九十七頃六十三畝二分七釐七毫六絲八忽,實在田地、山塘一萬一千六十六頃四十畝二分二毫七絲八忽,康熙二十五年,折稅一千五百二十七頃一十八畝一分二釐五毫二絲七忽。置花縣
《順德》田、地、山塘八千六百七頃五十七畝四分二釐七毫一忽。內除三年遷移田地、塘二千九百八十六頃八十畝八分七釐五毫七忽九微,續於八、九、十十一各年墾復田地一千五百一十一頃四十六畝七分二釐八毫七絲一忽二微八纖,實在田地、山塘七千一百三十二頃二十三畝二分八釐六絲四忽三微八纖。
東莞田、地、山塘一萬一千七百三十頃八十三畝一分八釐四毫七忽,內除三年遷移田、地、塘一千一百七十頃三十八畝九分二釐六毫二絲五忽,續於各年墾復田地一千七百四十八頃七十三畝六分五釐四毫六絲四忽,實在田地、山塘一萬二千三百九頃一十七畝九分一釐二毫四絲六忽。
新會田地、山塘、繒門渡涌八千八百六十一頃五十三畝五分三釐八絲八忽八微,內除三年遷移田地、塘四千六百二十五頃五十八畝三釐九毫四絲七忽三微,續於各年墾復田地一千九百五十二頃四十畝八分七釐四毫三絲二忽四微,實在田地、山塘六千一百八十八頃三十六畝三分六釐五毫七絲三忽九微,《新寧》田地、山塘、夏麥地三千一百四十七頃五十七畝六分七釐四毫二絲,內除三年遷移田地、塘一千八百七頃九十六畝九分七釐一毫一絲四忽一微,續於各年墾復田地一千一百六十五頃五十二畝二分五釐一絲九忽八微六纖,實在田地、山塘二千五百五頃一十二畝九分五釐三毫二絲五忽七微六纖。
《新安》田地、山塘、湖、海、坦坡一千三百四十一頃六畝一分六釐七毫二絲五忽,內除三年遷移田地四百二十五頃三十五畝四分八釐一絲,續於各年墾復田地一千五百五十二頃五十畝六分三釐八毫七絲二忽,實在田地、山、塘、湖、海、坦坡二千四百六十八頃二十一畝三分二釐五毫八絲七忽。
香山田地、山塘五千八百八十七頃五十三畝一釐五毫六絲七忽五微。內除三年遷移田地四千五百八十四頃一十九畝一分四釐三毫二絲二忽,續於各年墾復田地一千七十四頃四十九畝一分四釐四毫六絲五忽六微五纖,實在田地、山塘二千三百七十七頃八十三畝一釐七毫一絲一忽一微五纖。
三、水田地、山塘五千一十七頃四十六畝八分六釐八毫。
清遠田地、山塘五千九百一十三頃九十三畝一分六釐六毫。
增城田地、山塘六千七百五十九頃八十二畝六分二毫。
龍門田地、山塘二千五百八十三頃二十三畝八分七釐三毫。
《花縣》田地、山塘共二千六百四十八頃三十九。
畝四分二釐一毫三絲七忽,俱南番二縣割撥從化田地、山塘一千八百四十二頃六十七畝二分一釐八毫零
連州田地、山塘三千九十八頃六十九畝六分九釐一毫。
陽山田地、山塘二千六百五十頃二畝三分五釐四毫。
連山田地、山塘四百五十一頃二十一畝六分,「府官、民、僧、尼、道、竈夏稅、農桑渡海水稅、魚課、油料、繒門埠課米」 三十萬五百一十石四斗五升一合三勺四抄一撮八圭。內除三年遷移官、民僧、夏魚課米六萬三千七百四十八石二斗六升四合八勺二抄五撮五圭九粟,續於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各年墾復「官民僧夏魚課米」 三萬五千一百四十七石三斗四升六合四勺五抄八撮四圭三粒。
實在官民、僧、尼、道、竈夏稅、農桑、魚課米二十七萬一千九百九石五斗三升二合九勺七抄四撮六圭一粟三粒。
南海官、民、僧、道夏稅、農桑、魚課、油料米五萬三千六百九十一石八升七合四勺一抄四撮。康熙二十五年,折米三千四百三十八石八斗一升八合二勺。置花縣:
「番禺官、民、僧、尼、道、夏稅、農桑、魚、油料、繒門、埠米四萬四千二百七十二石九斗四升九合三勺,內除三年遷移官民夏米一萬一千七百一十一石一斗四升一合二勺,續於各年墾復荒遷官民夏米七千八百九十三石九斗四升五合八勺二抄七撮,實在官、民、僧、尼、道、夏稅、農桑、魚課、油料、繒門、埠課米四萬四百」 五十五石七斗五升三合九勺二抄七撮。康熙二十五年,折米三千九百五十三石四斗六合。置花縣。
順德官、民僧、夏稅、農桑米三萬五千六百八十六石六斗五升九合八勺三抄,內除三年遷移官、民僧、魚課米一萬二千四百一十一石五升二合四勺一抄一撮,續於各年墾復官、民米六千三十四石三升九合八勺二抄六撮,實在官、民、僧、夏稅、農桑、魚課米二萬九千三百九石六斗四升七合二勺四抄五撮。
東莞官、民、僧、道、竈夏稅、農桑、魚課米三萬三千二百二十九石八斗四升四合六勺七抄八撮八圭。內除三年遷移官民夏稅、魚課米三千三百六十「石六升七合二勺三抄三圭,續於各年墾復官民夏米四千七百九十二石三斗四升四合九撮六圭八粟。實在官、民、僧、道、竈夏稅、農桑、魚課米三萬四千六百六十」 二石一斗二升二合四勺五抄八撮一圭八粟。
新會官、民、僧、夏稅、農桑魚課、油料米二萬九千二百四十九石七升八合六勺三抄。內除三年遷移官、民僧魚課米一萬四千五百七石四斗六勺五抄七撮,續於各年墾復官民魚課米六千二百一石九升九合八抄五撮,實在官、民、僧、夏稅、農桑魚、油料米二萬九百四十二石七斗七升七合五抄八撮。
新寧官、民、僧、竈夏稅、渡海水稅米七千六百二十石五斗二升八合二勺七抄。內除三年遷移官民米三千九百一十六石七斗五升三勺八抄三撮二圭九粟,續於各年墾復官民米二千四百七十七石四斗一合四勺一抄一撮三圭二粟,實在官、民、僧、竈夏稅、渡海水稅米六千一百八十一石一斗七升九合三「勺五撮三粟。」 新安官、民、僧、竈、夏稅、農桑、魚課米三千七百二十八石八升三勺八抄。內除三年遷移官、民夏米一千一百一十五石四斗五升二合二勺四抄八撮,續於各年墾復官、民米四千六十一石六斗六勺三抄五撮六圭一粟,實在官、民、僧、竈、夏稅、農桑、魚課米六千六百七十四石二斗二升八合七勺六抄七撮六圭一粟。
香山官民夏稅、農桑魚課米二萬二百七十九石八斗七勺三抄七撮。內除三年遷移,官民僧夏魚課米一萬六千七百二十六石四斗六勺九抄六撮,續於各年墾復「官民夏魚課米三千六百八十六石九斗一升五合六勺五抄六撮七圭九粟三粒」 ,實在官民夏稅、農桑魚課米七千二百四十石三斗一升五合六勺九抄七撮七圭九粟三粒。
三水官民夏稅魚課油料米一萬五千二百六十九石一斗七升三勺二撮。
清遠官民、僧、道夏稅,農桑、魚課米一萬七百四十八石四斗一升五合六勺。
增城官、民、僧、道夏稅、農桑魚課米二萬五千三
百七十七石二斗九升四合。
龍門官民農桑米八千一十一石一斗八升二合二勺。
花縣官民僧道夏米共七千三百九十二石二斗二升四合二勺。俱南番二縣割撥。
從化官民米三千五百六十四石一斗五升三合八勺。
連州官民、僧、道夏稅、農桑、魚課米五千六百一十四石七斗四升六勺。
陽山官民夏稅、農桑魚課米二千七百九十五石九斗三升三合六勺。
連山官民夏稅農桑米一千三百七十一石五斗三升二合。
皇清康熙十二年開載,「通省南工匠餉共九千零五。」
十名,每名連水腳共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遞年共該銀四千零七十二兩五錢,水腳銀三十二兩五錢八分;遇閏加銀三百三十九兩三錢七分五釐,水腳銀二兩七錢一分五釐。
廣州府總額餉四千零七十八名,每名連水腳該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該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遞年該徵銀一千八百三十五兩一錢,水腳銀一十四兩六錢八分零八毫;遇閏加銀一百五十二兩九錢二分五釐,水腳銀一兩二錢二分三釐四毫。
南海縣六百六十九名,每名連水腳該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該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遞年該銀三百一兩五分,水腳銀二兩四錢八釐四毫;遇閏加銀二十五兩八分七釐五毫,水腳銀二錢七毫。康熙二十五年,割一十名八分隸花縣。
番禺縣五百四十五名,每名連水腳該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該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遞年該銀二百四十五兩二錢五分,水腳銀一兩九錢六分二釐,遇閏加銀二十兩四錢三分七釐五毫,水腳銀一錢六分三釐五毫。康熙二十五年,割一十二名隸花縣。
東莞三百四十六名,每名連水腳該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徵銀一百五十五兩七錢,水腳銀一兩二錢四分五釐六毫;遇閏加銀一十二兩九錢七分五釐,水腳銀一錢零三釐八毫。
《順德》七百零七名,每名連水腳該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該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徵銀三百一十八兩一錢五分。水腳銀二兩五錢四分五釐二毫,遇閏加銀二十六兩五錢一分二釐五毫,水腳銀二錢一分二釐一毫。《新會》三百三十七名,每名連水腳該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該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徵銀一百五十一兩六錢五分;水腳銀一兩二錢一分三釐二毫,遇閏加銀一十二兩六錢三分七釐五毫。水腳銀一錢零一釐一毫。香山一百八十二名,每名連水腳該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該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徵銀八十一兩九錢;水腳銀六錢五分五釐二毫。遇閏加銀六兩八錢二分五釐,水腳銀五分四釐六毫。
增城二百零三名,每名連水腳該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徵銀九十一兩三錢五分,該水腳銀七錢三分零八毫;遇閏加銀七兩六錢一分二釐五毫,水腳銀六分零九毫。
新安四十四名,每名連水腳該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徵銀一十九兩八錢,水腳銀一錢五分八釐四毫。遇閏加銀一兩六錢五分,水腳銀一分三釐二毫。
新寧一百二十一名,每名連水腳共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徵銀五十四兩四錢五分,水腳銀四錢三分五釐六毫;遇閏加銀四兩五錢三分七釐五毫,水腳銀三分六釐三毫。
花縣二十二名八分,每名連水腳該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該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遞年該銀一十兩二錢六分,《水腳》銀八分二釐八絲,遇閏加銀八錢。
從化一百七十四名,每名連水腳共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共徵銀七十八兩三錢,水腳銀六錢二分六釐四毫;遇閏加銀六兩五錢二分五釐、水腳銀五分二釐二毫。
三水一百八十三名,每名連水腳共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該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徵銀八十二兩三錢五分,水腳銀六錢五分八釐八毫;遇閏加銀六兩八錢六分二釐五毫,水腳銀五分四釐九毫。
龍門一百四十六名,每名連水腳共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徵銀六十五兩七錢,水腳銀五錢二分五釐六毫;遇閏加銀五兩四錢七分五釐、水腳銀四分三釐八毫。
清遠一百一十八名,每名連水腳共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徵銀五十三兩一錢,水腳銀四錢二分四釐八毫;遇閏加銀四兩四錢二分五釐,水腳銀三分五釐四毫。
連州一百零四名,每名連水腳共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徵銀四十六兩八錢,《水腳》銀三錢七分四釐四毫;遇閏加銀三兩九錢、水腳銀三分一釐二毫。
連山八十七名,每名連水腳共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徵銀三十九兩一錢五分,水腳銀二錢一分三釐二毫;遇閏加銀三兩二錢六分二釐五毫、水腳銀二分六釐一毫。
陽山一百一十二名,每名連水腳共銀四錢五分三釐六毫。有閏連水腳共銀四錢九分一釐四毫,該徵銀五十兩零四錢、水腳銀四錢零三釐二毫;遇閏加銀四兩二錢、水腳銀三分三釐六毫。
康熙十二年冊開:「本省原奉戶部明文,當稅每間遞年徵稅銀五兩,有定徵、無定額。」 各府州縣共報一百五十二名,餉銀七百六十兩。
廣州府「南海」 五十八名,每名稅銀五兩,共該銀二百九十兩。
《番禺》一十六名,每名稅銀五兩,共該餉銀八十兩。
「東莞」 二十三名,每名稅銀五兩,共該餉銀一百一十五兩。
《順德》八名,每名稅銀五兩,共該餉銀四十兩;《新會》一十名,每名稅銀五兩,共該餉銀五十兩;《香山》五名,每名稅銀五兩,共該餉銀二十五兩;《增城》二名,每名稅銀五兩,共該餉銀一十兩;《清遠》一名,該餉銀五兩。
屯田
《廣州左》衛原額屯田地稅二百零一頃六十畝。內除題准減豁荒陷及展復遷移、已墾未陞科稅一百四十五頃六十五畝五分一釐三毫八絲二忽五微,現徵熟稅五十五頃九十四畝四分八釐六毫一絲七忽五微。又已墾未陞科稅五十七頃七十六畝四分八釐五毫五絲五忽。《廣州右》衛原額屯田地稅三百四十四頃七十三畝零六釐七毫一絲二忽四微,內除原題准減豁荒陷無徵稅,以及康熙三年奉遷界共荒陷稅二百八十六頃零六畝九分一釐一毫六絲八忽七微。康熙八年展界,因原稅上則起科每畝三斗五升七合五勺,又上則起科每畝三斗,中則起科每畝二斗四升九合五勺八抄四撮。屯糧賦重,軍多畏避逃竄。康熙八年,招集丁佃,止墾復荒稅八十八畝一分四釐。康熙九年分墾復稅四頃八十四畝零四釐六毫,業照舊例起科徵輸。康熙十年內,巡撫都院劉洞悉屯糧起科例重,軍丁艱苦,具疏題允減額。自康熙十年分起,嗣後墾復、展界、遷荒屯田,准照《民田上則》例,每畝八升八合八勺一抄起科康熙十年分,招集丁佃墾復稅六頃一十二畝六分;康熙十一年分,墾復稅二十頃零五十畝;康熙十二年分,墾復稅六十八頃七十四畝零一毫;康熙十三年分,墾復稅七十八頃八十七畝八分五釐五毫,尚存荒陷並展復、未墾稅共一百零六頃一十畝二分六釐九毫六絲八忽七微。現徵熟稅並墾陞共稅六十四頃三十八畝三分四釐一毫四絲三忽七微;米一千八百九十五石六斗二升一合三勺七抄一撮一圭。軍丁原無《泒徵丁徭之例》。
廣州前衛原額屯田地連丈濫稅三百七十五頃五十七畝八分二釐一毫二絲二忽。除題准減豁荒陷及展復遷移、已墾未陞科稅一百三十四頃八十二畝三分零六毫三絲,現徵熟稅二百四十頃零七十五畝五分一釐四毫九絲二忽
廣州後衛原額屯田地共稅二百四十七頃七十畝零三釐四毫三絲一忽。除康熙十年、十一年分,已墾未陞科稅四十頃零八十九畝四分九釐一毫六絲,尚存荒陷及展復遷移稅二百零六頃八十畝零五分四釐二毫七絲一忽。《南海》衛原額屯田地稅二百七十八頃五十畝零三分六釐六毫,內除題准豁荒陷八十五頃五十七畝零三毫七絲,現徵熟稅一百九十二頃九十三畝三分六釐二毫三絲。
清遠衛原額屯田五百九十四頃七十五畝一分。內除荒陷無徵二百八十九頃八十四畝九分三釐七毫六絲五忽零六纖。現徵熟稅三百零四頃九十畝零一分六釐二毫三絲四忽九微四纖
東莞守禦所、原額屯田地稅四十頃九十六畝二分三釐一毫。內除原題准豁荒陷及展復遷移、已墾未陞科稅二十一頃一十三畝八分四釐零九絲七忽,現徵熟稅二十一頃八十二畝三分九釐零三忽。
大鵬守禦所原額屯田地稅六十八頃零三畝八分八釐零三絲六忽四微七纖六沙。內除題准豁荒陷及展復遷移、已墾未陞科稅六十二頃零二畝八分五釐二毫三絲六忽四微七纖六沙,現徵熟稅六頃一畝零二釐八毫。
增城守禦所原額屯田地稅一百零二頃七十八畝一分零五毫二絲七忽八微,內除原題准豁荒陷並墾未陞科稅七十五頃九十二畝五分二釐三毫二絲七忽八微,現徵熟稅並墾陞共稅二十六頃八十五畝五分八釐二毫。從化守禦所原額屯田地稅二百二十六頃二十三畝四分七釐五毫零五忽九微,內除題准減豁荒陷及已墾未陞科稅一百一十五頃九十四畝四分零八毫六絲二忽九微,現徵熟稅一百一十頃三十九畝零六釐六毫四絲三忽。《廣海衛》原額屯田連丈溢共稅一百八十二頃五十畝零一分零一毫三絲。除題准減豁荒陷並展復遷移、已墾未陞科稅一百七十六頃七十八畝零一毫三絲,現徵熟稅五頃七十二畝一分;
新會守禦所原額屯田地稅八十四頃,除康熙十年、十一年分,已墾未陞科稅一十七頃零七畝五分四釐二毫五絲二忽,尚存荒陷及展復遷移稅三十四頃零五畝三分六釐九毫。「香山守禦所原額屯田地稅四十四頃八十畝,除康熙十年、十一年分,已墾未陞科稅二十九頃九十五畝,尚存荒陷及展復遷移稅」 一十四頃八十五畝;
連州守禦所、原額屯田地稅一百四十四頃五十九畝二分六釐五毫三絲。內除原題准豁荒陷無徵稅一十五頃五十一畝五分七釐二毫二絲,現徵熟稅一百二十九頃零七畝六分九釐三毫
廣州府風俗考 府志
編輯本府。〈南海、番禺二縣附郭。〉
漢高帝詔「粵人之俗好相攻擊,秦徙中原之民,使與百粵雜處。」
《晁錯傳》,「揚粵之地,少陰多陽,其人疏理,鳥獸希毛,其性能暑。」
《淮南王安書》,「習於水鬥,便於用舟,綿力薄財,不能陸戰。」
《後漢·南蠻傳》:「中國人雜居其間,漸見禮化。」 《晉陶黃傳》:「南土溫濕,多有毒氣。」
《吳隱之傳》:「革奢務嗇,南域改觀。」
《南齊地理志》:「南朝民戶不多,俚獠猥雜,捲握之資,富兼十世。」
《隋書地理志》:「土地下濕,多瘴癘。其人性輕悍,椎結箕踞,乃其舊風。」
唐王勃《廣州寺碑》:「閭閻霧樸,士女雲流。謳歌有霸道之餘,毗俗得華風之雅。」
張說《宋公遺愛碑》:「室皆塗塈,俗革則華風可觀。家撤茅茨,夜作而災火不發。」
韓愈《送責平從事序》:「踰甌、閩而南,皆百粵之地。於天文其次星紀,其星牽牛,連山隔其陰,鉅海敵其陽。是維島居卉服之民,風氣之殊,著自古昔。唐之有天下,號令之所加,無異於遠近。居俗既遷,風氣亦隨。雪霜時降,癘疫不興。瀕海之饒,固加於初。是以人之於南海者,若東西州焉。」 韓愈《送鄭尚書序》:「嶺南帥得其人」 ,則一邊盡治,不相寇盜賊殺,無風魚之災,水旱癘毒之患。
宋余靖知廣州,《謝表》:「越臺之俗,胡賈雜居。」 余靖《羅漢院記》:「番禺大府,節制五嶺。秦漢以來,號為都會。俗雜五方。」
《宋史·地理志》:「廣南,南濱大海,西控彝洞,北限五嶺,有犀象、玳瑁、珠璣、銀銅、果布之產,民情輕悍。宋初,商賈交湊,俗多不合禮,尚淫祀,殺人祭鬼。山林翳密,多瘴毒。凡命官吏,優其秩。」
章楶《廣州學記》:「按輿圖,去京師四千七百里,帶山並海,依險阻以為固。秦漢以來,嘗為姦雄桀黠竊踞其地。其後廢國為郡,置吏統治,至或彈擊豪強,鉏剪寇盜之不暇,尚何及教化之事哉?蓋水陸之道四達,而番商海舶之所湊也。犀象珠璣、異香靈藥、珍麗瑋怪之所聚也。四方之人雜居於市井,輕身射利,出沒波」 濤之間,冒不測之險,死且無悔。彼既殖貨浩博,而其效且速,好義之心不能勝於利慾,豈其勢之使然歟?又其俗喜游樂,不恥爭鬥,婦代其夫訴訟,足躡公門,如在其室家,詭辭巧辯,喧嘖誕謾,被鞭笞而去者,無日無之。巨室父子或異居焉,兄弟骨肉,急難不相救,少犯長,老欺幼,而不知以為非也。嫁娶間有無媒妁者,而父母弗之禁也。喪葬送終之禮,犯分過厚,蕩然無制,朝富而暮貧,嘗甘心焉,豈習俗之積久,而朝廷之教化未孚歟?抑長上之人不能廉己正身以先百姓,使百姓無所視效歟?
陳峴《廣州志序》:「宋興二百餘年,民物歲滋,聲教日洽。」
李昴英《廣州志序》:「富饒寖不逮乎昔,而文風日張。雖蕉阜桄林之墟,絃歌相聞,挾藝登名,與中州等。」
元吳澄《廣州學雲章閣記》:「今之交、廣,古之鄒魯。」 元《番禺志》:「婚禮用檳榔,以當委禽。」
《南海志》:「喪禮必盛餚饌,以待送客。」
《明一統志》:「雖海濱遐陬,冠婚喪祭悉遵典禮,靄然無異中州。」
《舊志》:「由唐而降,文物寖盛,與中州匹。」
大庾之南,古番禺地,漢、唐以來為鉅鎮久矣。然而地大民夥,賈胡蠻蜑,雜處往來。壤土沃饒,田稻再熟,桑蠶五收,珠璣犀象、龍涎水沉、龜鼊雜貝,以方貢者,歲時至焉。俗有近古者,士勤學問而恬仕進,民嚴上令而戒爭訟,農樂耦助而重祠祭,工僅完固而不求淫巧,志言之詳矣。而《隋志》云:「人情輕悍,箕踞椎結」 ,此漢史筆趙佗之語。漢初,甌閩尚遺聲教之外,豈惟粵哉?蓋自漢末建安,至於東晉永嘉之際,中國之人士避地者多入嶺表,子孫往往家焉。其風流遺韻,衣冠氣習,薰陶漸染,故習漸變,而俗庶幾中州。
丘濬《廣州志序》:「衣冠禮樂,班班然盛。」 朱文公云:「豈非天旋地轉,閩浙反為天地之中?越與閩接壤,閩、浙視古河洛,則百越視古齊、魯歟?」
郡城之俗,大扺尚文,其東近質,其西過華,其南多貿易之場,而北則荒涼。故諺云:「東村西俏,南富北貧。」 孫蕡《廣州歌》:「廣南富庶天下聞,四時風氣長如春。長城百雉白雲裏,城下一帶春江水。少年行樂隨處佳,羊城南畔更繁華。朱樓十里映楊柳,簾櫳上下開戶牖。閩姬越女顏如花,蠻歌野曲聲咿啞。阿峨大舶映雱日,賈客千家萬家室。春風列屋艷神仙,夜月滿江聞管絃。良辰吉日天氣好,翡翠明珠照煙島。亂鳴鼉鼓競龍舟,爭賭金釵鬥百草。遊冶留連忘所歸,千門燈火爛相輝。遊人過處錦成障,公子醉時花滿堤。扶留葉青蜆灰白,盆飣檳榔邀上客。丹荔枇杷火齊山,素馨茉莉天香國。別來風物不堪論,寥」 落秋花對酒樽。回首舊遊歌舞地,西風斜日淡黃昏。
外縣窮鄉,民俗大抵多儉嗇而耐勤苦。依山者多樸,其失也固;依水者多智,其失也偽;瀕海者多闊疏,其失也悍。其善者君子之教也,其失者細人之習也。
民居海濱沙野,故其氣浮,其質柔。惟氣浮,故輕譽而苟毀;惟質柔,故畏法而尊上。無間城郭鄉村皆然,或遇官司凌暴,往往容隱弗敢校。孔子曰:「寬柔以教,不報無道。」 南方之強也,廣俗實足以當之。
「舞文者巧取關節,健訟者樂嗜刑罰」 ,自宋已然,迄今為甚。
良家婦女,不出閨門,翁婦嫂叔,非令節未嘗一見。惟嫁女務以資粧,糖果粉餌相高,甚至破產為之。至冠婚簡略,喪葬煩縟,燕會日趨於靡。俗素尚鬼。三家之里,必有淫祠庵觀,每有所事,輒求珓祈籤,以卜休咎,信之惟謹。有疾病不肯。
服藥而問香設鬼,聽命於師巫僧道,如恐不及。明嘉靖初,提學副使魏校始盡毀而痛懲之,乃今漸革。
喪葬舊頗不循禮,富家出殯,用簫鼓旛旐,有官者或結楮為神像,多具酒食於墓所以待客,謂之「岡頭酒。」 今漸追古,惟火葬始於貧民,人寖效之。有司嚴禁,猶未能盡革也。
「富者易汰,貧者易羞」 ,天下皆然,而廣為甚廣。民本多貧,然魚米本賤,而又有番舶之利,故家雖無十金之資,而用度自足。負擔者苟持一錢出市,可以得飽,蓋操利易而物價平故也。
順德縣
民性悍而好利,歲恆爭產盜禾。設縣以來,道化漸摩,士以通經學古為尚,多貴顯山林之士,皆能摛章染翰。務農善漁,工匠日趨於巧。舊志言語嗜好與番禺、南海類。
東莞縣
邑本晉郡,永嘉之際,中州人士,避地嶺表,多止茲土。衣冠禮義之俗,實由於此。迄宋而人物寖盛,士尚淳厚,農力稼穡,工不求巧,商能致遠,素稱「《易》治。」
王中行《遷邑記》:「地軼賦夥,長材秀,民之戰藝有司者倍他邑。」
郭應木《勸農文》:「田夫野老,亦曾讀書。樵童牧兒,多解識字。」
陳靖吉《序》:「民俗素厚,士民鼎盛,嫁娶重門第,居人不肯為僧道。」
喪葬或用樂,士民無服者,多衣青而巾縞素。故昔人《詠俗詩》曰:「簫鼓不知哀樂事,衣冠難辨吉凶人。」
從化縣
《舊志》:「民素狠而善鬥。」 設縣以來,日聞絃誦,甘分耕鑿。昔有健訟者,今漸革面;昔有游惰者,今頗務本。俊才日出,科第不乏。
龍門縣
《舊志》:讀書力耕,不服遠賈。婦女俱事紡織,習尚純樸,然未免惰拙。間有游手之民,潛與盜通,自設縣以來,漸知守法。婚娶、納采、問名,置酒延賓以迎其婦,謂之「接路。」 喪葬稱家貧富火葬者間有之。
新寧縣
《舊志》:地素險阻,政化不及。設縣以來,士漸向學問,務堅忍力,本者多事,末者少問有狡偽,終訟不恥。大家喪葬從制,小民安於火親,略無有泚。《新志》:「士農工商,相參互作,士不廢耕,工商各業,多行於農隙。不事淫巧,不貴末作。」
增城縣
《舊志》:「俗尚敦樸,士攻學術而恬於仕進,民先農桑而後商賈,工僅完足而不求淫巧。」
近志士習敦厚,舊崇佛事,今謹禮節,趨義慕實,人文日著。間有舞文樂訟、嗜鬥忘身、橫行里閈者。
李昴英《文溪集》。習尚淳厚,有崔清獻公遺風。《香山縣》
俗素重族而尚鬼,故婚嫁必論閥閱。病不求醫而信巫覡。勤於農圃而不事工商,故斥鹵盡成畎畝,而貿易每為人所欺。
《舊志》:「別男女,恥爭訟。」
新會縣
《郡國志》:「地邊大海,晴少雨多,時遇甚風,林宇悉拔,故其民狠。」
力本者多,販鬻者少。瀕海以魚鹽為生,負山以薪炭材木為利。士人尊師務學,間有小民好為健訟,刑撲屢加,略無悔色。
《舊志》:「婚娶多論財,病事艾灸,禱神鬼。喪多用浮屠,信風水,間有火葬。」
《新志》:「東方士縫衣華冠,雅習自然。西方士儀度詞概,樸易不彫。」
三水縣
《舊志》:「簡樸有餘,儀文不足。士多好讀書,農商各守其業。婦女勤於紡績,疾病專事巫禱,送喪用樂,亦有火葬者。」
清遠縣
《元志》:「地無平原沃壤,刀耕火種,最為辛勤。無長溪洪河,肩擔背負,最為勞苦。」
《舊志》:城中男女罕事耕織,商賈工技皆資異縣。娶婦之家不舉樂,有足尚者。但親死既葬,期年必出而焚之。
新安縣
《新志》:「士攻學術而恬仕進,民多農桑,而後商賈賓客往來,多以白酒為禮,婦女通問,每以麻茶」
相饋
花縣
邑北皆山中,鮮居民,其俗樸野,人多獷悍。惟迤南一帶,漸近郡城,仕宦科名,往往不乏。然皆土瘠民貧,耕食鑿飲,無商賈貨殖之利。今既置邑,首在招徠,次通水道,使之生齒日繁,泉布日富。然後教化行而風俗易,則荊棘蒙茸之地,胥變而為聲名文物之區矣。
連州
宋陳若沖《記》:「人物富庶,商賈阜通。」
朱葆石《路記》:「溪山鍾美,風俗淳厚,南方為佳郡。舊志好尚,語言多與荊、湘、韶、石相類。民性頗嬾,鮮事商賈,病不醫藥,專務禱神。然名門舊族,克守祭田,如遇烝嘗,親疏咸會,衣冠典雅,頡頏中州。至於道無乞丐之人,則他郡之所不及。」 陽山縣。
韓愈《送區冊序》:「夾江荒茅,篁竹之間,皆鳥言彝面。」
《舊志》:俗尚儉約,鮮事詩書。其民有三:曰王民;專事漁獵,無商賈、屠沽、工匠技藝;曰猺、曰獞則。居處山峒,腰刀持弩;性獷而悍,不習拜揖,迄今遵化輸役。其王民漸知讀書慕義,然猶婚姻以歌迎送,喪事以歌「雜哀。」
連山縣
《舊志》:地接懷賀,居雜民彝,故其好尚語音,多有類者。性頗戇直,然不知讀書,不事商賈,專業耕種。淫犯火葬,狃於故習。婚禮則用茶鹽,喪事則唱哀歌。若乃高山有猺、深峒有獞,移徙不常,尤為梗化。
俚俗
《禮記》:「南方曰蠻,雕題、交趾有不火食者矣。」 俚俗有三:曰蜑戶。以漁釣為業,以舟為宅,或編蓬濱水而居,謂之水欄。見水色則知有龍,故又曰龍戶,即今蜑家編在河泊所者曰盧亭,在州城東南百里,以採藤蠣為業。男女皆椎結於頂,婦女許人,及嫁始結胸帶。相傳為盧循遺種,故名曰馬人。本林邑蠻,隨漢馬援來者,始十戶,後孳衍至三百,皆姓馬。其人深目猳喙,散居峒落中。又有二種,皆諸蠻,即舊粵人也。一曰猺,椎結跣足,居深峒,刀耕火種,食盡一山,則他徙,喪葬則作樂歌唱,謂之「暖喪。」 二曰獞,性質粗悍,露頂跣足,居高山深谷間,花衣短裙,鳥言彝面,自耕而食,又謂之「山人。」 茲二種皆出盤瓠。自新會、香山、從化、龍門、清遠迄陽山、連山皆有之,今則不可辨,皆呼為俚人。俚人則質直尚信,諸蠻則勇敢自立,皆重賄輕死,惟富為雄。巢居崖處,盡力農事。按《隋志》:「刻木以為符契,言誓則至死不改。」 父子別業,父貧乃有質身於子。諸獠皆然。並鑄銅為大鼓,初成,懸於庭中,置酒以招同類來者。有豪富子女,則以金銀為大釵,執以叩鼓,竟,乃留遺主人,名為「銅鼓釵。」 俗好相殺,多搆讎怨,欲相攻則鳴此鼓,到者如雲。有鼓者號為都老,群情推服。本之舊事,尉佗於漢自稱「蠻彝大長老夫」 ,故俚人猶呼其所稱「都老」 雲。
峒民畜毒,其法以五月五日聚百蟲,大至蛇,小至蝨,置器中,令自相啖,存者留之行以殺人。如蛇存則曰蛇蠱,蝨存則曰蝨蠱,食人五臟,無不死者。又有飛毒,一曰「桃生」 ,又曰金蠶,乃鬼之能毒人者,事之驟富,其鬼飛毒入飲食中,熟物入腹復生,必脹裂而後死。以上見《隋志》。又曰:斷腸草,食纔入口,須臾立斃,因之以圖賴人富室嘗遭蕩產。誠能嚴禁。治其圖賴之罪。則全活甚眾。良司牧者宜亟行也。
方語音
廣音柔而直,頗近吳越,大抵出於唇舌,不清以濁,當為羽音。歌則清婉溜亮,紆徐有情,聽者感動。明成化中,巡撫都御史朱英見廣人歌《白沙詩》,輒欲效之,曰:「吳越不能及也。」 舊俗,民家嫁女,集群婦共席唱歌以道別,謂之歌堂。今雖漸廢,然村落尚或有之。田野蹋歌者,往往引物連類,委曲譬喻。如《子夜竹枝》有曰:「中間日出四邊雨,記得有情人在心。」 又曰:「一樹石榴全著雨,低頭浥淚有誰知。」 此類甚多。其尾腔曰《娘來裏》,曰「媽來裏」 ,曰《水盪弟》,曰「娘十幾」 ,皆男女答問,互相警動之詞也。農莊女子蕩恣者,相呼曰「綰髻」 ,每耕種時,鬥歌為樂。番禺、順德新會最盛,自弘治以來,此風漸衰。如黎真《清河謠》:「清河綰髻春意鬧,三十不嫁隨意樂。江行水宿寄此生,搖櫓唱歌槳過滘。」 又《鹿步謠》:「細帽茜裙趁墟市,飛馱紛紛如雲起。一月十五大王齋,鬥歌都道娘來裏。」 又《外海謠》:「裹肚為裙紗作髻,蓢滘日長採菰米潮。」
平洲渚。卻歸來齊唱一聲《水盪弟》,又《平康謠》:幼小婚姻在鄉里,絡布為裙蕉布被。唱歌互答多比情,相逢便問娘十幾。
有方言、方音有俗字。廣人謂父曰爹,《南史》:湘東王人之爹爹音躲,廣人音益奢反,是與湘韶不同。曰爸,韻書無此字,蓋俗字也。謂母曰媽,曰阿姐,呼哥嫂輒以亞先之,亦曰阿,如兄則曰亞哥,嫂曰亞嫂,又類叔舅亦然。兒女排行亦先以亞,如行二曰亞二,行三曰亞三之類。遊樂曰則劇,按《朱子語類》亦言「則劇」 ,閩廣有此語。問如何?曰:「點樣。」 詰人曰:「蔑地無」 ,曰毛。毛,音耄。《事文類聚》毳飯、故事,三件俱無,故謂三毛。移近曰「埋。」 呼兒曰仔仔,音濟。其不檢者曰散仔。斥男女之賤者男曰獠,《五代史南漢世家》所謂憨獠可證。女曰夫娘,見《輟耕錄》。甚至以物形狀如子弟。汰而不曉事者曰大頭蝦。陳獻章《大頭蝦說客》問「鄉譏不」 能儉以取貧者,曰:「大頭蝦,父兄憂子弟之奢靡而戒之亦曰『大頭蝦,何謂也』?」 予告之曰:「蝦有挺鬚瞪目,首大於身,集數百尾,烹之而未能供一啜之羹者,名曰大頭蝦,甘美不足豐乎外,餒乎中,如人之不務實者然。」 鄉人借是以明識戒義取此歟言,雖鄙俗,名理甚當。然余觀今人取貧者,亦非一端,或原於博賽,或起於鬥訟,或荒於沉湎,或奪於異好,與大頭蝦皆足以致貧。然考其用心與其行事之善惡,而科其罪之輕重,大頭蝦宜從末減,識取貧者反捨披摘,此何耶?恆人之情,刑之則懼,不近刑則息。博賽鬥訟,禁在法典;沉湎異好,則人之性,有嗜有不嗜者,不可一概論也。《大頭蝦》之患,在於輕財而忘分才。子弟類有之。蓋其才高意廣,恥居人下,而雅不勝俗,專事己勝,則自畋獵馳騁,賓客支酬,輿馬服食之用,侈為美觀,以取快於目前,而不知窮之在是也。如是致貧亦十有四五,孔子所謂「難乎《有恆》」 者是也。以為不近刑而忽之,故譏其不能自反,以進於禮義教誨之道也。孳孳於貧富之消長,錙銖較之,而病其不能者,曰「大頭蝦。」 此田野細民過於為吝,而以繩人之驕,非大人之治人也。夫人之生,陰陽具焉。陽有餘而陰不足,有餘生驕,不足生吝。受氣之始,偏則為害;有生之後,習氣乘之。驕益驕,吝益吝。驕固可罪,吝亦可鄙。驕與吝一也,不驕不吝,庶矣乎!
至於外縣,每十里不同。如遊樂南海曰「僊」,欣順德曰「僊」,東莞曰「料」,新會指何處曰「蓬蓬」,此類皆方言也。廣城四聲,皆無訛者,如「來」「近」、「黎」久近,苟皆不甚相遠,惟東莞謂「東」曰「凍」,是以平為去也;莞曰「官」,是以上為平也。香山城內,大近正音而差濁,「谷」字都黃旗角則皆閩語,殊侏𠌯。如謂人曰「能」,是以真入「蒸」也。增城有東話,語尤奇俏,謂「屋」曰「竄」,是以入為上也。新會下海、東莞南頭,謂「刀」曰「多」,是以「豪」入歌也。此類皆方音也。范成大《虞衡》記臨桂數字,雖甚鄙野,而偏旁亦有依附。「」音穩,大坐穩也。「」音矮,不高故矮也。「奀」音勒,不大故瘦也。「」音磡,山石之巖窟也。「閂」音拴,橫關也。「汆」音猶,人在水上也。,音魅,人沒水下也。,和馘反,言隱身忽出以驚人之聲也。音鬍,毛口也。甘,東敢反,以石擊水之聲也,今廣亦有之。又,無曰冇,音耄,謂與有相反也。「季子」曰「孻」,力來反,子之盡也。新會曰「屘」,極命反,子之至尾者也。兩廣謂「巖峒」曰,亦龍反,兩山之間也。順德謂「石梗」曰「石掯」。蓋取誰聲,番禺、從化謂地之寬平者。音引,則又無所取義。此俗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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