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2024年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制定機關: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2025年3月11日
2026年
(2025年3月11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趙樂際委員長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託所作的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全國人大常委會過去一年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今後一年的任務,決定批准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要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更充分地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顯著優勢,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發揮職能作用,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以高質量立法保障和服務改革發展,增強監督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推進人大對外交往,全面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高人大工作質量和水平,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作出新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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